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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會的宣教所麵臨的聖經原則及曆史、文化、政策之處境

(2010-09-15 09:01:33) 下一個

引言:

        宣教和地方性教會有什麽關係?我們在北美的華人教會要如何開展教會的宣教事工?本文從聖經、曆史、文化和策略四個角度來探討開展地方教會的宣教工作所必須麵臨的宏觀問題,嚐試抓住地方教會開展宣教事工的最重要及根本屬靈指導原則與方向,以進一步明白神對我們地方教會的宣教事工所賦予的使命,更好地為神的國度盡職盡力。宣教是神的宣教,包含教會的宣教。不是教會“承擔”宣教;而是神的宣教組成教會。David J.Bosch講到神的宣教與現代教會的關係時指出“神的宣教在淨化教會”,神把教會放在世界上唯一安全的處所十字架下,這是羞辱與審判之地,但同時也是更新、新生之地。教會是在十字架下建構神國的團契、經曆出埃及的群體,她邀請人來無窮無盡地享受宴席。筆者比較認同Bosch對宣教的定義:宣教是“基督徒參與在耶穌釋放人得自由的使命中,為似乎與經驗現實違背的未來下賭注。這是神的愛的大好消息,為著世人的緣故,以群體的見證來道成肉身。”[i]因此,宣教對我們地方教會而言,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須的。同時,教會之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宣教而被差派、被建立。

 

一、 地方教會的宣教事工所麵臨的聖經原則

聖經是一本宣教的書,從創世記開始,宣教這個主題就一直貫穿著整本聖經。創世記中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亞伯拉罕之約”,將全世界的萬族萬民都包含在神的救贖計劃之內。從出埃及記以後的曆史書詩篇先知書中,更有許多關於宣教的記錄與宣告,神的普世胸懷也更加昭然若揭。到了新約,則無論是福音書、使徒行傳和書信,宣教都是一個明顯的主題,雖然有關宣教的啟示是漸進的,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進展,神逐步地向人顯明祂的計劃及心意。但神在過去四千年的救贖史裏,已經清楚表明了一些最基本的宣教原則,Bosch從四個方麵去概括:神的憐憫、殉道、神的宣教、曆史。[ii]

 

I  神的憐憫

                          無論新約還是舊約都展現一個基本的主題,就是神的憐憫---神拒絕放棄人類。這種神聖的憐憫表現在神一次有一次地給人類救恩的機會,先是差遣先知後是差遣信使,最後將自己的獨生子降世為人,成為人類代贖的羔羊。這種神聖的憐憫也從其揀選以色列子民的過程中表明了出來。聖經有很多地方描述神對失喪的被邊緣化的人充滿憐憫。神憐憫在埃及一群希伯來奴隸,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奴役(出37-10)。從此“出埃及”的事件成為以色列民宣告其信仰的基石。神差遣約拿去外邦宣告神的審判,可是約拿卻不願負起這個責任,去向自己不喜歡但神卻異常憐憫愛惜的尼尼微人傳講悔改的信息。神的憐憫是沒有國界的,祂願意把真光照耀在一切人身上,不分種族、膚色和文化。祂不但看顧所造之全人類,也看顧牲畜,因為尼尼微人全城的人都悔悟,離開惡行,神沒有降禍。然而,Bosch指出,神的無限的同情與憐憫是在拿撒勒人耶穌這個人和他的事奉上以一種“無與倫比的方式”表達了出來,耶穌充滿同情與憐憫的人都是貧窮的,瞎眼的,瘸腿的,得麻風病的,饑餓的,傷心流淚的,有病痛的,幼小的,寡婦,奴隸,背負勞苦重擔者。正如神對以色列民和其它人充滿憐憫,耶穌用對邊緣化人的無限同情來推翻社會準則,我們基督徒也被呼召出來,要去向有需要的人顯示我們的同情與憐憫[iii]

 

