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201-202)
文章來源: 北美女人創作群2005-04-23 10:15:56
201 強將手下無弱兵。2004年美國國慶節前,老處女最後一次在她家後院的遊泳池邊請我們吃烤雞腿和熱狗,並暗示大家另覓出路時,大部分的人已經有了著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轉行搞地產經濟的,有堅決與矽穀共存亡、準備等經濟進一步複蘇再慢慢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尋東家。 8月份,我們的產品總監正式宣布老處女手下的部門在美國的開發計劃中止,除了極少數並入其他領域,大部分項目遷往印度子公司。我們每人有一個月時間自尋出路,公司這次做得比較仁慈。老處女升級調往洛杉磯分公司做另一個產品的總監,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一將功成萬骨枯”。 馬屁精在拉斯維加斯找到工作,想想也對,高科技原本就該是無所不在的,而且那種地方哪個行業都是包賺不賠,飯碗應該比較容易捧牢,他得意洋洋地對我們公開了那套用來計算部門同事“競爭力” 的代碼,果然設計精密、幹淨漂亮,和他工作上得過且過的作風全然不同。Chris 的去向讓全體人跌掉眼鏡,這位老兄不知怎麽鑽營弄到了一個外派印度的名額,因為這樣相對容易升級,他已經買好一打保羅襯衫,立誌到那個東方文明古國蹲點三年五載,有了點功名再殺回美國來平步青雲,證實了他的確是所有人裏最有宏圖大誌的一個,原來美國人也相信“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我憑去年做客戶服務項目的經驗和人脈在達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雖然不算很對口,但感覺比較穩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亞的工資,我已經很滿足了。 同事們聚在一家印度餐館吃飯,Chris挑的地方,說這裏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 --他現在對任何同印度有關的東西都大感興趣。剛進公司的時候我立下誌向,將來哪一天走的時候要部門所有同事來送行,現在實現了,隻是沒想到我同時也給他們送行。我們一邊大嚼咖喱雞咖喱豬肉咖喱牛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邊罵老板拿人血染紅頂子一邊忙著留通訊方式,氣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起來:沒有了利害關係,人都變得可愛三分;勾心鬥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賞對方。 月底,林少陽啟程回中國,這兩年,他隨著從前的老板一起又升了兩級,終於發現小池塘裏容不下大魚,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擔任中國分公司的技術總監。林少陽本來希望張其馨留在美國,用他的話來說“留個後路”,張其馨卻斷然辭了工作陪他回去,說“老公不在,我一個人呆在美國有什麽意思”,我和鄭瀅私下裏覺得她是擔心林少陽舊病複發,弄出點什麽花頭。七年前,她來美國是為了一個男人;現在回去,卻是跟著另外一個男人;她的犧牲精神依然無人可比。 那天下午,下了一場雨,我正在公司底樓的圖書室裏還參考書,無意中透過兩道玻璃窗看見一道斑斕的顏色輕輕柔柔地搭在對麵樓外的一個轉彎角裏,直撲入眼。我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那是一條彩虹。它像座小小的橋梁在草坪上憑空架起,讓人看著心裏又踏實又舒服,宛如哭過的天空還給大地一個微笑。有這麽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看著看著,心裏激動起來,馬上跑出去,跨過草坪,把手放在彩虹上,讓它的顏色淺淺淡淡地印上手指,感覺很神奇。我叫住幾個同事,叫他們看,他們也微笑著讚賞一番,但我知道他們並不明白我到底為什麽如此興奮。後來,彩虹慢慢散掉,我卻高興了整整一個下午,因為,我終於見到真正的彩虹,它比裝在瓶子裏的還要好看。 鄭瀅生過孩子以後母性越來越強,知道我調去達拉斯,難過得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她說舍不得我,“你一個人跑到德克薩斯去幹什麽?” “德克薩斯怎麽了,沒有州稅,房子又便宜,錢經用,多好。” “那麽遠,氣候又沒這裏好。” “你忘了我們那時候想來美國差點都打算申請阿拉斯加的學校?” “此一時彼一時,” 她嘟起嘴,“不知道為什麽,我看見你一個人跑那麽遠,心裏就難過,難過得要命。他媽的。”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點酸:仔細想想,十一年了,我和鄭瀅幾乎就沒有怎麽分開過,一路手牽手磕磕碰碰走來,在中國在美國都大大方方地枕一個枕頭睡覺、在街上勾肩搭背,見識過彼此最最尷尬難堪的時刻,我給她提供衛生巾,她給我提供避孕藥,我罵過她的男朋友,她也罵過我的男朋友。