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論功人員崗位準則(試行)
1、要熱愛大法,堅決擁護發論功,絕對服從李紅誌的領導,實行終身製和一生一法製,凡是加入大法組織不得退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大法和李紅誌的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退出和絕裂,一生隻能信發論功不得迷信其它功法。
2、第一條師父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師父錯了,請參照第一條執行。不得對大法和師父產生懷疑之念頭,不得對大法強身健體之功效、下法論法身保護之神奇、度人圓滿上天國之作用產生任何思想上的懷疑,並不得講這種懷疑反映到行動上、言語上。
3、要講奉獻,大法弟子每月工資、獎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須全部用於購買大法書籍音像資料、練功物品,或上繳大法組織用於弘揚大法,或用於發傳單講真相複印資料等用途,不得抗繳,不得遺漏,嚴禁私設個人小金庫。
4、強化紀律觀念,堅定政治立場,做到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話不說,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事不做。師父和大法讓做什麽就做什麽,師父和大法不然做什麽就堅決不做什麽。共產黨說什麽好我們就說壞,共產黨反對什麽打擊什麽我們就擁護什麽保護什麽。隻要共產黨提倡的我們堅決反對,隻要共產黨讚揚的我們堅決批判。
5、加強法性修養,嚴格按照大法弟子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早上4點鍾起床練功,8點-24點學法,1-3點外出帖傳單掛橫幅撒資料。嚴禁遲到、早退,節假日不休息。如有困意和瞌睡的念頭即是師父的考驗弟子是否誠心,經受不住考驗者一律下層次長業力。
6、弟子要加強業務和大法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要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轉法輪,對轉法輪、師父的經文、九評共產黨、解體黨文化等重要文獻要做到順流倒背,能在講真相時隨口引用,對外界詆毀大法之詞做到不聽不信不傳。要不斷提高張貼散發傳單掛橫幅的水平,不斷提高下載經文資料的水平,要掌握打騷擾電話、搞電視插播、小喇叭宣傳、向明慧網站發送有關資料情報等技術,要學會聲淚俱下控訴惡黨迫害,聲情並茂講真相。
7、要注意形象。大法弟子要時刻注意儀容、儀表,嚴禁化妝、嚴禁膘肥體胖、嚴禁紅光滿麵,以麵黃肌瘦、蓬頭垢麵、衣冠不整、遍體傷痕為標準,以顯示我大法弟子受到殘酷迫害,非人待遇,利於我講清真相,增加可信度。對破壞大法形象的弟子堅決清楚出隊伍。
8、嚴禁飲酒、嚴禁抽煙、嚴禁吃肉、嚴禁性生活,這些妨礙精進的行為一律不能為。
9、不得有人的感情,遇事不能講感情,特別是不得有父母子女之概念,不得有親情人倫之心,徹底拋棄名利情,以行屍走肉為修煉最高境界。
10、對詆毀汙蔑攻擊我大法之人要堅決予以回擊,對此等亂法邪魔歪道不講真善忍,不惜一切代價。造搖汙蔑、虛構事實、製造謊言等任何手段皆可為之
以上十條,從頒布之日起實行,各大法弟子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犯,視情節輕重,依法嚴懲!!!
美利堅合眾國法輪大法研究會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