II.     殉道

同情憐憫會產生激情,這也就意味著要為福音受苦。以色列越強大,就越沒有宣教熱情,相反,越被世界的權利和榮耀所捆綁,越多的先知認識到生活需要有宣教的成分。以賽亞53章是舊約中對宣教的受苦成分揭示的最深刻的:因著祂的受苦,很多人得到拯救。耶穌的到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祂的服事是自我倒空式的。耶穌是如此,門徒也是如此。保羅歸信複活的主後,主對亞拿尼亞說:“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9:16)受苦顯然是要保羅為擔任特別的使命而必須有的部分準備。上帝的救恩的工作是必須做的。受苦是上帝用來達到祂為保羅定下的目標和祂要藉著保羅達到的目標的一個方法。就這狹義的範圍而言,我們可以說上帝"給予"保羅苦難,一如祂要基督受苦一樣。為主受苦成為保羅事奉中的主要經曆,當他在書信中談及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的經曆。他被提到樂園,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他繼續說,“恐怕我因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7-9)。神雖然容許這刺加在保羅身上,但聖靈稱呼這根刺作"撒但的差役",這刺並非出於善意而是出於惡意的,為要攻擊保羅。這根刺可能是上帝"給予"(雖然聖經沒有這樣說),但聖經清楚說明這根刺來自撒但。在基督教的傳統裏,殉道和宣教總是聯係在一起,“殉道士的血是教會的種子。[iv]”基督教信仰的本質是它需要弱者的見證,無能為力的代表。例如,早期的基督徒、早期的修院、早期的方濟會、早期的貴格會、早期的循道會等,在曆史中的某個時候,都因其從軟弱無助中活出了基督的樣式,而徹底動搖了人類的規範。

 

  III 神的宣教

                         莊祖鯤在他的“宣教神學”這本書裏,用神的三個不同的位格來描述神在其宣教的角色及分工上,所發揮的不同的功能。

        整體來說,聖經(特別是舊約)漸進地指出:基於神的本性,父神的恩典及永恒的救贖計劃,是包涵所有的種族及世代的。新約聖經(特別是四福音書)則藉著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及複活,顯明神的救贖計劃將如何實現在全人類身上。最後,使徒行傳及其他新約書信,強調聖靈如何在世上運行,使神的救贖成就在個人、家庭及各民族當中。”[v]

可以看出,神藉著“亞伯拉罕的約”所逐漸展示出來的救贖計劃---福音要傳遍萬族萬邦,是神祂自己使用各種方式,去完成的。筆者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努力,相反,越是認識到這是神的宣教,我們越會投入地參與進去,為了福音的緣故,使徒保羅成為眾使徒中服事最勞苦的,可是他說,所做的,“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麵上。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36-7)越是在地方教會服事久了,我們越會被一些“瓦器”性的東西吸引過去,象有關教會組織和生活的許多問題,都是一些新約教會緘默無言的問題,比如教會建築的設計、主日學的規矩、音樂風格、崇拜禮儀、教會聚會次數、執事會記錄等,而當這些問題成為無休止的爭論時,便會影響我們看到神的主權與恩典。我們需要明白這些“瓦器”性質式的問題多不會使人活得更像基督,我們需要象早期的基督徒那樣,將眼光放在神的主權與恩典上----這是神的宣教,當我們依靠瓦器裏的寶貝時,祂就顯出莫大的能力來幫助我們更好的服事祂。

 

IV曆史

我們信仰的曆史是從神揀選以色列這個特殊民族開始。神賦予他們以重任,讓他們與其他民族分享神的祝福。聖經中記載了神通過與以色列始祖亞伯拉罕立約的方式來祝福他,並要成為地上萬族的祝福(創121-3)。可惜從前一般以色列民隻追求得到祝福,而忽略創世記十二章1-3節的後半部的吩咐,沒有努力去成為別人的祝福。同樣,在新約時代,每個擁有“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的民族也都有責任去成為萬族的祝福。彼得在聖殿講道時曾引用這句話(徒325)。保羅在致加拉太人的信裏也引用了這個使命(加38)。而這個使命增加了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受死複活的信仰層麵---神的救贖計劃藉著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受死複活而實現在全人類身上。耶穌頒布的大使命成為我們基督徒的差傳使命。