都不是信奉兩肋插刀的人,卻差不多做到了肝膽相照;然而,千裏搭長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說,“德州大概比這裏更加難找男人。” 我說,“不一定要急著找男人啊,玩兩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問,“你是不是還在想著他?” “沒有。” “騙人,你文章裏的那個人就是他。” “我隻是有時候會‘想起’他,不是在‘想著’他。你難道不會偶爾想起從前的人嗎?” “我不會‘想’出一篇小說來天天自己揭疤。” 那天回家的路上碰到堵車,望著車窗外隨處可見的棕櫚樹,不由也難過起來。剛來加州,看見棕櫚樹,大驚小怪了很久,現在看慣,卻又要走了。 達拉斯我去過一次,是拜訪一個客戶,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對它隻有兩個印象:一. 有一位美國總統在那裏遇刺;二. 那個城市的機場叫Love Field -- “愛情田地” ,聽著很浪漫,其本身設計也和愛情一樣撲朔迷離,讓人動不動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裏,住不知多久,然後說不定又會搬去另一個地方,然後說不定還有下一個 -- 可能是芝加哥、亞特蘭大、紐約、波士頓、休斯敦,誰知道呢? 在這塊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間的浩蕩版圖上,幹什麽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實在太容易了。 其實剛才我並沒有說實話。我並不喜歡達拉斯,那兒沒有州稅,房子便宜,錢經用,卻也沒有我認識的人-- 連個Chris 都沒有。跑那麽遠,會孤單的。對了,程明浩一個人跑來跑去,他也曾覺得孤單嗎? 我還是堅持天天寫故事,看的人比從前少了,大部分人都覺得情節索然無味,我想出很多辦法來搞花樣,卻還是索然無味,好些人寫來電子郵件問打算什麽時候結局。說老實話,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會是一個什麽樣的結局。我心底裏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會有人出來幫我寫那個結局,可是一直都沒有,我依然麵對著一個龐大而陌生的人群,沒有那張熟悉的臉。還是,他明明在裏麵,卻不肯告訴我?因為他還在生氣,或者嫌棄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經有了別人,根本不愛我了?這些可能性讓我感到絕望。 我好幾次想給他寫電子郵件去,寫好卻又刪掉,因為我太害怕我的猜測會成真:他現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帥了,脾氣又好,應該也會有女孩子喜歡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愛比我溫柔比我聽話比我會織圍巾,他有什麽理由拒絕呢?換了我,也不會拒絕。糟糕的是,要比我可愛比我溫柔比我聽話比我會織圍巾,並不是太難做到的呀。假如他說“歡迎你來找我們玩”,我怎麽說?真要那樣的話,我寧可不知道。 我給自己定下一個期限,到在舊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後一天,他還不來找我,就算了;然後我像史努比一樣接著用功,矢誌不渝地將“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 寫成一塊雞肋,把上麵僅餘的肉都啃光,眼看著滿地引航燈一盞盞熄滅,熄滅一盞,就有一根刺紮進心裏,到後來,那顆拳頭一樣大的心變成了仙人球。不會有人喜歡捧著仙人球睡覺吧。 他,沒來找我。 我三下五除二把故事裏的女主人公整得很淒慘,讓人家來同情,隨後在結局裏把她發配到某個天涯海角去“開始新生活” 、“明天會更好”。讀者反應不錯,覺得她“長大了” 、“成熟了”。我有點不明白:長大就是這樣?好像意思不大。要真這樣,我寧可長不大。 有人寫來電子郵件說“我的經曆和你小說裏的那個女孩簡直一模一樣,看了你寫的結局,我知道該怎麽辦了” ,嚇得我汗毛都豎起來。誤人子弟,罪過罪過。 以後的日子飛快地過去,我忙著和加州的朋友告別,整理東西,把不多的家當能賣的賣、能送的送,餘下的一些打好包,準備寄去達拉斯。九月初,我的公寓租約到期,鄭瀅又正好和老公一起回國探親去了,我便帶著不多的行李搬到一個同事家裏的客房暫住。 離去達拉斯上班還有一個月,我決定再好好看看舊金山。

202

