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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錯了被窩的新娘(2)

(2008-12-11 18:22:55) 下一個

鑽錯了被窩的新娘(2)

睡了一天一夜,算是活過來了似的。心裏還在打算著再去倒賣鴨梨。這次八分錢一斤的成本,一毛八分一斤出手。120斤除去住旅店的6毛、半路上吃飯花了8毛,還剩下了10塊錢。雖然累得要死,但比在生產隊裏掙工分強太多了。

可是,回來剛過兩夜,一輛吉普車就開到了大隊黨支部,我被喊去了才知道是來找我的。吉普車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來的這位公安大約有40多歲,在年輕的我眼裏就是老公安了。另一位是我們縣公安局的,比較年輕,大約30來歲。顯然是他先到了縣公安局,然後二人才來找我。

我立刻意識到是旅店新娘走錯了門那檔子事,心裏就不擔心了。要是有人把我告了,我常常搞投機倒把的事暴露了的話,他倆的態度就不是那麽個樣子了。所以我猜測那件事後果嚴重了,當初我離開前公安局的並沒有要我談論或作證什麽,現在又跑到這裏,事情搞大了。當然也是為了節省時間,否則通知我到縣公安局就是了。

那麽,到底發生了什麽後果?我的腦海裏有了三個猜測:
第一,天津市公檢法決定判處那位推車賣泥娃娃的老漢死刑。由於人命事關重大,才找當事人作證。公安局抓他手到擒來,因為那時住旅店必須有單位介紹信。文化革命旗手江青掌權時比較看重婦女的地位,文革期間的強奸犯不是死刑就是無期。但一般情況下,強奸幼女是死刑,而強奸結了婚的婦女大多數無期徒刑。強奸了還沒結婚的成年婦女,無期徒刑的多,死刑的少。但那時從重從快風頭一來,給你個“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理由就可判死刑了。

第二,新娘自殺了。由於出了人命,要調查個清清楚楚,才找到我們這些多少知道些情況的人對證。

第三,新娘死了,但不是自殺,而是兩口子後來大打出手,丈夫不慎打失了手,不小心把新娘給打死了。這到底屬於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要調查個清楚。

總之,公安局找我,對我不是壞事,除非是來逮捕我。既然不是,那我就知道那個鑽錯被窩的案子搞大了。

我的腦子想到了這些後,自然就很平靜了。天津市公安局的那位老公安之戳了當地拿出了本子和筆,讓我自己再報一下我的姓名、年齡、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政治麵目,然後讓我如實講清在旅店發生的事情。由於我接觸的人員就那麽三位,很快就講完了。老公安把我講的全部記錄了下來。然後,他說:“就這麽多?你說新郎罵了新娘‘你幹脆死了算了’後沒罵別的了?”

聽到這句話,我知道我猜測的那三個可能中,最大的可能是第二種:女的自殺了。但公安局認為她是被丈夫逼死的。至少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所以才來找我們這些知情人。我當時實在是想早點逃出旅店,沒在意他都罵了什麽。又不能給人家栽贓陷害,我做出冥思苦想狀。老公安從他的文件包裏拿出了一份材料,遞給我後說:“你看看上麵就你所知道的,有沒有不實的和該補充的內容。”

我仔細看了起來,原來我走後,他們把新娘新郎帶到公安局去了。給我看的那個材料就是女方在公安局的口供,記錄的非常詳細。有問有答。從一開始進門見到旅店服務員長者和一位小夥子(就是我)到最後公安局到達,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清清楚楚。簡單說就是二人上半夜鬧的很晚,以至於後半夜她迷迷糊糊地上了廁所、迷迷糊糊地走錯了門,迷迷糊糊地跟原以為是新郎其實是陌生人幹了那事。至於和陌生人怎麽幹的,問的認認真真,她交代的詳詳細細(這部分上文粗略地交代了一下,在此不贅。沒看到上文的,可去看一下)。真佩服那位女公安,問那麽詳細幹嘛?

我發現我講的跟她自己交代的基本上吻合,當然有不少新郎罵她的話我不知道。新娘的交代是客觀的,既沒有隱瞞什麽,也沒有憑感情誇張什麽。我看完後告訴老公安:就我所知道的來看,她講的都是真的。

當我把材料還給了他後,他說:“你最近不要外出,我們如果有事需要找你,會跟你聯係的。”說完,他就起身告辭了。可這事害得我不能繼續倒買賣了。每天參加生產隊的秋收、種麥、掏廁所、澆地等農活。那年每天一個工隻有一毛四分錢。比前一年每個工7分錢增加了100%。如果按照這個速度收入每年加倍計算,不用考大學,不用改革開放,每年翻一番,從7分錢那年開始,35年後的今天,我的年收入已經超過萬億了。

這裏有個插曲:

我在大隊部跟公安局的談話時,我意外發現了一個人在窗前走動。我立刻明白了他的企圖:把我送入監獄。

這個人我從未得罪過他,但他跟我一起做買賣賺不到錢,便對我嫉妒得恨不得殺了我。其實他不賺錢是因為他算不過來賬。比如蔬菜到底是三分錢一斤買、一毛錢三斤賣賺錢,還是一毛錢三斤買、三分錢一斤賣賺錢,他搞不清楚。要知道,那時候做小買賣隻能賺小錢。就這點差價就能賺到錢。可他呢,算不過來,最後白受累還要賠錢。

他看到公安局的吉普車來了,又看到副書記把我叫到大隊部了,他以為我被定案投機倒把分子了。可他擔心副書記幫我說話,表明我是自產自賣,不屬於投機倒把。投機倒把是犯罪行為。他要出來作證,把我投入監獄。這個機會他不會放過的。

那他為何不到公安局告發我?因為他這個人自己本身就是什麽都倒的投機倒把分子,雖然賺不到錢。更重要的是他怕死。要是跟他玩命,咱們來個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他寧肯下跪央求你,也不敢跟你拚。你拉他到井邊,說咱倆拚了,把誰摔到井裏活該。他是絕對不敢的。但要是你已經掉到井裏,他會用盡吃奶的力氣去搬大石頭往井裏邊威猛砸去。

當副書記和我把兩位公安送到車上,二位還跟我倆握手告別,此時那位想對我落井下石的家夥在旁邊愣愣地發呆。

警車走了,他也灰溜溜地離開了。不出所料,他當天就到副書記家裏詢問公安局怎麽沒把我逮捕,到這幹啥來了。副書記長了毛比猴子都精,自然看穿了他那點小加九,當即告訴我要防備他告發我。我告訴副書記他沒那個膽,隻能是等有機會我落井後他下石頭。

副書記和大隊長都勸我別離開,我就這樣等了兩個星期。那個案子如同泥牛入海毫無消息。由於當事人都不是本縣的,我無法知道那個新娘的結局到底是什麽。

可這個世界太小了,“踏破鐵鞋無覓處,驀然回首,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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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dongfangshaoer 回複 悄悄話 頂!!!待下集。
閑人Filiz 回複 悄悄話 啊,有下文?!等!
michaelsf4991 回複 悄悄話 塊,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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