以上所提到的這四個聖經裏的宣教原則是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的。 神對弱小、孤兒寡母、貧窮人施憐憫,祂使用軟弱、苦難當中的人為祂作見證,這是祂的宣教,祂擁有主動權,祂創造曆史並引導我們去完成。

 

地方教會的宣教事工所麵臨的縱向曆史處境

               在“國度重光:救贖曆史的十個時代”這篇文章中[vi]作者Ralph D. Winter將神的4000年的救贖史歸納為十個時代,包括主前2000年五個時代,主後2000年五個時代。把這十個時代串連起來的主題,是講到神的恩典如何介入人類曆史。神的計劃是要透過祝福亞伯拉罕和他信心的後裔去得著所有的民族。這個祝福其實是有條件的:蒙福的人必須與其他民族分享福氣。主前的五個時代分別為1)列祖時期2)在埃及為奴時期3)士師時期4)列王時期5)被擄和分散時期。每個時期多是大約400年時間。在這五個時期裏,神一方麵盡可能使用祂子民主動的順服和聖潔,成就祂的心意,另一方麵,祂也用不由人自主的辦法成就祂的心意。象路得、乃縵、示巴女王等都是看見神給以色列的祝福而被吸引自動來的;而約瑟、約拿,和整個以色列國民全被擄都代表那一類不由自主的宣教工作,是神勉強祂的子民與其他民族分享祂的祝福。無論得不得到選民的全力合作,祂總要貫徹祂的使命。主後的五個時代分別為1)羅馬人2)蠻族3)威京人4)薩拉森人5)直到地極。每個時期也是大約400年時間。在這五個時期裏,福音征服了羅馬,但羅馬人去沒有把福音傳給克勒特蠻族和高特蠻族。結果高特人侵入羅馬,羅馬帝國西部也就崩潰;然後福音征服了高特人,他們成立了一個短暫的新羅馬帝國,但是他們也沒有向北方的外族傳福音。到了第三個時期,北方的威京海盜侵入這些已經有福音的克勒特人高特人地區,結果威京人也信了主。第四個時期裏,歐洲因基督教信仰首次統一,組織了十字軍東征,向薩拉森人“宣教”。十字軍東征失敗,可是福音也更深入了東方。第五個時期裏,歐洲人到亞洲、非洲、美洲直到地極宣教。可是因為動機不一,其商業和屬靈的目標分別帶來損害和祝福。

 

               作者Ralph D. Winter的理論是“祝福同時帶來重任,不盡責任就會有嚴重的後果。”如果我們基督徒堅持收藏著我們的祝福而不去與人分享,我們就會像曆史再現那樣失去神的祝福,以至其他民族能蒙福。

 

               Ralph D Winter在另外一篇論文裏[vii],將近代基督教差傳運動史歸納為三個時代,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長線的差傳史觀。

               I.第一個時代始於1800年前後,以英國的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為主導。他以一篇題名為《基督徒當竭盡所能引領異教徒歸信》(An Enquiry into the Obligation of Christians to use Means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Heathen),打破陳舊的固步自封的觀念。他強調耶穌的「大使命」,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因著他的激勵,「浸信傳道會」(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 1792年創立,而克理威廉也成為該組織的第一個宣教士。他於1793年到達印度孟加拉國,四十年之久,他殷勤地工作。克理威廉的行動產生空前絕後的影響,很快,歐洲各地如倫敦、蘇格蘭、荷蘭、美國都有差會成立,並有組織地差派宣教士,在亞非兩洲的沿海地區及太平洋島嶼上傳福音建教會。到了1865年,歐美差會都同意,宣教士的工作已經完成。歐洲的宣教士大部分都回了家。

 

               第一個差傳時代留下的寶貴財富是在差傳策略方麵得到重要亮光。一些差傳學者點出了差傳工作的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開荒階段---開始與一個群體接觸。

