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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沃爾瑪親曆搶劫
一劍飄塵
在美國二十多年,連小偷都沒有看過。經曆最多的是生意上的欺騙,和法庭訴訟。但是昨天,親曆了一起搶劫!
昨天下午去沃爾瑪拿訂購的充電寶。我很少在亞馬遜購物,很簡單,因為亞馬遜沒有社區商店。支持亞馬遜相當於讓自己社區的工作機會流失。去沃爾瑪也不是最好選擇,但比亞馬遜強。
離開的時候,我沿著沃爾瑪門前的道路開車。突然從一扇小門,衝出一個穿著黑色衣服,戴著帽子,戴著黑色口罩的年輕人,推著一輛裝滿貨的shopping cart。我還沒有反應過來怎麽可能有人從這種小門出來,後麵就跟著跑出來一個年輕女子,穿著沃爾瑪工作服。她一把抓住車子。
那個男子就從車子上抱下一個黑色塑料袋,裏麵也是裝了不少東西。這時候,開過來一輛白色、有點破舊的honda。車子根本沒有停,男子就跳上去了,車子走了。
這個時候我才反應過來,是搶劫。沃爾瑪工作人員就在我車前,我按下車窗,問她,是不是搶劫。她說是的,然後就走回去。我繼續開車。心裏有點懊惱,我的dash cam兩個月前出了問題,一直也沒有管。因為安裝了一年多,也從來沒有起作用過。但現在要是它工作,多好。
我開車離開沃爾瑪,卻突然發現了那倆劫匪的車,在我前麵幾個車位,正在上71 freeway的匝道。我幾乎沒有多想,就跟了上去。上了高速,我才想,應該做什麽呢?當然應該留下車牌號碼,我就拿手機錄像(看我視頻,裏麵有)。劫匪車速非常快,我為了有清晰視頻,加速跟上,可以清晰看到後排有人移動。這時候才突然想到,要是他有槍,我不是慘了,這時候突然害怕了。但已經跟著劫匪下高速匝道。還好,是兩條道匝道,我趕快從劫匪右邊離開,從邊上經過的時候,看到兩個劫匪在車裏看我,坦白說,心跳加快許多。
下了高速,就給911打電話,跟接線員說遇到搶劫。接線員首先問:對方有沒有武器。我說搶劫時沒有。接線員說:那不是搶劫,是拿走了你的物品!
我去!加州警方是這樣定義搶劫嗎?!搶劫時手上沒有武器,就算是“拿走”?!這特麽也太爛了!
這樣的回答,我當然不滿意。但還是告訴她,是沃爾瑪被搶劫,不是我。對方竟然說:那沒有你事了,回家去吧。
我靠!這就是加州警察處理案件?我當時都無語了。對方也沒有聲音了。我想到自己還有錄像啊,就告訴對方:我有錄像,可以幫助破案。對方問我現在哪裏。我暈!我是手機報警,你都不能定位?但我還是耐住性子,告訴她,我要找一下路口,再告訴她。
這時候她對我說,可以回沃爾瑪,有警察在那裏。
到了沃爾瑪,果然有輛警車停在那裏。我找到警察,講了事情經過。實話實說,我從頭到尾就沒有想到什麽勇敢、見義勇為等等。相反,就是當時頭腦發熱,跟著對方上了高速,然後希望留下對方車牌等,便於破案。所以我也不會指望表彰啥,表揚都不指望,相反,自己還有點後怕。
想不到,警察直接就批評我:說我做法非常危險,如果對方有武器,小案件可能變成大案件,誰都不願意。警察還開我玩笑:開車拿手機拍攝,屬於危險駕駛,根據法律,他可以給我開罰單。
我去!
這個事情給我幾個反思:經濟不好了,搶劫這種事會多起來。加州對於罪犯非常寬容,這是對於良民的刻薄。不要有見義勇為那種概念,在加州警方不鼓勵。遇到緊急情況,一定要冷靜(不容易),首先打911,至少警察出警的速度很快,也可以聽到警方合乎法律程序的谘詢。追罪犯的視頻附上。
嗯,這樣說反而不妥,我再幫您想想.....
店裡這類事大概也看多見怪不怪了...你有機會看到偷兒..還繼續追下去真的有些危險...
畢竟你的命還是比較有價值的...
警察批評你,是因為羨慕嫉妒恨。你比他幹的都好,說明他是吃閑飯的,白拿了納稅人的錢。
雖說這是警察的工作,但警察不可能永遠守在犯罪現場。
加州犯罪成風,就是因為很少人去阻止,偷盜犯罪不付代價,加州政府出法律助長犯罪,對安分守己的人不公。萬一哪天被罪犯盯上,一個動作或者眼神讓罪犯心生歹意,就算乖乖交出財物,不排除被殺可能。
邪不壓正,但如果正氣為零,就是板上的魚肉。
去年我的車在停車場被右手邊的車退車撞了我的左後角。待購物返回熱心人告訴我車被人撞了,他還拍下了肇事車的照片,可惜車牌號不清晰。警察來了說會調看那裏的攝像。兩三星期後上我家,攝像還是沒看過,又叫我簽了個什麽字,之後再無回應。加州這就是在作死,在鼓勵犯罪。
哦,對了,砸車窗在加州已經不是犯罪了,砸車窗的人也不是罪犯,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