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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與悲劇

(2010-12-28 10:02:46) 下一個

[如果你沒有聽說過廣州亞運會期間發生的楊淑君事件,就沒有必要往下讀了。謝謝你點擊進來
本文取材於網絡,難免存在與事實有差異之處。如果你發現了差異,請回帖指正,以便使讀者盡可能了解真實情況]

上次說到,對於廣州亞運會上中華台北選手楊淑君被判失格一事,官方的判罰依據是:

1. She was wearing this on the competition area. This is illegal, unauthorized patch.
2. 楊淑君占據比賽場地,影響後續比賽的進行

中華台北的辯白是:

1. 楊淑君在試踢後取下了那兩個感應貼片,在正式比賽中沒帶那兩片
2. 楊淑君占據比賽場地,是被判失格後情緒失控,情有可原

世跆盟的態度是,保留進一步處罰的權力。

中華台北的態度是,還楊淑君清白,世跆盟道歉,否則將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刑事指控和國際仲裁。

上文預測,基於現實考慮,雙方可退一步,大事化小,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妥協方案。當時的設想是:

1. 維持楊淑君失格的判決
2. 不追加禁賽處罰
3. 不見廣州地院提告
4. 不見國際體育仲裁院提告

可現實卻在向悲劇的方向發展

首先,中華台北於128日正式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申請仲裁。據報道:

「不願被世界跆拳道聯盟牽著鼻子走,行政院體委會決定要強勢出擊,針對台灣跆拳道選手楊淑君在廣州亞運會被判失格案,主委戴遐齡已於昨晚正式簽下委任書,委請理律律師事務所在廿四小時內直接上告瑞士洛桑國際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CAS),以實際行動捍衛中華代表團和選手與教練的尊嚴。」中華台北遞上狀子,同時交納了500瑞士法郎的預審費。但仲裁法庭卻說,要等世跆盟書麵同意才行。可世跆盟會同意盟外仲裁嗎?根據世跆盟條例,世跆盟是解決此類爭端的終審機構,有什麽必要多此一舉地違反自身程序規定去請外人仲裁呢?

其次,1218日,世跆盟紀律委員會開會,審議楊淑君失格一案。中華台北派出當事人等一行4人出席說明情況。中華台北披露的底線是「協會不被停權,選手與教練不能遭禁賽」。可結果大出中華台北的預料。世跆盟今天公布裁決結果,「懲處楊淑君禁賽3個月、教練劉聰達禁賽20個月、中華跆協被罰5萬美元。」

得知這項結果,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理事長陳建平表示,「這個結果比預期的嚴重」,原本隻預期選手被警告。可問題是,為什麽結果與預期會相差這麽遠?需要檢討的地方多多。

「陳建平表示,世跆盟已做決懲戒,不管接不接受,世跆盟都會去執行,由於罰款如不在期限內繳完,中華跆協就會被停權,所以應該會繳。」這樣的話,就更有趣了。當初那位體委會副主任麵對著中華台北跆拳道隊全體被終止比賽資格的嚴峻情況下,說隻能吞下去,卻被人嗆了回去,隻得辭職。現在鬧得不但要吞下去原來的失格判決,還要吞下更多。隻能在這裏為那位丟官的副主任喊聲冤:你的真話,說的不當其時。

本來,在五都選舉之後,應該找機會下台階。可不想,有人就要一條路走到黑。

台灣有識人士沈富雄曾誠懇地表示過:大家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最好不要說過份的話,不要做過份的事,否則一旦與事實不符,將來吞下的,就不僅僅是比賽失格了。可惜的是,當時沈富雄真心的勸告,淹沒在了一片民粹的聲浪中。

台灣也不是沒有明白人。那個副主任是個明白人,卻被迫辭職了。現在又出來一個明白人,就是現任世跆盟執行委員的中華台北李正勇。「至於上訴國際運動仲裁庭(CAS)之事,李正勇直言,我們錯估國際情勢,走向CAS一途不會成功,此事件應就此打住。」不知李正勇的真心勸告,能否有人聽得進去。

那些人聽進去也罷,不聽進去也罷,我對此事的關注到此結束,因為太失望了。之所以失望,是因為有人井底洞天,完全搞不清狀況,不知進退。事情過去整整一個月了,也沒有把事情搞定!可悲。

此時此刻,我想起了一位朋友曾經說過的話:如果你沒有什麽本事,如果你手中沒有什麽牌可打,你最好消停一點,最好按規則出牌,而不是處處挑釁,否則必將處處碰壁。

(本文原發在文化走廊 悲情與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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