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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劍一日評 狡辯有什麽權利

(2016-01-10 21:10:33) 下一個

一劍一日評  狡辯有什麽權利

新聞:新華社--無論快播是否有罪 都要對"狡辯的權利"報以掌聲

一劍飄塵評:
權利緣於英文單詞“right”,本意是個人或者團體對於社會或者他人的正當、合理、合法、合乎道德的訴求。但是在中國這個權力被趙家人壟斷的社會,人們對於權利也是概念模糊,還不如這個單詞剛剛被翻譯到中國時候的清朝。看看代表你國最高新聞發布機構的新華社,竟然說快播的辯護是“狡辯的權利”。狡辯有什麽權利?那是在推卸責任。快播的辯護是你國法製容許的人民權利。新華社公然把這個自我辯護權汙蔑為“狡辯”,這是未審先判,顯然在新華社看來快播人眾已經是罪犯了,他們的辯護不是在旅行法律授予的尊嚴的辯護權,而是在推卸責任。

那麽,還要法庭幹什麽?

有人已經配合新華社,歌頌這次審判,看到了進步:給予嫌疑人充分辯護權的進步。我不明白這要具有多麽的奴性人格,才會對這種情況歌功頌德?所以,有人說趙家人是被你國的民眾寵出來的,誠然!

快播人眾在沒有被法庭判決前,就不是罪犯。他們的辯護權是為了彰顯法律正義的必須。可以說,社會的每個人應該感謝的是快播涉案人以及他們的律師,感謝他們全力以赴地做無罪辯護,充分運用了辯護權。是他們捍衛了法律的程序正義,是他們讓你國這個法製至少具有了一點的糾錯功能,不至於讓內蒙古呼格吉勒圖那樣的冤案重演。

中國的法律不可謂不多。中國法律不可謂不嚴。但是為什麽中國人守法的概念就是培養不起來?很簡單:權大於法!而在法律實施第一線的法庭上,權大於法的最直接表現就是代表公權力的偵察機關、檢察院、法院,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偵察機關可以明目張膽把刑訊逼供出來的證詞當作證據,檢察機關可以未審先判對被告進行道德判罰,法官必須聽命於上級定刑。如此種種,是造成呼格吉勒圖等等冤情的根本原因。不要說無法無天的前三十年了,就這改開的後幾十年,按照竇娥的冤案標準,你國製造出來的冤假錯案,可以讓每年的六月天天下雪。

被告的辯護權,可以說是對抗冤假錯案的最重要的手段。就在去年的7月9號,你國還有180餘名律師被無辜逮捕。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是一直從事為弱勢被告辯護的人權律師。他們被捕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在法庭上行使了辯護權。這半年來,我還沒有搞清楚:趙家政府為什麽要抓捕這些和公檢法抗辯的律師,因為他們行使的不正是趙家法律同意的辯護權嗎?

但是看了新華社的這篇社論,我算明白了:原來在趙家人的眼裏,辯護權不是人民應有的法律權利,而是推卸責任的“狡辯”。因此,趙家人心情好的時候,可以讓快播案直播,以贏得被歌頌的掌聲。趙家人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抓捕那些辯護的律師,以讓屁民們承擔起被“權責”的責任。

好一個“狡辯的權利”,予取予求,斷乎在於趙家人的心情,何關法律無也哉。

一劍飄塵

2016 0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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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複 悄悄話 趙家人的思想還停留在「恩賜」的階段,讓不讓你說話是趙家人決定,根本沒有天賦"權利"的概念。
他們自己的政治"權利"是靠搶來的,也難怪不認同「天賦人權」。
天堂鳥3 回複 悄悄話 哈哈哈,還是看評美好生活輕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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