               第二階段:撫養階段---宣教士訓練當地領袖。

               第三階段:同工階段---當地領袖與宣教士有同等地位,一起事奉。

           第四階段:參與階段---宣教士不再與當地領袖有同等地位。當地領袖作主,宣教士作客,應邀請才參與事奉。    

 

               差會與教會的關係也分為四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開荒:

               需要領導恩賜和其他恩賜。

               沒有信徒,宣教士必須做領導和獨自肩負其他的工作。

第二階段:扶養:

               需要教導恩賜

               年輕的教會與差會的關係就如一個在成長的孩子與他們父母的關係。可是“父母”不宜過分嗬護或專製。

第三階段:同工:

               需要從父母與孩子的關係進入成人與成人的關係。

               這個轉變對雙方來講都不容易,卻是教會成長所必須麵對的。

第四階段:參與:

               一個成熟的教會負起領導工作。差會要是留下來,就應該使用它的恩賜堅固教會去完成太2819-20的目標。差會也應同時在別的地方做第一階段的工作。

 

               II.基督教的第二個差傳時代從1865年開始,以戴德生為代表。他在四麵反對的壓力下成立了第一個強調進入內陸宣教的差會。以後,歐美相繼成立了四十多個信心差會,向各大洲的內陸地區做開荒的工作。這個時代的特點是興起了平信徒差傳運動,神興起了聲勢浩大的海外宣教學生誌願運動。到了1925年,已經在內陸地區的新地方建立了一千個教會。

 

               III.基督教的第三個差傳時代是從1934年由學生誌願運動的兩個年青人開始。他們是金馬倫.湯申(Cameron Townsend)和當勞.馬蓋文(Donald McGavran),推動部落民族福音工作。馬蓋文說,福音進入任何一個群體後,如果能根據群體中人際關係的彼此影響,在整個群體中產生突破性的成果,神與該群體之間的福音橋梁就建立成功了。沒有這樣的福音突破,就不可能有一般的布道和建立教會的工作。這個時代產生了一些新的差會,比如新部落差會(New Tribles Mission),現有一千多位宣教士;校園傳道會(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也有四千多位宣教士,對福音未傳到的部落和福音已傳到的地區的“隱藏群體”(即那些因社會文化的障礙,與福音隔離的群體)宣教。

 

         從以上對福音的宣教曆史的簡單回顧,可以看到神的福音,在過去4000年的人類曆史裏,藉著三位一體的真神所做的工作,正一步步地達到地極,成為萬族萬邦的祝福。尤其在近代,宣教的福音使命也是通過許多宣教士前赴後繼的努力,得以傳揚出去,他們的愛心和殉道精神不禁令人感動,也是令人鼓舞的,他們未完成的工作需要前赴後繼地繼續下去!

 

三、              地方教會的宣教事工所麵臨的橫向文化障礙

當福音進入活潑的動態的各種文化群體,它無可避免地帶來和文化之間的張立,因為這些文化裏麵包涵一些與福音不和諧的成份。人們抗拒福音,不是由於他們認為福音是虛假的,而是他們感覺福音對他們的文化是一種威脅,特別是對社會、國家、或部族的基要組織。在莫個程度上,這是不可避免的;耶穌基督是個和平使者,但也是使人因信仰而起分爭者。所以,當宣教士進入異地傳福音時,“必須將福音信息與他自己的文化形式分開,使聖經的絕對真理能運用到接受福音的人群文化中。文化與福音的分開並不意味著妥協,或要讚同和接受原本不認同的東西,它意味著要理解當地人的本相而全然接納他們。[viii]”近代許多西方宣教士在宣教的過程中,一個很大的教訓及盲點就是他們以為福音既然能使西方國家富強,一定也可以使其他國家富強。因此,“當他們解釋‘豐盛生命’時,常常解釋為透過西方式的教育、醫療、農業製度,所能帶來的豐富生活享受。[ix]”他們缺乏對自己文化深刻的反省,也不懂得欣賞分辨其他民族的文化,不自覺地帶著西方民族中心思想,以至於將福音和西方文化劃上等號,給福音的傳播帶來損害。

 

