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 -- 一場有計劃有預謀的社會自殘運動
(2014-10-19 10:06:25)
下一個
上個世紀發生了一場席卷半個地球的共產主義風暴,這場風暴的源頭是幾本書:《資本論》,《共產黨宣言》。
無獨有偶,自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又發生了一場橫掃半個世界的顏色革命風暴,這場風暴的源頭也是一本書:《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下麵簡稱《論衝突》)。這本書實際上是顏色革命的綱領性文件。
街頭運動可以分成有理論的運動和沒有理論的運動。沒有理論的運動是自發行為,比如占領華爾街。這種運動沒有可持續性,自身自滅。有理論的運動恰好相反,它們雖然會起起伏伏,但是不會輕易消失,因為有長遠的目標。
《論衝突》一書指導下所發生的所有事件,目標都是通過街頭運動去顛覆一個國家的政權。分析這本書,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香港占中者的運動整體規劃。
有的人批評占中缺乏妥協精神,也有人批評占中違法,還有人批評占中損害經濟。但是,所有這些批評都沒有說到要害。因為這一切並非運動的失誤,而是《論衝突》一書中預先規劃好的事件。運動的策劃者正是要通過這些事件擴大事端,去達到推翻政權的最終目標。
占中事件既是陰謀也是陽謀。說它是陽謀,是因為它的策劃者根據這這本公開出版物進行操作,說它是陰謀,是因為大部分參與者和旁觀者這並不了解策劃者的真正目的。
運動的真正目的就是《論衝突》一書所設置的目標:“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權力關係的轉變”(第16頁)。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該書建議采用四種機製:“改變觀點”,“和解”,“強迫”和瓦解“。
所謂“改變觀點”機製,就是“提出一些對當局有利的建議”,“使當局認可變革的合法性”,“增加反對派領導人的信譽和合法性”,“保存資源,用於衝突的後期”(第16頁)。
所謂”和解“機製,就是利用”政府可能想緩解社會緊張局勢“的想法,促使政府采納"某個請求和要求”,通過這種方式去削弱“政府對絕對權力的控製”(第17頁)。
香港占中所提出的所謂“真普選”和“梁振英下台”等要求,正是期望通過上述“改變觀點”機製,引導政府走向“和解”,從而“增加反對派領導人的信仰”,“保存資源,用於衝突後期”,並且削弱中央政府的控製。
上述兩種機製並不能完全實現推翻政府的目標,但是它們能夠為下一個機製做鋪墊,這個機製就是“強迫”,也就是“迫使當局屈服於向其提出的要求”(第19頁)。不過該書進一步指出,反對派不能過早采用強迫措施,隻能在一個政權的權力大大削弱之後才能采用。可見占中者提出的“梁振英下台”等目標,其實是一種削弱政權的手段,以避免過早采取“強迫”機製。
如果反對派有能力“強迫”政府滿足其某些要求,那就說明政府的權利已經被大幅度削弱,下一步的行動就是“瓦解”,也就是提高“行動的強度和廣度,直到政府垮台為止”(第20頁)。
所以,從顏色革命到香港占中,所采取的手段就是一步步地削弱政府,直到把政府完全推翻。
《論衝突》一書對大量的社會衝突進行了分析整理,像製定軍事戰略戰術一樣設計了各種詳盡的衝突規劃,難怪在各個顏色革命中屢試不爽。該書內容廣泛,本文無法全麵概述。這裏再補充若幹精彩片段。
該書第八章講心理戰,認為它是”鬥爭的核心“。它用來“削弱”,“分裂”,“中立”和“瓦解”對手。心理戰的另一種稱呼就是“宣傳”,此外,還有一些更為委婉的術語來表達:“信息和教育”,“媒體關係”,“遊說”,“營銷”。
宣傳分成幾種。第一種是“白色宣傳”,就是普通的新聞和報告;第二種是“灰色宣傳”,它不具體指明消息來源;第三種是“黑手宣傳”,“故意誤引起來源的信息”。通過這種宣傳“在對方隊伍裏製造不信任和混亂,降低士氣,轉移對自身弱點和意圖的注意力”。
我們時常看到一些西方媒體歪曲事實,誤導讀者,現在應該知道,這不是失誤,而是心理戰中的”黑色宣傳“技巧。
《論衝突》一書專門研究了通過群眾運動推翻政府的技巧,同時它也預見到了推翻政府可能會使社會陷入無政府主義的混亂:
”如果一個運動成功地改變了人們的服從模式,使他們服從、反抗和不理睬政府的法律和法規,它可能發現,自己麵對的是無政府主義。如果社會的機構被摧毀,那麼社會服務、法律和秩序、禮儀等可能無法維持,除非回到當初引發民主鬥爭的同樣的專製統治。“(第50頁)
這一預言已經被蘇聯和東歐革命,阿拉伯國家的茉莉花革命反複證實。同樣,香港如果沿著顏色革命的道路發展,也會變成臭港。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香港事件表明,茉莉花革命的無數次失敗還不足以換起普通民眾的警惕。香港給了中國一個近距離觀察茉莉花革命的機會,它為中國發展打下一劑預防針,提高了中國的免疫力。在雨傘革命中沉淪的香港將成為中國躲避暗礁險灘的航標燈,在這盞燈塔的照耀之下,中國的航船將繼續揚帆遠航。
選準了目標,估計多少人可使其癱瘓,如占中,大概五萬人足夠了.
