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校教授:小販的謀生權高於市容整潔權
(2007-02-06 1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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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黨校教授:小販的謀生權高於市容整潔權 成立城管執法隊伍,集中行使工商、衛生等多部門的權力,清除城市裏的小販,這一製度建立十年來,暴露出諸多問題。如何看待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死結,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政法部副主任張恒山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小販的謀生權高於追求市容整潔的權利,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會都應樹立正確的價值位階觀,應在優先滿足小販們的謀生權的前提下,兼顧市容整潔。市容整潔置於謀生權利之上是本末顛倒張學軍:在2006年,城管與小販的衝突如同礦難一樣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如同礦難頻發一樣,城管傷害小販的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已經算不上新聞了,隻有那些帶有諧趣味道的或者極端暴力的事件才能吸引人們的關注,比如成都一女商販尿潑城管,深圳街頭城管扒城管的褲子,以及武漢、北京相繼發生的殺害城管的事件。張恒山:城管與小販的衝突的確呈現著愈演愈烈的趨勢,這反映出我們的城市管理是有問題的。政府希望城市整潔有序,表現出良好的文明、衛生市貌,這本來是一種很好的價值追求,但是要客觀地看到,中國社會結構表現為城鄉二元化,改革開放以來,在城市獲得較快發展的背景下,農村的發展沒有跟上,農民生活水平低下;國企改革也在城市裏造成大量工人下崗,他們限於傳統的受教育水平、知識結構,缺乏獲得新的就業機會的能力,隻有通過做小商小販謀生或者補貼家用。加上很多農民進城賣菜賣瓜賣土特產,給城市市容帶來一定影響,這是客觀事實,但城市管理要明確一種理念:我們追求整潔要到什麽程度?這裏存在兩種矛盾的權利,小商小販謀生的權利和城市追求整潔的權利,兩種權利發生了衝突。麵對衝突,就要進行價值選擇,哪種權利優先呢?張學軍:看來幾乎所有的城市管理者都選擇了市容優先,所以全國城市普遍禁止小商小販。在中部省份的一個貧困縣,為了縣城“創衛”,政府甚至禁止農民戴草帽進城,認為形象不雅,有礙市容。張恒山:把城市的整潔置於小販謀生的權利之上,這是本末顛倒的價值觀。賣菜賣瓜賣小吃賣手工藝品,對於當事者個體的生存來說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這種權利當然應該優先於城市追求整潔的權利。我國的經濟還沒有發展到那樣的程度,我們的製度還沒有完善到那種程度,以至可以把城市裏麵的貧困戶、農村的貧困戶包起來。我們缺乏有效的失業救濟製度,雖然有最低生活保障,但那隻是杯水車薪,困難的人們賣點東西補貼家用,這是自力更生謀生存,政府應該鼓勵才是。政府應該尊重人民追求良好生活品質的權利,這種權利和追求市容整潔的權利不在同一個價值位階上。城市不僅應該完全開放讓小販進來,而且不能限製他們集中於某一區域。一些城市指定小販隻能在某一兩個區域經營,這也是沒有道理的。小販的特點就在於沿街叫賣,集中經營不適合小商小販。把他們集中在那些人們不常去的城市偏遠角落,他們的東西賣不出去,這同禁止他們經營沒有什麽區別。張學軍:允許在一定區域集中經營已經是比較寬容的做法了。斷絕小販生路可能將其逼上犯罪道路張恒山:城市需要管理,問題是怎樣管理。管理的前提是要允許小販存在,不能把一個群體的生路給斷絕了。斷絕了一個群體的生路,將造成嚴重的社會隱患,會把一些人逼上犯罪的道路。我們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很多地方排斥小商小販好像也是有法可依的,許多城市有自己的管理規定。但是,如果城市管理行政立法本身排斥、禁止小商小販的話,這種立法本身就是惡法。亞裏士多德講過法治的兩個原則:1.要普遍守法;2.法應是良好的法。良法體現了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衡平考慮。我們的立法應追求公平、正義,照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擺正權利位階。而且,我們不能按人數多少來決定權利位階。市民是多數,小販是少數,但謀生的權利優先於其他權利。目前許多城市的立法、執法理念是錯誤的,缺乏基本的價值位階觀。