在宣教的“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孰先孰後的問題上,荘祖鯤從聖經的角度作了很好的概括總結:

I.             基督徒要在世界上做光做鹽(馬太513-16):世界上的鹽強調我們的社會責任,為的是消極地防止社會腐化;而世界上的光則強調我們的福音責任,為要積極地是福音真光照在黑暗裏,引導人歸正。今天我們所處的時代同時需要光和鹽。

II.           基督徒要“向什麽人作什麽人”(林前919-23):為了使別人得到福音的好處,保羅放下自己的身份,向什麽人作什麽人,積極與福音對象認同。

III.         基督徒要做到“愛心落實”(雅各215-16):多關心社會上教會中的弱勢群體。[x]

 

在宣教的雙重使命的實踐上,荘祖鯤概括總結以下四點:

I.             “福音宣教”是收割,“文化”則是鬆土、培土與撒種的工作。

II.           文化更新及社會改革的成功,仍有賴於社會上有足夠數量與品質的真信徒。

III.         傳福音是每位信徒的責任;文化使命每個人卻有多重的選擇。

IV.         文化宣教是“治標”的;福音宣教才是“治本”的。然而我們必須標本兼治,甚至有時得先治表,然後才治本。[xi]

                             

                              基本上,我們在跨越文化傳福音時,須有文化的敏感度,不能隻帶著一個預先準備好的福音進入工場,而是要注意到自己和聽眾在文化環境上的差異,主動地有愛心的參與當地人的生活,以他們的思想架構來思想,了解他們的世界觀,聽取他們的問題,並感受到他們的重擔,隻有這樣,才能對他們的需要作出適當回應。

 

四、              地方教會的宣教政策與方向

      我們地方教會的宣教政策,不能以自我保存為奮鬥目的,基督徒也不能隻做兩件事:禱告以及在人群中有好行為---在世界中隻做鹽的功用,同時也要將視野放遠放寬,看到地方教會和上帝的國度有著密切相關的聯係。正如範榮真在“上帝宣教之民”一書中提到,地方教會的“團契、宣道、服事和見證都是出自一個更大的上帝之國度的視角,這個國度位在耶穌基督這位君王所創造、護理、管治並救贖的世界裏。除非我們將教會的宣教使命與上帝在世之國度相聯係,否則便無法理解地方教會之宣教的深度和廣度。[xii]”地方教會是上帝國度的一部分,為這個國度的來臨作主要的工具、預告的記號和首要的場所。“基督通過宣教的教會臨在於世,這盡管隻是暫時的,但這一臨在仍舊具有推動和更新的大能。自由地在世上為上帝國度服事是每個信徒的任務,是作為信徒群體的地方教會的任務,也是作為基督身體的整體教會的任務。任何關於教會和國度的談論都驅使我們進入世界。[xiii] 當這個教會出於其宣教本質而不知不覺地向外部進發時,它正是被基督差派進入人們的世界中。

 

      因為國度臨在的暫時性,必須有聖靈的大能與同在,地方教會需要持續不斷地進行自我評估,內縮的、自享的、封閉的、僵化的程序都不能正確反映天國的形象。當教會領袖以遠見憑信心設定長遠目標時,他們就是將教會的信仰宣言轉化為目標宣言,這目標就是教會要變成的模樣。設立長遠目標可以跨越教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之間的鴻溝,成為教會的宣教異象和方向。

 

      林格倫在《目的明確的教會管理之基礎》中為目的明確的教會管理提出了五個可能的長遠目標:

I.   確保對基督信仰的了解和委身。

II. 協調一切經曆和行動,使它們互相幫補並有助於完成教會的共同使命。

III.   將教會生活的各方麵都視為服事世人的機會。

IV.  了解周遭的環境並有效地與之交流。

V. 使教會所有成員都參與到事工當中。[xiv]            

 

教會的長遠目標包括會友的個人和集體目標。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有許多的肢體組成的。當所有肢體都藉著他們的恩賜成為教會在世事工的工具的時候,教會的長遠目標也就達到了。

