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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殺人與孝道無關
一劍飄塵
山東辱母殺人案的錯判,一夜之間激起公憤。但是幾乎所有的批評都集中在兒子應該為母親受辱報仇上。這顯然是錯誤的,是中國官方這麽多年來宣傳“孝道”的結果。如果說民族主義在民間已經越來越失去效用,我們可以看到,孝道還很有市場。這個案子就是一例。
為母殺人,當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難道換自己受辱,就不能殺人了?難道現場換成不認識的其他人受辱,就不能殺人了?
殺人不需要依托孝道!殺人要根據現場情況。於歡的案件,關鍵在於討債的黑社會侵入了他的私域:自己家的公司。我一再說,現代文明的基礎是商業文明,商業文明的關鍵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在此基礎上,才會延伸出法治。按照中國傳統文明,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等到地球毀滅,也不會產生法治。所以,在西方世界,一旦自己私人領域被外人侵入,就可以看作是非常嚴重的侵犯。許多到美國旅遊的中國人都非常好奇:美國住宅以獨門獨院的別墅(house)形態為主,但是這些房子的門窗幾乎都沒有防盜裝置。是美國小偷太懶?不是!是因為美國幾乎家家有槍,而且在自己家裏打死入侵者無罪!這樣的案例非常多,我出國之前的九十年代,就曾經發生過萬聖節的時候,一個日本小留學生上門要糖的時候,誤闖進入一戶人家的前院,被房主當場開槍擊斃,成為轟動一時的國際案件。房主被判無罪(微信公眾號:yjpc21)。
所以,山東這起案件,就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在自己私人領域殺死不速之客的案件,量刑重點隻是在於是否防衛過當——有沒有必要致死,而與母親是否受辱沒有關係。用孝道為此辯護,甚至提及什麽“祖國母親誰來保護”,都是雌性激素分泌紊亂的結果——這種病在中國非常普遍。既然我們在討論一起法律案件,還是應該回到法律的層麵,而沒有必要煽情。從這點上說,我們就非常清楚,討債人僅僅是露出了生殖器還是用生殖器抽打了母親,這種區別無關緊要。從法律角度而言,討債人進入於歡公司起,就等於是把自己的生命置於死地了。
這個案件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就是警察的行為。現在有說法,於歡殺人的時候警察並沒有離開,而是在調解以後離開房間,去外麵詢問情況。這說明警察沒有接受過正確的工作訓練。我在美國碰到幾次警察處理糾紛,美國警察到底現場的第一步,都是分隔當事雙方,讓彼此處於互相眼不見為淨的隔離空間。這可以說是美國警察的標準作業程序。顯然,中國警察沒有受到過這樣的專業訓練,留下於歡和討債人共處一室,是最終悲劇發生的根本原因。
寫到此處,我就想:如果這起案件發生在美國,會是什麽結果?我相信,於歡可能會被判定防衛過當,刑期有限(有可能緩刑,參與社區勞動,作者一劍飄塵)。而無論是死者還是於歡,都可以尋求巨額國家賠償:控告警察處置不當。甚至當事警察也可以控告行政機構:沒有給予必要的訓練,讓當事警察不僅處置不當,造成凶案,還把自己也處於危險之中。發生糾紛的房間裏有刀具,警察竟然也不知道收繳,不知道警察專業素養是如何訓練的。
中國這麽多年來在內部治安方麵投入了巨大的財力物力,地方警察卻連基本的調解糾紛的專業能力都不具備,造成一死三傷的悲劇。我們是不是也有責任問一下政府:巨額經費都用在什麽方麵了?
20170327
當年,楊白勞欠賬不還,被黃世仁打死。大春來幫忙,打不過黃的警衛員/家丁,就當了兵,升了官。後來把黃世仁給斃了。
如果按現在的法律,怎麽說?
美國的家家有槍實乃西方之奇葩和特例,美國內部對此都爭論不休,作者何必將這點當成民主下的優點加以放大?作者文中舉得那個可憐的日本人,試想想,如果他在別國留學能慘死下槍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