把老百姓逼急了,他們感覺生活無望了,不動武才怪。惡法的執行者是尷尬的,錯誤的立法把他們推到了風口浪尖。城管與小販的矛盾是錯誤的立法造成的,城管也是受害者,是犧牲品。“素質”歧視暴露城市管理者自身低素質張學軍:在這個意義上,北京犧牲的那位城管副隊長李誌強是值得同情的。在小販與市民的關係方麵,曾有學者呼籲市民抵製小販,拒絕購買小販的商品。您怎麽看?張恒山:這是昏話,胡說八道。城市市民要對小販多一些寬容,不要盲目排斥農村人。小販雖然帶來一些整潔、衛生方麵的問題,但也給城市生活帶來便利。市民不能排斥別人分享城市發展的成果,二元化的社會分割是非常不公平的。對小販進行教育、管理是必要的,教育他們不要影響交通,不要亂潑髒水,對其中一些不聽從教育的也可以罰款,但是不能禁絕他們的生路。教育體現管理者的水準。要在尊重謀生權的基礎上進行教育,不能動不動就掀攤子,把他們趕出城市。最近有城市聲稱要提高門檻,限製低素質人員進入,這簡直莫名其妙。你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城市還是你們地方自治的城市?你那個城市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中之國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一座城市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們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權自由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一座城市。另外,你根據什麽判定誰是高素質的人,誰是低素質的人?你有什麽權利對人做素質等級劃分?佛祖講眾生平等。上帝說人人平等。你那個城市管理者竟然自以為高於佛祖和上帝,竟敢劃分人的等級,竟敢搞素質歧視。你想排斥的無非就是農村人,農民。但是,沒有了農村的支持,沒有農民的奉獻,沒有了全國一盤棋,你那個城市豈能生存。如果真的出台這樣的政策,隻說明城市管理者自身低素質,缺乏現代文明觀念。同時,等待他們的很可能是違憲訴訟。錯誤政績觀給社會帶來重重矛盾張學軍:您在分析市民與小販關係時,呼籲市民寬容小販,很多城市也把市民反對作為打擊小販的根據。但是很多時候這隻是管理者在強奸民意。禁絕小販,盲目追求所謂的整潔,恐怕更多的是出於管理者的意願。張恒山:對,這也正是我接下來要談的一個問題:錯誤的政績意識。在一些城市禁絕小販的做法背後隱藏著管理者強烈的政績意識:看看我管理的城市多麽幹淨!沒有小商小販亂躥的城市!非常整潔衛生的城市!體現我管理有方的城市!上級來檢查、視察,對我的城市管理水平、對我的工作能力讚不絕口。在這種政績意識下,小商小販們的謀生權被犧牲了。不能說所有的城市都是這種心態,但是不能否認有些地方的市政管理者是存在這樣的心態的。這種錯誤的政績觀害死人,給社會帶來重重矛盾。現代社會注重人權,但人權之間會有衝突。一個社會的資源是有限的,如何分配資源用於維護不同的人權,要做到公平正義,否則可能帶來嚴重的社會衝突。張學軍:就是說,人權不是抽象的,它具體表現為某些人追求整潔生活環境的權利,而在另一些人則表現為要生存的權利。張恒山:對。權利也是分層次的,生存的權利是最基本的,因而應該是優先的,即使它隻是少數人的權利。在處理小商小販的售貨權和市民的市容整潔權的衝突時,應當是兩種權利兼顧,但是,必須是在優先滿足小商小販的售貨權的前提下,兼顧市容整潔權。武裝城管隻會加劇衝突導致惡性循環張學軍:現在一些地方通過加強城管的裝備來對付小販,為城管配備鋼盔、防彈背心和進攻性武器。張恒山:這是尋求解決問題方法的本末倒置。這種做法隻會加劇衝突,導致惡性循環。張學軍:您是否研究過發達國家管理小販的經驗,有無值得我們參考借鑒的地方?張恒山:我沒有做過係統的研究。從多次出國的經曆看,那裏沒有這樣的問題。在發達國家,除了少數地方禁止擺攤設點外,絕大多數地方都是可以自由擺攤的。那裏的攤販也很文明,賣的菜都弄得幹幹淨淨的,沒有垃圾,更不會堵塞交通。在英國的白金漢宮附近就有賣熱狗的。張學軍:在國內,據說烏魯木齊的城市管理比較好,城管對小販相對比較寬容,兩者相安無事。有評論認為,是人民的軟弱助長了其他一些地方管理者的蠻橫和為所欲為。張恒山:管理者要有這樣的思維:我們的人民是很好的,他們是通情達理的,即使有少數人不遵守規則,對於他們可以強製,但不能因此禁絕整個小販群體的生路。管理城市要動腦筋,小販的生存和城市的整潔是完全可以共存的,兩者並非你死我活的關係。比如在城市設計上,為什麽不能更好地以人為本,把人行道設計得寬一點呢?人行道寬出一米,就有了小販的立足之地。張學軍:這其實也反映出城市管理者代表誰的利益的問題。人行道越來越窄,汽車道越來越寬;廣州禁止電動車,有人分析就是為了逼迫人們去買汽車。說到底,這是一個誰能決定管理者的烏紗帽的問題。如果騎電動車、做小販的這些底層民眾能夠影響到管理者的升遷,他們會審慎出台每一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