在地方教會的具體宣教事工中,跨地域跨文化的宣教工作可選擇的不多,隨著大眾交通工具的便利與國際商貿的開發,短宣已成為現在越來越普遍的形式,短宣可以讓教會肢體有機會直接參與普世的宣教工作,更能將宣教工場的資訊和需要帶給教會,幫助人也建造自己。可是,不是所有的短宣都能夠有好的果效。什麽才叫有好的果效呢?Roger Peterson在“Missio Dei or “Missio Me”?---Using Short-Term Missions to Contribute toward the Fulfillment of God’s Global Purpose”這篇文章裏,總結了三個有助於短宣成功的因素,三個導致短宣失敗的因素。

三個有助於短宣成功的因素是:

I.          短宣隊的成員需要認識到我們不是在“開始”一項事工。神早已在各個國家各個民族中做著善工,這工作已經做了4000年,從來沒有停止過。短宣隊的成員到達宣教工場,是去了解神正在當地所做的事工,並將這事工進一步繼續下去。所以,我們需要和經驗豐富的長短宣事工參與者培養良好合作關係,需要不時把自己放在神麵前謙卑地祈求禱告,求神帶領每一步。

II.        我們需要對自己那種獨立的、我什麽都可以做的態度認罪悔改。為了神的大計放棄一些個人的東西,學習彼此依靠配搭地去完成神的宣教工作。

III.       我們要停止舉辦“訪宣”,參與到真正的為了完成神國福音使命而去的短期宣教中去。

 

三個導致短宣失敗的因素:

I.             沒有認識、理解和連結上神在全球的宣教工作上。

II.           沒有和經驗豐富的差傳機構合作而單獨獨立策劃行動。

III.       利用短宣的經曆來進一步做本教會的門訓工作。短宣被用來對自己的短宣成員作門訓的工作,而不是對事奉工場的當地人作門訓的工作[xv]

 

             地方教會的宣教政策必須考慮到其長遠目標,並在這基礎上有具體的事工計劃,使得會友們能夠將知識和信心轉化為行動。在所有的宣教行動中,短宣是一個對地方教會的參與和影響最大的選擇,它可以成為教會向外進入世界,影響世界的方式,一直向前迎接國度的來臨

 



[i] David J.Bosch, “更新變化的宣教”P.713

[ii] David J. Bosch, ”Reflections on Biblical Models of Mission” in “Toward the 21st Century in Christian Mission” P.180

[iii] David J. Bosch, ”Reflections on Biblical Models of Mission” in “Toward the 21st Century in Christian Mission” P.181

[iv]David J. Bosch, ”Reflections on Biblical Models of Mission” in “Toward the 21st Century in Christian Mission” P.183

[v] 參荘祖鯤,“宣教神學”P.4

[vi] Ralph D. Winter, “The Kingdom Strikes Back: Ten Epochs of Redemptive History” in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 Christian Movement—A Reader ” Edited by Ralph D. Winter, Steven C. Hawthorne.  2009. P.209-227

[vii] Ralph D. Winter, “Three Mission Eras: And the Loss and Recovery of Kingdom Mission” in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 Christian Movement---A Reader” Edited by Ralph D. Winter, Steven C. Hawthorne, 2009. P.263-278

[viii] 參丹尼.特格,“文化:在宣教中缺少的一個環節”P172

[ix] 參荘祖鯤,“宣教神學”P.103

[x]參荘祖鯤,“宣教神學”P.106-7

[xi]參荘祖鯤,“宣教神學”P.109-113

[xii] 參範榮真“上帝宣教之民”P131-132

[xiii]參範榮真“上帝宣教之民”P150

[xiv] 參林格倫“Fundations of Purposeful Church Administration”, Nashville: Abingdon, 1980, 84-85

[xv] Roger Peterson”Missio Dei or Missio Me?—Using Short-Term Missions to Contribute toward the Fulfillment of God’s Global Purposein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 Christian Movement---A Reader” Edited by Ralph D. Winter, Steven C. Hawthorne, 2009  P7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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