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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女性(二)
一劍飄塵
早上寫完第一段,就有網友留言:“男人替代女人生孩子就解決一切了”。相信這是許多人、特別是女性朋友非常樸素的想法:如果沒有生育的區別,就不會有性別差異。但是,如果僅僅這樣顛倒角色,性別差異並沒有消除。隻是男女角色的顛倒。所以,這是我為什麽開始就說:男女差異,而並不強調性別歧視。因為沒有差異,也就沒有歧視。僅僅讓男人替代女人生孩子,解決不了問題,必須男人女人都可以生孩子也都可以不生孩子,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所以,西方社會男女平等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於西方社會的福利製度:至少養育孩子實現了社會化。今天跟一個朋友討論的時候,說到民主黨主張墮胎合法化的問題。在這點上許多中國人不讚同共和黨的觀點。確實,共和黨傳統反對墮胎的觀點是基於宗教信仰。在這點上,應該讓人民有根據自己的信仰選擇的自由。而如果從男女平等的角度,墮胎合法化無疑提高了女性的社會地位,有利於女性爭取平等。
不過,今天的美國,墮胎其實並非那麽困難的事情。真正想墮胎的,還是有許多私人診所提供服務。所以,墮胎問題,不應該是政治以及女權運動的主要議題。相反,阻礙女性特別是低收入階層女性墮胎的更重要的因素,其實是經濟問題。美國對於孩子的補助、牛奶金,已經成為一些低收入家庭的重要經濟收入。這種補助看起來是對於女性的幫助。但是,這種誘惑本身,會讓女性回歸到傳統的生養子女的狀態,反而拖累了這些低收入女性的經濟情況,也最終讓她們社會地位變低。
社會養育孩子,顯然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個趨勢,而且是已經形成製度。這一方麵讓女性從經濟上獲得了補助,有利於她們社會地位的提高。但是,也確實造成一部分女性對此的依賴。如何達到一種平衡的狀態?顯然需要根據既有數據的分析研究。但是,可以說,西方社會在這個方麵一直是寧左勿右的。
女性經濟地位的提高,無疑提高了她們的社會地位。但是這個問題又引發了一個新的問題:社會是否存在著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呢?至少從美國的現實來說,我覺得這種情況越來越小。相反,美國有許多的法律,是保護女性的。比如,如果一個女性創業,可以在稅收和銀行貸款方麵,獲得遠比男性有利的條件。甚至,單身女性在一定條件下,在加州可以零首付買房。
在特定曆史時期內,這些優惠政策是有必要的。這是打破波伏娃所說的“環境使命”的必要步驟。因為女性社會角色,幾千年來都是相夫教子的家庭婦女的角色。為了鼓勵女性從這種慣性中解放出來,偏向性的政策當然必要。但是,就和低收入婦女最後依賴生孩子的福利一樣,這種偏向女性的政策,會不會讓新一代的女性養成依賴性呢?何況這些偏袒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對於男性的不公平。這種不公平如果假以時日,形成新的社會慣性,難道不會造成對於男性的歧視嗎?
同意樓主,現在其實在很多方麵,執行的是歧視男人的政策。。。
社會方方麵麵,都一邊倒的偏向女性。。。
加拿大政府按社會機構幫助女人的法律幫助case發錢,而幫助男人的機構一個也沒有因為政府不願意出錢幫男人。用這種方法來打擊男人扶持女人。。
這些年來,所謂的性侵的case特別多,不是社會治安不好了,是性侵的定義改了。
在公車上,男人不小心碰到了女人身體的某一部。這也是性侵。
女人約好的,上床後對男人的表現不滿,也可以告性侵。。。
女人告男人是沒有成本的,有政府強大的支持。誣告也沒有成本的。
都到了如此地步了,女人還不滿,你們想幹嘛?
Institutionalized 養育孩子的問題,是由與孩子完全無關的成人來養育孩子,這種孩子通常underperform,長大以後成為新的 social underclass。
理論上每個成人應該都有生育權,但是如果製度把生育的成本降成零,甚至賺錢,結果將是社經地位越低的人生孩子越多,而這些孩子社經地位往上流動的比例仍然很低。政策造成的結果是人口素質逐漸降低。這是比社會養育孩子的財政支出更糟的效應。
問題在哪呢?
一個是養育孩子的動機,一個是養育孩子的(非金錢)能力。
與孩子完全無關的成人來養育孩子,如果他是為了金錢或責任,就缺乏給孩子愛以及培養孩子傑出的動機。
孩子的三觀與習慣深受養育環境的影響,而不是每個成人都有能力當「優良」父母。我認為大量不合格的父母,是阻礙人類充分發揮其潛能的重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