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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命、道德底線與人道

(2008-05-29 06:33:57) 下一個
舍命、道德底線與人道


潤濤閻


很多人不是對範美忠逃命的行為不理解,而是對他的言論衝破了人類的“道德底線”不能容忍。

首先申明,潤濤閻從來沒有為範美忠辯護,也沒有那個必要。我隻是想說目前輿論的主攻方向應該是豆腐渣工程導致學生死亡,當然也順便開導一下大多數糊塗人。

地震房屋倒塌是以分鍾計算的,在此時,絕大多數人能本能體會到麵臨死亡。這不是你主動判斷的,人有這個本能。即使是病人,臨死前會說出“我不行了”就是本能。範美忠在後來的言論中提到的在那個時刻,除非他女兒,別人他不會舍命的,連他媽媽都不成。

大家都認為這番話衝破的人類的道德底線,無法容忍。

首先,人類麵對死亡時大腦沒有別的想法,唯一的想法是逃生。逃出去後很多人會跑回去救孩子而被砸死了。

現在我們換一個情況,如果醫學研究到了這樣一個水平:一個人的心髒或肝髒可以被另一個人的心髒或肝髒代替。假如範美忠的女兒的肝髒壞掉了,他會毫不猶豫地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女兒的生命。如果是他媽媽,他就不會選擇自己去死。實際上,醫學即使能做到這一步,醫院照樣不能開這樣的手術先例。因為這涉及到“道德底線”的製定。能做到用自己的命去換女兒的命,大約有95%的父親。但道德底線的製定應該與法律的製定差不多,就是要有99%的人能達標。否則,這個底線就太高了。

我敢肯定,95%的父親能為女兒犧牲自己,但未必有99%的父親能做到。秦始皇製定的法律太苛刻,超過1%的人犯法,致使官逼民反。

到底有多數人能為母親送上自己的心髒或肝髒,我不敢妄加評論。但範美忠做不到,是他自己說的。

那麽,範美忠在麵臨死亡的時候,他隻顧自己逃命。本來這事是在以秒鍾為單位做出的決定,自然屬於天然行為為主導。這跟日本鬼子進村不一樣。我爺爺當年麵臨日本鬼子進村時跟他哥哥打鬧起來了。哥哥說要跑,他說去躲到白薯窖裏比跑活下來的勝算大。最後,哥倆各奔前程,結局是都活了。大地震麵前,跑還是躲能活命,沒有統一定論。什麽結局都有。

如果把用自己的命換取女兒的命作為人類的道德底線,已經很不低了。事實上,大地震自己跑出來後冒死去救女兒或兒子,其實一起死掉的概率很高。比捐獻心髒給女兒二人有一個能活不能等同。當然,也有二人都活下來的可能。但範美忠的言論的意思是他在死亡麵前,不顧自己的生命,唯一的情況是搶救他的女兒。寧可把自己的性命搭上,隻有自己的女兒麵臨死亡的情況下,他才能做到。他的道德底線並不低。如果再抬高,就有說假話的可能了。

那麽,為何有那麽多人譴責範美忠衝破了人類的道德底線呢?是不是說絕大多數人的道德底線比範美忠高呢?其實不然。要讓自己把心髒換別人(超過自己的女兒)的命,比如,學生的命,這些人並做不到。問題出在哪裏呢?

問題出在“道德底線”與“人道”的概念被很多糊塗人搞混了。

如果範美忠逃出來後,地震停下來了,自己不是處於麵對死亡的情況下,大樓倒塌了,他去刨人,是“人道”範疇,等於救災。他的大樓沒倒塌,他自然也就沒去刨人。去不去刨人,這是“人道”範疇,門檻很低很低。搞救災沒什麽可炫耀的,所以,我根本就沒提唐山地震後我日夜奮戰的事。因為那跟挖河吃苦差不到哪裏去。沒什麽道德底線不道德底線的,出點力跟捐點錢差不多。

很多人認為範美忠屬於見死不救,連自己的媽媽都不救的人。“救”跟“救”其中的差異大了。他說的是在自己麵臨死亡的時刻,除了女兒外,他隻選擇自己逃命,不會選擇自己死亡(地震導致大樓倒塌是幾秒鍾的事,一猶豫就跑不成了。這是常識)。這是否衝破了人類的道德底線?如果是,我們有多少人能把自己的心髒肝髒割下來捐給醫院麵臨死亡的病人?當然,那個病人是你女兒除外,因為95%的人能做到為女兒去死。但決不是100%的人能做到為女兒而死的。舍自己的命為哥哥姐姐去死,不會超過10%。麵對死亡,你如果能把生的希望交給別人,把死亡留給自己,而那個別人不是你女兒(兒子),是英雄。何況大地震麵臨死亡的那一霎那,你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地震與火災是不同的,後者逃生的時間長得多。

