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劍飄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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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倒之後,才看得清裸奔的人

(2016-12-31 10:44:56) 下一個

牆倒之後,才看得清裸奔的人

一劍飄塵

 

首先,我也要質疑一下。因為早上指責質疑論的文章出爐以後,就有許多人不服啊。甚至有人私信罵我。好吧,我收回對於質疑論的批評,我讚成質疑論。行了吧?那麽,我就想問一下,我那篇質疑論的文章,出爐也就半天時間,就被刪帖了。這是涉及到塗慫滑的第四次批評他的文章,都是第一時間被刪帖。我是不是因此可以懷疑一下這個塗慫滑是中共特務呢?當然,他可以再懷疑我,是賊喊捉賊。然後呢,我再質疑他這樣做就是賊。

 

看看吧,這個遊戲可以沒完沒了地玩下去,直到一方不堪其擾,像候欣那樣,宣布退出江湖。

 

美國曾經發生一起著名的橄欖球運動員謀殺前妻和前妻男友的案件: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案發以後,駕車狂奔,警車在後麵窮追。整個畫麵美國三大電視台現場直播。而且犯罪現場所提取到的足跡以及後門血樣,和辛普森吻合。可以說,一切證據都說明辛普森就是凶手。但是,最終在刑事判決庭上,辛普森被判無罪。

 

為什麽?

 

因為他的律師發現警察取證的時候,有不規範的地方,而且其中一個辦案警察,在此之前還有過歧視黑人的言語(辛普森是黑人橄欖球運動員)。

 

華人提及這個案子的時候,都是怪罪到辛普森高價聘請了律師,他有好律師。順便八卦一下,為辛普森辦案的領銜知名律師Robert Kardashian 雖然已經死了,但是他留下的家族卻非常有名,美國長盛不衰的電視真人秀節目:Keeping Up with the Kardashians(緊跟卡戴珊?),他的幾個女兒,是美國社交界名人。

 

如果跟著一般華人的認知,我也不用寫文章了。辛普森有錢不錯,但是,關鍵還在於美國法律對於判定一個人犯罪與否,講究的是證據以及證據收集的程序正義。也就是說,有證據都不一定能夠認罪,還要證明證據收集是符合程序的。比如,在美國,偷錄嫌疑人談話的錄音,就不能被作為證據使用。因為沒有經過嫌疑人的容許。

 

對於我們華人來說,肯定很驚訝:證據確鑿,竟然還能夠因為證據采集不合法,就宣判無罪。這會不會造成罪犯脫罪呢?當然會,比如辛普森,全美國人民都知道他是罪犯,但是最終他脫罪成功(後來民事案中他輸了,是另一回事了)。但是,我想問一下:如果二選一的情況下,是漏判一個罪犯對人權的侵犯大,還是錯判一個無辜者,對人權的侵犯大呢?

 

這就是美國文化的特點:寧願漏判,不要錯判!因為漏判,不過是沒有懲罰一個壞人。而錯判,卻是冤枉了一個好人。壞人因為這套係統沒有遭受懲罰,當然不好。但是,無論是否懲罰,犯下的罪行也已經發生,不可能更改。但是如果為了嚴懲罪犯,而寧願采信不符合程序取得的證據,就有可能造成錯判無辜者的結果。這實際上對於人權的傷害更大。

 

我們華人世界對此都不陌生。就是最近,聶樹斌的冤案轟動網絡。難道不是這種寧願錯判也不願漏過的執法思維的結果嗎?所以,在我看來,要想減少冤案,就應該抱著寧願漏判也不能錯判的態度。

 

如果說在司法實踐中,都要如此嚴格地講究證據,而且應該在司法和執法獨立的情況下,才能夠減少冤案、錯案的發生。那麽,對於網絡上這種質疑,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有沒有可能冤枉了對方呢?

 

質疑相當於警方辦案,獨立的法官是誰呢?網絡民意。如果說掌握了公權力,有著巨大資源的警察(無論中美)都有可能找不到或者找錯了證據,我們能夠相信網絡上這些“質疑派”找的各種證據嗎?說這個五毛、那個特務、這個道德低下、那個經濟成問題,有多少是有事實根據的?更不要說,獲得事實根據的手段是否合法了。

 

而作為旁觀者的我們,相當於法庭上的陪審團成員。那麽,我們是否能夠根據質疑者的一麵之詞,就宣判被質疑者有罪呢???我們有這麽自信嗎???

 

我相信,不是所有的質疑都無中生有,但是我也相信絕大多數的質疑都隻是捕風捉影。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第一個在北美留學獲得醫學博士的王炳章先生,被關監獄十多年了。就是這樣一個人,到今天海外還有人“質疑”他是特務。而今天我的文章出爐以後,一個紐約質疑派信友立刻跟我溝通。我就用這個例子告訴他,質疑是多麽荒唐的事。他竟然說:王炳章應該被質疑,因為他最近還給旗袍頒了一個獎。

 

我暈啊!兄弟,你知道旗袍還沒有上小學的時候,王炳章已經被關在大牢裏麵,被判了無期徒刑嗎??他怎麽可能最近給旗袍頒獎?我當然不是為旗袍站台,我對她也一點不熟。但是,僅僅因為不喜歡旗袍,然後憑著一個錯誤信息(王炳章給旗袍發獎),就可以質疑王炳章?這是什麽邏輯!

 

讚成民主的,對於聶樹斌這樣的冤案都是抱怨連連,為什麽到了自己這裏,就公然不在乎會冤枉好人呢?難道公權力殺人是罪惡,民權運動人士冤枉無辜就天經地義?

 

網絡上確實魚龍混雜,所以,更要求我們自己明辨是非,任何的判斷都根據事實出發,用常識推理。我自己掌握的原則隻有一條:針對觀點,不針對人。這個觀點正確,即使是販夫走卒的,我也相信。這個觀點不正確,就是德高望重的,我也拋棄。所以,有人說我跟誰誰是一派的。這不簡直是侮辱我麽?我跟誰都不一派,我自成一派!如果一定要選一個同伴,我選兩個:左手是耶穌(雖然我還不敢自稱教徒),右手是真理。

 

德國的一部電影很好:竊聽風暴。我相信,目前的中國應該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如同竊聽風暴上一樣,柏林牆不是被“質疑”質倒的。反而是柏林牆倒了以後,秘密警察檔案曝光,人民才知道誰是臥底,誰是線人。可以說,牆倒之後,才看得清裸奔的人。如果到了那一天,我們發現那些質疑派中竟然有JC叔叔的線人,我一點也不會奇怪。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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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nightride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天山峪' 的評論 :

I agree with you that people are not born equal. But certain (human) rights should be guaranteed and protected. Do you not agree and advocate that some people were born not to have any right and, say, deserve to be enslaved? Could you please elaborate?
天山峪 回複 悄悄話 你的觀點不錯,但不要拿人權說事。人和人生而不平等,權利也不對等,追求平等和追求共產是一樣荒謬。民主和人權是政客欺騙大眾的工具,和共產一樣是肮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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