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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蛋的法律
一劍飄塵
有讀者問我:好久沒有看到你寫文章了。嗯,最近確實沒有什麽心情寫文章。寫作與我,不是職業。所以,寫還是不寫,都是隨心而已。當現實生活中有更美的事情出現的時候,寫文章就放在次要位置了。我寫作是源於自己的良知,希望用這份天賦,啟發一下讀者,如果可能,讓社會能夠變得更好一點。但是中國大陸那個國家,操蛋的事情實在是太多,根本不是我能夠寫完的。天天重複看到那些操蛋的事情,中國人不累,我會累。
說說最近一個很操蛋的、也跟我有點關係的事情:外籍華裔回國,如果居住在親友家,要去派出所報道。否則,就麵臨被拘捕、罰款的風險。
前段時間,我寫過一篇關於中領館拒絕給出生在加拿大的香港居民孩子簽證的事情。拒絕原因就是:中領館認為父母還是中國公民(香港居民),孩子就還是中國籍,不能享受外籍簽證。
看看吧,兩件事情是不是都挺操蛋的,而且操的都是海外華裔的蛋。但是,出乎我意料,還就有海外華裔,跑出來指責我的文章:中領館做法符合中國的法律,沒有錯。
前兩天在一個群裏,看到一份“塗說”,題目很醒目:海外華人促進中國民主化。我都沒有打開聽,就說:這作者也是一廂情願的操蛋。他自己都沒有海外生活過,就指望海外華裔促進中國的民主。我在美國生活十多年,我感覺海外華裔中為中共政權辯護的自幹五,遠遠高於大陸的中國人。還指望他們促進中國的民主化?不要操蛋中國的民主化,就謝天謝地了。
這些自幹五華裔比五毛更可怕的是:他們不像五毛那樣,是為了利益。他們是為了他們的信仰。比如那個指責我的文章的華裔,看他的論點,也是蠻懂得美國法治原則的:中領館在依法辦案,有什麽錯呢?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中國人(包括華裔)會讚成這個自幹五的想法。因為中國文化是一種跪拜文化,這不是說僅僅跪拜強權、跪拜皇帝。這包括跪拜一些原則。比如,依法治國。無論留洋的還是土包子,看著國外的法治社會搞的蠻成功的,就總結出“法治”的優越性,就得出一個必須“依法治國”的結論。由此,就把“依法治國”捧上了天。
這些跪拜文化的信徒,簡單地從遵守法律的角度出發,為中領館辯護,為“歸國華裔去派出所登記”條例辯護,即使這些法律給自己造成了不便。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那麽,出生在加拿大的孩子,當然是加拿大國籍——真是謝天謝地還有加拿大收容。但是,等到人家拿著加拿大護照辦理簽證,中領館又說對方父母是中國公民,所以子女是中國人,不能申請簽證。有法可依!多麽守法的中領館啊。
但是,事實的結果就是:你中領館又不給人家發中國護照。人家還怎麽去中國呢?還有,中國法律規定,要放棄中國公民,行。但是人家在加拿大出生,根本就沒有登記過中國公民,怎麽放棄呢?總不能放棄自己就從來沒有獲得過的東西吧?無論怎麽說,這操蛋的法律,好像都隻是為了為難人民的。
如果說出生在加拿大的華裔孩子被為難了,大不了就一輩子不去中國了。我現在就根本沒有再回中國的打算了。但是,“華裔回國住在親友家必須去派出所登記”,這一條就要命了。對於從中國移民出來的華裔,這簡直就是典型的刁難!
中國人親戚多,許多華裔回中國一趟也不容易。如果各個親戚家去一趟,每到一家都要去派出所登記,這到底是回國探親呢,還是回國探派出所呢?這操蛋的法律,到底是想幹什麽呢?據說這條法律還是文革時期的產物,是為了便於防範海外特務。隻是,無論白皮膚還是黑皮膚的國際友人,在中國都是很少有親友居住的。所以,在現在這個移民時代,這條法律就幾乎成為專門針對海外華裔的凶器了。想想在海外為這個政權歌功頌德的自幹五們,回去的時候,也要天天跑斷腿,跟派出所打交道。不知道是否能夠幡然醒悟:沒有民選的政權,就是奴役人民的機器。
這種強製海外華裔到派出所報道的做法,可以說不僅對於保護政權無效——不要忘了這是互聯網時代,而且是適得其反。這種強製措施,實際上就是告訴我們:華裔在中國是不受這個政權歡迎的。
明明白白地說,這兩條法律對於我都不適用。我回國的時候,都是住酒店,圖清靜。所以,我在這裏寫文章,就是用我的理性來分析這件事情而已:操蛋的法律,應該廢止。
我們自己也討厭中國人的小聰明,做事情打擦邊球,不守規矩。實際上,是因為中國社會操蛋的規矩太多。比如這個去派出所報道的問題,我相信就許多人不會遵守。但是,為什麽要讓這個操蛋的法律存在在哪裏,而不是大聲訴求:取締這條法律!
其實,美國也有一些法律比較操蛋。任何體製下,都會有這樣的問題。但是,美國的好處在於:立法、司法都是獨立於行政體係的。所以,法律如果操蛋到影響到很大一部分人生活的情況下,總有人會奮起反抗,最終取締這種操蛋的法律。前兩年加州 SCA5的立法,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抗議,被取消了?即使在609年代,社會遠遠沒有今天這樣寬容,馬丁路德金也敢於領頭帶領當時社會地位最低的黑人遊行抗議種族歧視。而最終,也讓立法係統修改了法律。
所以,中國的問題本質上還是立法、司法不獨立的問題,不讓人民發聲的問題。如果我們追根溯源看看,應該可以發現,這些操蛋的法律,很可能都是在中國政府掌權的某個大老爺的靈機一動的產物,而根本就不是在經過人民代表嚴肅討論的基礎上製定。中國幾千年的專製製度下,一直如此:製定法律的是權貴們,執行法律的是權貴的爪牙。所以,這些法律隻是少數人奴役、控製全國人的工具。實際上,中國憲法就是這樣說的:“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領導當然不是工人階級,專政的倒是全體人民。
對於我們這些被專政的人民來說,中國如此操蛋的法律,如果廢止不了,至少可以做到:不要遵守。所以,單純批評中國人的小聰明、不守法,也是不公平的。在一個並非人人平等的社會裏,法律隻是權貴奴役我們的工具而已。遵守法律,才傻透了。
20160704
很多香港人為他們在外國出生的孩子拿了外國籍後, 在到香港拿香港籍。也就是孩子是雙重國籍。
這裏有個國籍承認先後的問題。香港籍先, 外國籍後。 香港籍不用簽證的。 明白麽 ?
“這種強製海外華裔到派出所報道的做法,可以說不僅對於保護政權無效——不要忘了這是互聯網時代,而且是適得其反。這種強製措施,實際上就是告訴我們:華裔在中國是不受這個政權歡迎的。”
所有國家都有類似製度。 以美國為例, 入境時必須在海關報美國住址。和保護政權無關。 和歡迎無關。
中國製定的許多法律實際上是都無法嚴格操作,嚴格執行。逼得大家都繞過這些惡法,或者不執行這些惡法。實際上,許多這樣的惡法都是中國政府有意為之。大家都在犯法,隻要你惹得中國政府不高興,總能找到你的茬。
為”塗說”辯解一下,塗每年夏天在灣區生活,有旅歐經曆,中美歐都了解。他的說理還是相當清晰的,由數字支撐的觀點大多站得住腳。
http://cs.mfa.gov.cn/wgrlh/flfg/t10606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