現在我每天有大把時間在街上閑逛。我不是一個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來逛去也就那麽幾個地方。舊金山灣邊的碼頭還是安安靜靜,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裏曬太陽;一號碼頭旁邊棧橋上的路燈換過了,欄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種很好看的綠顏色,我喜歡;漁人碼頭永遠人擠人,那個賣海鹽的地方現在換成了一個貝殼手工藝品的攤子;那家巧克力商店關門了。也難怪,東西賣那麽貴,不關才怪。我去了一次魔鬼島,自己去的;以後我應該習慣一個人去玩。有一次,我突然發現自己站在北灘一個僻靜的坡,那裏,隔著生滿綠色常春藤和紫紅色三角梅的矮圍牆,遠遠可以望見碧藍的舊金山灣和白色燈塔。我望著望著,生起一個奇怪的念頭:犯罪心理學說罪犯事後往往會一再返回作案現場,那麽,他有沒有回來過這裏?我們曾經在這裏一起謀殺了一段愛情,將之毀屍滅跡,現在我回來了,那我的同謀呢?鄭瀅曾經評價我越變越“感性” 了,她嘴裏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於“神經” 。有人說,舊金山這個城市不宜久留,它會讓人變得多愁善感,消磨意誌,或許是真的吧,這裏山太綠,水太青,風景太美,回憶太多。所以,離開這裏,對我有好處;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誌堅強。在覺得把所有該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後,我腦門上突然亮起一個燈泡,還有一個地方沒去。那個地方,怎麽能不去看看呢?我從現代藝術宮後門出發,過馬路,向右拐,繞過遊艇俱樂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盡頭,我終於看見了 -- 浪管風琴。網上說,這幾年來,由於經費問題,這些其貌不揚的管子沒有專人照顧,連它們,也被拋棄了。我沿著石階走下去,坐到一個管子旁邊,管子上結了一層蜘蛛網,我把它抹掉,然後把耳朵湊上去,裏麵隱隱約約傳來水聲,卻聽不見其它的。於是我換一個,再換一個;其實我知道,浪管風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點鍾潮汐來臨的時候,黃昏往往聽不見什麽;但還是換一個,再換一個,一直換到最後一個,水聲中緩緩傳來一陣模糊而溫柔的旋律,像一隻小小的手把音符送進我的耳朵。我仔細地聽了很久,終於聽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離別的歌;它今天專門加了個班為我唱這首歌,是代表這個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這裏的一千多個日子在跟我說再見。我的眼睛裏慢慢地盈起水光:難怪上次我沒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見到它在風雨裏哭泣的樣子。這就是舊金山的告別,不是在烏雲和陰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風斜陽裏,輕輕地、溫柔地唱一支歌,在淚光中微笑,好像在說“一路走好”。唉,這個倔強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語還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說你什麽好呢?蔣宜嘉和他太太給我餞行,告訴我他上個星期去洛杉磯開會,見到了杜政平。他又結婚了,娶的是一個同學。我說,“很好。”“連他都走在你前頭,” 蔣宜嘉搖搖頭,“以後去了達拉斯,就更難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慮找個美國人。” 他太太熱心附議“美國男人其實也有不錯的”,口氣好像美國男人低了一檔,而且有一個排在那裏等我挑,這不知算不算一種逆向歧視。我把達拉斯的好處重播一遍,免得他們沒完沒了地可憐我,然後岔開話題,問候四點半肚子裏那個名字在兩年多前就已經起好的小蔣。蔣宜嘉立刻起勁,再三強調他兒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節奏感,“我兒子,樂感能差嗎?” 他得意洋洋。講到這裏,他突然想起什麽,“張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嗎?”2004年9月10日,張信哲在沉寂歌壇幾年後出新專輯,名為“下一個永遠”。他接受訪問時表示不會改變路線,繼續唱情歌。“現在的人愛聽情歌嗎?” 蔣宜嘉有點懷疑。“當然,他們推出之前,肯定作過市場調查。” 我說。我心裏想的是,情歌是關於愛情的歌,隻要還有人相信愛情,就會有人愛聽。比如我。我就相信愛情。我去網上找來這首歌聽,歌詞寫得很有意思,說是戀人分手,希望能夠從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見,我們都各自擁抱下一個永遠”。怎麽搞的?永遠就是永遠,本身沒有盡頭,哪來的下一個?口口聲聲念著下一個永遠的人,恰恰就是放不開這一個永遠。自欺欺人。隻剩下最後幾天了,我把家當和汽車都運去達拉斯,把最後幾樣行李小心翼翼地裝進那個銀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寫過,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鋪,而收藏家,都是孤獨的。