相比,克拉瑪依大火“讓領導先走”導致孩子被燒死,有幾個人譴責過?說“讓領導先走”的人不比範美忠道德底線高到哪裏去。

範美忠不是英雄,是普普通通的個體,可能不適合當老師,但是否衝破了人類的道德底線,值得商榷。道德底線定得太高,超過了人性所能達到的高度,很多人會放棄追求。

真正導致學生大量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貪官汙吏和豆腐渣工程,不是範美忠。譴責的不該是老師,而是導致教學樓倒塌的那些人。避免造成以後類似的悲劇,要靠製定樓房建造的規則,而非靠舍命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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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石假裝 回複 悄悄話 中國人善於上綱上線。文革就是這麽哄大發的。
大夢一場 回複 悄悄話 "校舍周圍有那麽多的房屋沒有倒塌,單單孩子們的學校就這樣如積木一樣不堪一擊。是啊!你們可以在地震的等級上大做文章,然後告訴我們地震太強烈,任何驗證合格的房子都無法抗拒,但是,事實是怎樣的?看看這些廢墟裏麵折斷的建材,裏麵哪有什麽鋼筋?就連幾根鐵絲,都顯得那麽吝嗇!看看這些沙礫,一經手搓就變為齏粉,這是因為地震強烈嗎?那麽為什麽政府官員的樓宇卻赫然挺立?為什麽我們的孩子的校舍就如此不堪?即使再強烈的地震,如果又足夠的鋼筋以及混凝土,那麽起碼也能為我們逃生的孩子們架起一個足以生存下來的空間,為什麽坍塌的如此徹底?"
iammadaboutu 回複 悄悄話 老閻,四川省已查過了,校舍倒塌的原因不是豆腐渣工程--基本上是沒法避免的天災。

高法-- “從重”處罰抗震救災犯罪 出台了。
──“故意編造、傳播、散布不利於災區穩定的虛假、--”
主要說的就是老兄這樣的明白人和“不明白”的遇難學生父母。其實也有道理。人
都死了。對那些死了唯一的兒女的父母們來說,這個世界的意義估計也不大了。老
老實實過下半生。有條件的,看看奧運會啥的。沒有條件的,政府也會給安排個生
活。鬧事對誰也沒好處。心裏多感謝政府和領導,就平和了。大家說是也不是呢?話
是殘酷點,但是事實。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805/news-gb2312-614023.html

四川省教育廳:初步調查校舍倒塌有五點原因 南方日報

南方日報謝苗楓胡亞柱/四川省教育廳對倒塌校舍做了初步調查和評估,將倒塌原因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這次地震首先是超過了預計強度,學校校舍抗震難以抵禦如此強烈的地震。

二、災情發生在上課期間,集體傷亡人數比較多。

三、學生上課時集中在教室,樓麵負荷大,疏散時又集中在樓梯間,這些走廊、樓梯相對來說是建築比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損害。

四、根據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的材料,四川省倒塌的相當多的校舍建築時間比較長,校舍陳舊落後,這也是導致部分校舍垮塌的重要原因。

五、學校的建築在抗震方麵本身就存在著設計方麵的先天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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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從重懲處貪汙救災款物等七類犯罪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5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27日發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做好抗震救災期間審判工作切實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的通知》。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嚴懲危害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的各種犯罪活動,堅決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堅持特殊時期、特殊案件、特殊辦理的方針,對那些嚴重危害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進行的犯罪行為,要在法定期限內快審、快判,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使災區人民群眾感受到人民法院維護災區穩定和打擊犯罪的決心與力度,震懾潛在的犯罪分子,預防其他犯罪的發生。

通知列舉了7類應依法從重處罰的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期間發生的犯罪行為:

——盜竊、搶奪、搶劫、故意毀壞用於抗震救災的物資、設備設施,以及以賑災募捐名義進行詐騙、斂取錢財,拐賣災區孤殘兒童、婦女等犯罪行為。

——為牟取暴利,囤積居奇、哄抬物價、非法經營、強迫交易等嚴重擾亂災區市場秩序,影響災區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犯罪行為。

——故意編造、傳播、散布不利於災區穩定的虛假、恐怖信息,嚴重影響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開展的妨害公務、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等犯罪行為。

——在災區生產、銷售或者以賑災名義故意向災區提供偽劣產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行為。

——國家工作人員貪汙、挪用抗震救災款物、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危害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順利進行,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犯罪行為。

——破壞電力、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的犯罪行為。

——妨害傳染病防治等危害公共衛生的犯罪行為。

通知指出,當前,抗震救災工作正處於關鍵時刻,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立足於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為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為奪取抗震救災全麵勝利,確保災後重建工作順利進行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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