製造動亂者先選一個"響亮迷人"的名稱,如這次是"真普選",
用這個名稱,鼓動迷惑一些心懷怨氣的年輕學生,
鼓動者與學生領袖談過計劃後,就退到後麵,看著學生做就是了,等到情況變了,他們再出來研究對策...
大多數顏色革命就用這方式進行...其實,他們強奸民意.
製造一個政府不能控製的亂,逼垮政府.
香港占中事件的實質是階級矛盾:
即中共權貴階級與受壓迫的全中國人民的矛盾。 是這一矛盾在香港的延伸。
自1997年香港回歸後,中共權貴階級利益集團把手伸向香港的各個角落,開辦各種公司,利用權力,通過不公平的手段,謀求各種利益。
所以,中共權貴階級要長期維護他們在香港的利益,就必須和必然地要讓香港特首是他們利益的代言人。 而香港廣大勞苦大眾,則希望能用自己的選票選出能代表自己利益的香港特首。
這就是香港占中事件的實質所在。
關於 "占中" 的政治學及法學問題: (2)
中共,用獨裁的思維,依照中組部的運作方式,把香港"選舉"委員會essentially變成了它的幹部"提拔"委員會。
這違反了基本法,侵犯了香港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所以,應首先解決了中共的違憲問題,再來討論學生是否違法問題。
關於 "占中" 的政治學及法學問題: (3)
在民主憲政,三權分立的美國,遇到類似的不公平選舉問題,在公民上街抗爭之前,多已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即起訴其違反憲法。幾天前,美國最高法院剛剛否決了幾個共和黨州的歧視性選舉法---Voter ID law。 該問題就解決了,公民就沒必要上街抗議了。
為什麽在美國就能做到這些?是因為司法獨立。
為什麽在中國就做不到這些?是因為司法不獨立。我們的最高法院是在獨裁的中共控製之下,你說香港人民去北京中國最高法院起訴這個選舉規則違憲,會是什麽結果?所以,香港人民隻有通過"站中"這種方式來表大自己的利益訴求。
關於 "占中" 的政治學及法學問題: (4)
在美國, 遇到類似的不公平選舉問題, 假如他們也象我們中國那樣,司法不獨立,公民沒有一個講理討"說法"的地方,那他們就不僅僅是上街遊行示威了。 恐怕他們就要啟動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後一道防線了:槍。 用槍來保衛他們的"選票"。 即用”擁槍權”來保衛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美國前國務卿賴斯在她的回憶錄裏是這樣描述公民擁槍權的:
"當這個政府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自衛;當這個政府不但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權利威脅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反抗這個政府(RESIST IT)".
但很幸運,人家美國的政治是民主的,司法是獨立的,政府是三權分立的。這些問題均可在民主法製的軌道上得到解決。
關於 "占中" 的政治學及法學問題: (5)
因為我們的憲法是一張廢紙,保護不了她的公民,所以香港人民隻能走上街頭,隻能祈求神靈的保護。
這顯示了國家的衰敗,民族的悲哀,人民的無奈!
所以,在這裏,應該搞清的是,首先是中共違法,而且違反的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而目前的香港占中運動, 正在於推動一個民主憲政的根本製度和獨立的司法製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