我的“古玩鋪” 裏東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幹幹淨淨的淺藍色襯衫,一塊銀灰色表麵的男式手表,和一個形狀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羅蘭送給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後麵的花園裏。我這個同事喜歡也善於擺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羅蘭送給她,我很放心。那個同事建議我利用剩下的幾天去度假,我問她可以去哪裏,她聳聳肩膀,“找個你以後不大有機會去的地方啊,比如說夏威夷。”“一個人去夏威夷?”“那麽西雅圖?”我笑著搖搖頭,心裏想到了東部的某個地方 -- 從來沒去過,以後估計也不會有機會去。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隻套鞋花盆,把它從箱子裏拿出來端詳,淡藍的底,鞋幫上還畫了兩朵蘭花,很漂亮。看著看著,一個念頭突然劃過腦海,為什麽不去試穿它一下呢?我坐在地板上,脫掉鞋襪,把左腳伸進花盆,越伸越進,腳尖觸到了鞋尖,腳跟碰著鞋跟,涼涼的;我吸了一口氣,把右腳也往裏伸 -- 曾經在哪裏看見過,說人的右腳比左腳要稍微大一點,慢慢的,我的右腳居然也放進了那個花盆。我把兩腿伸直,看著那個穩穩當當地套在我腳上的花盆,發了好一會兒呆後,突然淚如雨下。程明浩是對的 -- 他買這個花盆的時候猜我說不定可以拿來當鞋穿,現在我果然穿得下!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這件事告訴我,我懷疑地看著他“你叫我拿一個花盆當鞋穿”,他看看我的腳、抓抓頭發說“看起來你的腳比它稍微大一點,估計穿不下” ;還有那次,我在他的辦公室,把一隻腳放在花盆旁邊比著玩,他說“恐怕還是小了一點”,我說“嗯,好像就差那麽一點點” 。然而,如果我真的脫了鞋襪穿進去,就會發現,它其實卻是正正好好的呀,從前,我們為什麽,為什麽都不相信呢?為什麽沒有嚐試過,就急著否定了呢???我看了看手表,九點四十分,東部時間應該是十二點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開電腦,去訂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澤西的機票。我一麵顫著手指輸入信用卡信息,一麵仿佛有個嚴厲的聲音在敲打著我的頭腦:關璐啊關璐,你有膽子寫出二十萬字的垃圾來讓不相幹的人把你從內到外再從外到內罵個淋漓盡致,怎麽就沒有勇氣去找他、告訴他你已經離婚了你以前錯了你還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諒你所以請他想罵就罵,你,你還愛他呢?!我的心裏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個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為看見這個花盆,立即開了十幾個小時的車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別人追掉了”;現在花盆在我手上,輪到我還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為時太晚,他被別人搶掉。我不要惡夢成真,若幹年之後再碰見他,他微笑著向我介紹身邊的女人“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邊,讓他對人家微笑著說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內人… “賤內”就實在太難聽了,不許那麽叫,前麵四種應該已經夠用了吧… 什麽可愛溫柔賢惠,我就算不夠,總可以學吧,學著學著,不就變成真的了?有什麽了不起的。淩晨三點四十分,一架飛機從舊金山起飛。我拉開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發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發覺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氣,“一笑露出一排牙齒” ,心裏很受鼓舞。我要站在他麵前,不管三七二十一,問他“你還要不要我” ,假如他說“要”,我就會立刻高興得跳起來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樣耳朵擰成麻花。阿彌陀佛,但願他現在沒有別的女人,但願他心裏還有我,但願他說“要” ,不對,美國好像歸上帝管,無所謂,你們哪個有空就來管一下吧,到時候,我一樣給紅包,好了吧?來美國的時候,我隱隱約約覺得在這個異國他鄉的某個角落裏會有我想要的幸福,現在,我已經知道那個角落在哪裏了。對了,那個城市叫什麽來著,新布朗斯維克... 唉,什麽名字。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