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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每天有大把時間在街上閑逛。我不是一個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來逛去也就那麽幾個地方。舊金山灣邊的碼頭還是安安靜靜,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裏曬太陽;一號碼頭旁邊棧橋上的路燈換過了,欄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種很好看的綠顏色,我喜歡;漁人碼頭永遠人擠人,那個賣海鹽的地方現在換成了一個貝殼手工藝品的攤子;那家巧克力商店關門了。也難怪,東西賣那麽貴,不關才怪。我去了一次魔鬼島,自己去的;以後我應該習慣一個人去玩。有一次,我突然發現自己站在北灘一個僻靜的坡,那裏,隔著生滿綠色常春藤和紫紅色三角梅的矮圍牆,遠遠可以望見碧藍的舊金山灣和白色燈塔。我望著望著,生起一個奇怪的念頭:犯罪心理學說罪犯事後往往會一再返回作案現場,那麽,他有沒有回來過這裏?我們曾經在這裏一起謀殺了一段愛情,將之毀屍滅跡,現在我回來了,那我的同謀呢?鄭瀅曾經評價我越變越“感性” 了,她嘴裏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於“神經” 。有人說,舊金山這個城市不宜久留,它會讓人變得多愁善感,消磨意誌,或許是真的吧,這裏山太綠,水太青,風景太美,回憶太多。所以,離開這裏,對我有好處;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誌堅強。在覺得把所有該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後,我腦門上突然亮起一個燈泡,還有一個地方沒去。那個地方,怎麽能不去看看呢?我從現代藝術宮後門出發,過馬路,向右拐,繞過遊艇俱樂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盡頭,我終於看見了 -- 浪管風琴。網上說,這幾年來,由於經費問題,這些其貌不揚的管子沒有專人照顧,連它們,也被拋棄了。我沿著石階走下去,坐到一個管子旁邊,管子上結了一層蜘蛛網,我把它抹掉,然後把耳朵湊上去,裏麵隱隱約約傳來水聲,卻聽不見其它的。於是我換一個,再換一個;其實我知道,浪管風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點鍾潮汐來臨的時候,黃昏往往聽不見什麽;但還是換一個,再換一個,一直換到最後一個,水聲中緩緩傳來一陣模糊而溫柔的旋律,像一隻小小的手把音符送進我的耳朵。我仔細地聽了很久,終於聽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離別的歌;它今天專門加了個班為我唱這首歌,是代表這個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這裏的一千多個日子在跟我說再見。我的眼睛裏慢慢地盈起水光:難怪上次我沒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見到它在風雨裏哭泣的樣子。這就是舊金山的告別,不是在烏雲和陰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風斜陽裏,輕輕地、溫柔地唱一支歌,在淚光中微笑,好像在說“一路走好”。唉,這個倔強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語還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說你什麽好呢?蔣宜嘉和他太太給我餞行,告訴我他上個星期去洛杉磯開會,見到了杜政平。他又結婚了,娶的是一個同學。我說,“很好。”“連他都走在你前頭,” 蔣宜嘉搖搖頭,“以後去了達拉斯,就更難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慮找個美國人。” 他太太熱心附議“美國男人其實也有不錯的”,口氣好像美國男人低了一檔,而且有一個排在那裏等我挑,這不知算不算一種逆向歧視。我把達拉斯的好處重播一遍,免得他們沒完沒了地可憐我,然後岔開話題,問候四點半肚子裏那個名字在兩年多前就已經起好的小蔣。蔣宜嘉立刻起勁,再三強調他兒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節奏感,“我兒子,樂感能差嗎?” 他得意洋洋。講到這裏,他突然想起什麽,“張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嗎?”2004年9月10日,張信哲在沉寂歌壇幾年後出新專輯,名為“下一個永遠”。他接受訪問時表示不會改變路線,繼續唱情歌。“現在的人愛聽情歌嗎?” 蔣宜嘉有點懷疑。“當然,他們推出之前,肯定作過市場調查。” 我說。我心裏想的是,情歌是關於愛情的歌,隻要還有人相信愛情,就會有人愛聽。比如我。我就相信愛情。我去網上找來這首歌聽,歌詞寫得很有意思,說是戀人分手,希望能夠從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見,我們都各自擁抱下一個永遠”。怎麽搞的?永遠就是永遠,本身沒有盡頭,哪來的下一個?口口聲聲念著下一個永遠的人,恰恰就是放不開這一個永遠。自欺欺人。隻剩下最後幾天了,我把家當和汽車都運去達拉斯,把最後幾樣行李小心翼翼地裝進那個銀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寫過,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鋪,而收藏家,都是孤獨的。