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初長成(3)2008
(2008-10-15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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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天都是大女兒的事。
早晨,一向不需我操心的她居然晚起。幸虧我查房,否則她錯掉了校車,連我的車都沒得搭。很欣賞她的性格,不肯給自己找借口,說以後不會有第二次。 多睡了一個小時也是好事。
晚上又讓我虛驚一場。到了6點還沒回家,到處打電話,最後才想起她晚上要和同學一起到醫院裏上一門課。哎,真的老了。什麽都記不住,自己嚇自己。這個月,手機合同到期,一定要給她加一個了。
高中後,自己決意上5門honored Class,再加上每天兩小時的Sport Team,,要到晚上11點才能睡覺。很心疼,後悔當初沒有勸住她。可她嗬嗬一笑,說:Mom, I can handle it. Don’t worry。小小年紀已經學會安慰人。她周圍的朋友都如此,我是勸不住的。
說我是她的母親,毋寧說我們是無話不談的朋友。總想那種篤定和獨立是與生俱來的。從小就不是愛哭鬧的孩子,自己的事情一板一眼、認認真真的去做,從不需大人操心。所以當她說長大當醫生時,我私下裏認為是適合她性格的。可心裏卻有點為她擔心了,這樣的一生豈不是太辛苦?讀書要那麽久(8年),再作三年住院醫,家庭如何兼顧?隻做一般的醫生,年薪不高,枉費了許多年月。做好的專科醫生,每天忙來忙去、費心費力,何苦?
一定是父母親影響了她。小學時,寫傳記,女兒以外祖母、外祖父為題材,著實寫了幾頁。父母的衣缽終於可以在第三代承繼,父親地下有知,也該開心了。想當初,我的倔強曾傷了他們的心。對文字著迷的我,對學醫是不屑的。想著魯迅都棄醫從文,我為什麽要走彎路?何況,對他們隻忙自己的工作也頗有怨氣,跟祖母在一起的時間比他們還要多。大學、上班,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也著實逍遙了幾年。結果,到了美國還是棄文從理,到底是為了生活,不得已。有多少人是可以以興趣謀生的呢?大概興趣成了職業也就毫無樂趣可言了。
所以,她想做什麽就去做吧。再辛苦,如果自己喜歡也就不覺得了。理想是會隨著歲月改變的。她還小,也許,哪天不想做了也未嚐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