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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很多東西都是朋友們送的(我覺得這是因為我的人緣好關係)目前在家裏有好多件比較有年頭的東西,都是朋友送的。雖然很多朋友已經失去了聯係,但是,我依然保存著這些朋友們送給我的東西。
原來在國內的時候,流行過那種灰色的羽絨服,我也有一件。但是,那個羽絨服的領子也是那種和羽絨服一樣的無紡布的。於是,就有一個學生送給我一個可以釘在領子上麵的毛線領子。暖和,好看,還可以隨時拆下來洗。說來,我已經有四十多年沒有見過這位同學了,但是,這個毛線織的領子,我還留著。
出國的時候,我的同宿舍的同學,送給我一雙三接頭的皮鞋。等他1994年到美國來玩的時候,見到我的那雙皮鞋很詫異:“這鞋你怎麽還留著呢?現在是2025年了,距離1994年又已經過了三十一年了,他送我的那雙三接頭皮鞋,我還留著,但是,送給我皮鞋的那位同學,已經蹲了大獄。
我出國的時候,我的一位朋友朋友送給我一個索尼的隨身聽,現在還在。我出國的時候,有朋友送給我一台理光30-D照相機,現在還在。這些都成了古董了。
2004年,我在北京偶遇活佛澤旺吉美,他送給我一個用五彩哈達編的金剛結,現在孩子。他還送給我一串戴在手腕上的蜜蠟珠子,現在孩子。2004年,我在北京的一個朋友,送給我一個萬寶龍的名片夾,現在還在。還有一個朋友送給我一個Prada的皮帶 (估計是想把我給捆住),現在還在。2008年,以色列的Leo 想送我一匹阿拉伯的大白馬,我沒有要,但是,他送給我的萬寶龍的鋼筆,我還留著。(從來都沒有用過,筆,墨水都沒有用過,太高級了,哈哈)
2008年,還是在北京,一個朋友送給我一塊摩凡陀的自動手表,摩凡陀裏最高級的那種,哈哈,我喜歡,一直戴著,不過,這位朋友失聯了。
當然,也有送給我東西之後再要回去的。我小的時候,有一個朋友送給我一個彈弓。做的很精致,像一個狐狸頭。當然,我也送給人家一些我喜歡的禮物。結果,沒兩天,這個朋友找到我,要把彈弓給要回去。於是,我就把彈弓給還回去了。結果沒想到,過幾天人家又找我要彈弓。我說早就還給你了,結果,人家忘了。哈哈,送給人東西再要回去,說到底就是財迷。不過後來,我有了更好的彈弓!
我收到的禮物都是些小件兒的。大件兒的東西比如房子呀,汽車呀,遊艇呀,音響呀等等的沒有人送。
對了,還有人送給我一個扳指,說是值個三萬多美金。我看那麽小一個扳指,怎麽能那麽貴呢?就去潘家園找老高給鑒定一下。老高說:“您這扳指,賣好了的話,能賣八十,一般來說也就是五十塊錢吧。”不過,這個扳指,我依然留著。
我總惦記著,哪天誰送給我一個貴重的物件兒,特別貴重的那種,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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