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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中國這個十七億人的泱泱大國,一直有這無窮無盡的困惑:我對中國文化困惑,對中國的成語困惑,對中國的曆史困惑,對中國的政策困惑,對中國的語言困惑,對中國的飲食困惑,對中國的婚姻困惑,對中國的人民困惑,反正,我在中國的那些年,我一直生活在困惑之中。
後來,我到了美國,困惑少了很多。
舉一個例子:如果有一個人在洛杉磯犯了罪,洛杉磯的警察會對這個人進行抓捕,洛杉磯的公訴人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然後在洛杉磯的某法庭出庭,不管是什麽形式的過程,最後有罪無罪都會有洛杉磯的那個法庭對這個人進行宣判.
Guilty or not guilty !
沒毛病!
今天城頭有一則新聞,說是中國的法學專家許誌永案在山東臨沭縣法院開庭審理,許誌永被判14年有期徒刑。我就納悶兒了,困惑了。許先生曾經是北京郵電大學的講師,和山東沒有屁大點兒的關係,為什麽許先生的案子要由山東臨沭縣法院審理?
原來中國有一個政治家叫做薄熙來,薄熙來曆任大連市市長,大連市市委書記,遼寧省省長,中國商務部部長,重慶市市委書記等官職,但是,後來走了黴運由王變寇,竟然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最後數罪並罰判了無期徒刑。有沒有罪我不了解我不發言,怎麽判我也沒有權利,我納悶兒的是,薄熙來一直在大連遼寧北京重慶工作,關山東濟南個屌毛事兒呀?山東濟南他們憑什麽對薄先生提起公訴呀?
難道重慶沒有法院嗎?難道北京沒有法院嗎?
這些都是網絡上的信息,可信度不一定是百分之百,但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曆,卻也是這樣的:我的一個學生,中文係的高材生畢業之後本來可以從事文學創作與莫言媲美但是後來雄心勃勃頭腦發昏就走入政界。幾十年來混的風生水起官兒雖然不大,也是一個市裏麵的一個大區的區委書記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位仁兄退休之後被提起公訴,一個京官兒本應在京城的法院裏被提起公訴,但是,江蘇高郵法院卻起訴了這哥們兒,從起訴到判刑,折騰了整整五年,後來怎麽樣,我也不知道,但是,隻是知道當時腦袋上扣了個紙袋兒給帶走直接拉到江蘇高郵。
我的大學同學,也是一官兒,後來也栽了。當官兒的時候是在中國北方的一個城市,但是,提起公訴,被判刑卻是他從來都沒有去過的一個縣法院。我就是看不懂人家這盤大棋是怎麽下的,好像用四餅三條六萬在象棋棋盤上給自己緊氣,看得讓人不知所措。
原來不懂,是比較年輕。
後來不懂,是對這個社會不解。
現在不懂,也就不想懂了。
中國怎麽做,隨人家的大小便吧!
《版權困惑所有,翻印不知不究》
把青少年騙去農村,去北韓當炮灰……
法理上,中國刑法層次上低於憲法,而中國憲法明文言論,集合,示威等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法官依據低層次的法律應視為以法無據; 退一步說,即使依據刑法,法不明文不為罪,判決14年的法律及依據是否可以公開公示。
許丁兩人的判決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21世紀,天朝依然因言獲罪,與清末有何差別?
豐縣鎖鏈爆發,就來個嚴厲打擊買賣人口
這就是運動執法,人人都認為這個風,被抓了是運氣不好撞在風口上,等風過去,該幹啥幹啥
嚴厲打擊就等於不打擊,是一個道理
薄在重慶當市委書記,如果在重慶審理,公檢法都是他曾經的下屬,這個不太合理吧。
三大法製現狀:嚴格立法,普遍違法,選擇執法
三大法治組織,公檢法三塊牌子一個領導,政法委又當運動員又是裁判,黨紀委一人之下無法無天。
三個訴訟規律:大案講政治,中案講影響,小案講關係
三條有效定律:法律服從紅頭文件,紅頭文件服從內部規定,內部規定服從領導意誌。
三項基本原則:憲法法律寫給外國人看,紅頭文件內部規定做給有關部門看,最後決定揣摩領導看法說法想法。
中國不是陪審團製, 由法官一人判決. 加上中國傳統的裙帶關係, 本地的法官大概率與被審者, 特別是前官員, 有關連. 書麵上來說, 很難做到“公平審理”, 所以異地開庭審理就變得更重要.
章詒和:【陳雲同誌談新聞法】“在國民黨統治時期,製定了一個新聞法,我們共產黨人仔細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辮子,鑽它的空子。現在我們當權,我看還是不要新聞法好,免得人家鑽我們空子。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製就怎樣控製。”——引自章立凡新浪微博
對新聞法是這樣,對刑法也不例外。牛哥的安全不是因為聰明,而是因為它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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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司法體製一個重要特點是法官的政治中立性,法官不得從事政黨活動,
中國的 Chief Justice 又是中央委員,黨控司法,所以不受司法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