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368)
2017 (123)
2018 (89)
2020 (269)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辜負
一劍飄塵
就在今天,廣州深圳都宣布,為應付疫情,政府將征用私人財產!這下炸鍋了!網絡上民主圈一片憤慨: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對此,我倒不以為然。美國政府就不征用私有財產了?這種案例不要太多啊,隨便搜搜一籮筐。所以,任何政府都有征用私有財產的權力。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源於雅典Solon Reforms。這次改革對於人類意義非凡,甚至可以說奠定現代民主政治和法律的基本框架。其中非常具有決定意義的就是規定私有財產可以自由繼承。後來古羅馬在公元前500年左右製定十二銅牌法,也就是羅馬法的起源,就借鑒了Solon Reforms的成果,嚴格保護羅馬公民的私有財產。羅馬法是文藝複興後歐洲民法的基礎,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貢獻就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美國憲法並沒有直接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在憲法修正案中,有兩處保護私有財產。第五修正案中規定: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給予公平賠償,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第十四修正案:無論何州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均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所以在美國能否征用私有財產,關鍵是三點:1,正當的法律程序;2,公平的賠償;3,公用。在美國這樣三權分立的法治環境中,這三點是可以獲得保護的。所以美國憲法雖然沒有像法國那樣高調宣布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具體措施上是保證了這一條。
而中國,真正是不可不知的,一看嚇一跳!中國憲法——當然,談中國憲法有點迂腐,但總有個比較吧——不僅沒有規定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反而第十二條規定: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靠!是不是因為無官不貪,所以特別要此地無銀三百兩?
關於私有財產,中共憲法第十三條如下: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看起來也不錯,但是區別太大啦!第一:中國不是法治國家,法院受政府管轄!所以私有財產“合法”與否,政府說了算。其次“給予賠償”,沒有說明是“公平”賠償,那麽,征用私有財產,給多給少,政府說了算!由此不用燒腦,也很清楚,中國私有財產的地位。
稍微有點兒啟蒙了的人,都會知道英國哲學家洛克的名言:財產不可共有,權力不可私有!這可以說是對人類組織社團最重要的公理!而中共憲法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由此可見,不是廣州深圳不可以征用私產,關鍵是征用以後要不要賠償?如何保障賠償公平?這顯然不在中共政府的考慮範圍之內。這個政府隻知道一點:集中力量辦大事!而人類曆史告訴我們,一旦政府可以無所忌憚地“集中力量”,辦的多半都是壞事!武漢肺炎正在席卷中國,惶恐之下,人民就像無頭蒼蠅。這時候的中國人大多數會讚成這個政府一係列軍事管製一樣的措施。而最終結果,必將是加固了專製力量,老百姓喪失更多的自由,包括對私有財產的控製權。在一個沒有法治,私有財產不受保護的國家,老百姓也隻能說一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辜負!能享受就早點享受吧!免得哪天成為貪官汙吏的“征用”品。
20200112
也怪中國人自己不爭氣,他們自己不是說“自由不能當飯吃”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