我的“古玩鋪” 裏東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幹幹淨淨的淺藍色襯衫,一塊銀灰色表麵的男式手表,和一個形狀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羅蘭送給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後麵的花園裏。我這個同事喜歡也善於擺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羅蘭送給她,我很放心。那個同事建議我利用剩下的幾天去度假,我問她可以去哪裏,她聳聳肩膀,“找個你以後不大有機會去的地方啊,比如說夏威夷。”“一個人去夏威夷?”“那麽西雅圖?”我笑著搖搖頭,心裏想到了東部的某個地方 -- 從來沒去過,以後估計也不會有機會去。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隻套鞋花盆,把它從箱子裏拿出來端詳,淡藍的底,鞋幫上還畫了兩朵蘭花,很漂亮。看著看著,一個念頭突然劃過腦海,為什麽不去試穿它一下呢?我坐在地板上,脫掉鞋襪,把左腳伸進花盆,越伸越進,腳尖觸到了鞋尖,腳跟碰著鞋跟,涼涼的;我吸了一口氣,把右腳也往裏伸 -- 曾經在哪裏看見過,說人的右腳比左腳要稍微大一點,慢慢的,我的右腳居然也放進了那個花盆。我把兩腿伸直,看著那個穩穩當當地套在我腳上的花盆,發了好一會兒呆後,突然淚如雨下。程明浩是對的 -- 他買這個花盆的時候猜我說不定可以拿來當鞋穿,現在我果然穿得下!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這件事告訴我,我懷疑地看著他“你叫我拿一個花盆當鞋穿”,他看看我的腳、抓抓頭發說“看起來你的腳比它稍微大一點,估計穿不下” ;還有那次,我在他的辦公室,把一隻腳放在花盆旁邊比著玩,他說“恐怕還是小了一點”,我說“嗯,好像就差那麽一點點” 。然而,如果我真的脫了鞋襪穿進去,就會發現,它其實卻是正正好好的呀,從前,我們為什麽,為什麽都不相信呢?為什麽沒有嚐試過,就急著否定了呢???我看了看手表,九點四十分,東部時間應該是十二點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開電腦,去訂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澤西的機票。我一麵顫著手指輸入信用卡信息,一麵仿佛有個嚴厲的聲音在敲打著我的頭腦:關璐啊關璐,你有膽子寫出二十萬字的垃圾來讓不相幹的人把你從內到外再從外到內罵個淋漓盡致,怎麽就沒有勇氣去找他、告訴他你已經離婚了你以前錯了你還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諒你所以請他想罵就罵,你,你還愛他呢?!我的心裏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個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為看見這個花盆,立即開了十幾個小時的車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別人追掉了”;現在花盆在我手上,輪到我還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為時太晚,他被別人搶掉。我不要惡夢成真,若幹年之後再碰見他,他微笑著向我介紹身邊的女人“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邊,讓他對人家微笑著說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內人… “賤內”就實在太難聽了,不許那麽叫,前麵四種應該已經夠用了吧… 什麽可愛溫柔賢惠,我就算不夠,總可以學吧,學著學著,不就變成真的了?有什麽了不起的。淩晨三點四十分,一架飛機從舊金山起飛。我拉開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發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發覺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氣,“一笑露出一排牙齒” ,心裏很受鼓舞。我要站在他麵前,不管三七二十一,問他“你還要不要我” ,假如他說“要”,我就會立刻高興得跳起來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樣耳朵擰成麻花。阿彌陀佛,但願他現在沒有別的女人,但願他心裏還有我,但願他說“要” ,不對,美國好像歸上帝管,無所謂,你們哪個有空就來管一下吧,到時候,我一樣給紅包,好了吧?來美國的時候,我隱隱約約覺得在這個異國他鄉的某個角落裏會有我想要的幸福,現在,我已經知道那個角落在哪裏了。對了,那個城市叫什麽來著,新布朗斯維克... 唉,什麽名字。(未完待續)
其實我覺得現在應該是結尾了。關路是一個我很喜歡的人物。她敏感,用情很深。愛的很執著,很挑剔。她有自己對幸福的理解。這不是一個悲慘的結局,而是一個女孩成長的心路曆程。
在愛情上,男人是沒法和女人比,男人除了女人,還有野心。女人有了愛情,那就是她的全部。
一個很感動的故事。
看來她還是要去找程,成還是不成,都不是一個好的結局(個人感覺),反而顯的有點落入俗套。
就讓她把這份愛放到記憶裏去。
擺脫,別寫了。
我一直看這個故事,幾乎成了每天必做的事。看著一個一心找愛的人等不到一份屬於她的歸宿,心痛得不行。如果可以,給她一點幸福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