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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劄記:張宏傑的《簡讀中國史》
張宏傑的《簡談中國史》把中國放在世界史坐標之下,從橫向對比中,揭示曆史驅動的深層原因。張宏傑的曆史都寫得有趣有味。
世界文明的最早中心是中亞的兩河流域:著名的發明如青銅技術、小麥、大麥、山羊、綿羊,都是從中亞傳入中國的。中亞的青銅技術主要用於製造武器和農具,進入中國後,主要用途是祭祀用具。公元前5000年左右,馬在中亞高原被馴化。公元前3500年,兩河流域發明了輪子。兩者的結合就是戰車。馬和戰車在商代傳入中國。馬和與馬有關的器具對文明發展非常重要。10世紀時,歐洲發明了一種挽具,套在馬的肩部,讓馬能輕鬆地拉犁,結果生產效率大增。馬一天的工作量是牛的3~4倍。中國一直使用牛耕,這也是生產力落後於歐洲的原因之一。輪子的發明讓馬用於運輸和戰爭。戰爭是文明碰撞的主要途徑。所以馬和輪子對文明進程的影響極大。美洲印第安人沒有馬和輪子,是他們文明落後的重要原因。另一個重要發明是馬鐙,馬鐙使騎兵的戰鬥力大大提高。
希臘貧瘠的土地不適合種麥子,多石的山坡適合種葡萄和橄欖,養羊。生產出的橄欖油、葡萄酒和羊毛用來交易糧食。所以希臘人善於航海經商。海上貿易和定居農業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農業靠經驗和老人,航海靠勇敢和青年。所以中國人重視祖宗和血緣,希臘人崇尚青春和力量。世界上主要民族的語言中,關於親屬的稱謂有25個詞左右,漢語中有350個親屬單詞。中國人的廟供的是祖先,其他文明的廟供的是神。血緣紐帶斷裂的一個表現就是神廟的興起。因為人群不再以血緣為聯係紐帶了,他們要尋找新的共同的信仰,這就令中東地區出現了巨大的神廟。
商代重鬼神,周代信天命。周文化把人的命運主動權從鬼神的手中奪回,掌握在人的手中。中國從周代起就已經擺脫鬼神祭祀,成為一個致力於現世幸福的世俗文化國家。這在人類世界中,應該是最早的。世界上大部分古老文化都是宗教文化,人們沉迷於對上天之主的侍奉之中,一生都在為彼岸世界做準備。蘇美爾人說,神創造了人,就是為了服侍神。美洲的印第安人用自己最優秀的青年的生命向神祭祀。
中國的貴族社會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就基本結束了,而西方一直持續到近代早期,比中國晚結束了一千多年。這是構成中西曆史風貌不同的一個重要原因。崇尚一元與崇尚多元,從上古時期就成為東西文明的本質區別之一。周秦之變後,中國社會原有的那些小自治體和小共同體被消滅了,完全被官僚體係取代。托克維爾說“中央集權下官僚機構的行政活動取代了地方民眾的公共生活”,社會因此沙漠化,難以持續保持活力。法國的集權過程與中國秦朝的集權過程非常相似。都是通過官僚集團取代了原來的自治社會。中央集權化的進程破壞了傳統的有機社會,製造出一個碎片化、原子化的脆弱社會,這樣一盤散沙的社會缺乏抵禦和消化各種社會動蕩的能力。正是因此,大革命能夠輕鬆地席卷法國。托克維爾說,法國君主專製製度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破壞了法國人的自治能力,“它持續地使在這種民眾中創建民主共和秩序的任何努力都大打折扣”。
歐洲封建領主的實力來自領地內民眾的效忠,而不是憑借上級的賞識。他們很在乎是否獲得本地民眾的支持,製定措施要考慮民眾的感受,剝削和壓迫必須有一定限度。自上而下的社會控製力比較差。上一級的命令隻能到達下一級,而無法穿透一層層的層級結構到達社會最底層。這樣的社會,汲取能力很有限。農奴還受到契約和莊園法庭的保護。中國官僚集團治理的邏輯和世襲貴族不一樣,他們的權力和地位完全來自皇帝,所以他們唯皇帝之命是聽,不在乎被他們統治的老百姓對他們怎麽看,因為他們是“流官”,幹幾年就走。皇帝的命令很容易直接貫徹到社會最底層,想要收多少稅,馬上就能收上來;想要調動多少人修長城,馬上就能調動起來,不必管百姓的死活。所以,中國曆史多酷吏。
專製國家的性格敗壞了民眾的品質。君權強大蠻橫,蔑視法律,政策朝三暮四,缺乏穩定性。在這樣的政府下生活的民眾也模仿政府的行為方式,內心深處不相信法律,隻想鑽法律的空子。民眾發現法律沒有權威,因此也不遵守法律,而是相信賄賂和個人關係。他們表麵上順服權力的安排,當政府權力高壓一旦減輕,民眾就會從順民一下子變成暴民。托克維爾說,正是政府的武斷和專橫行為塑造出民眾的惡劣品質。
與中國式的中央集權不同,西歐近代的集權國家是在議會、自治城市、行會等多種社會力量發育起來之後出現的,因此君主的權力是有限的,不僅受法律、議會的製約,也受到各社會階層、利益團體的限製。因此,雖然現在的西方國家都是大共同體,但是它們都保留了很多自治傳統。阿夫納·格雷夫(Avner Greif)在討論西方文明成功的原因時,提出了一個基本的製度因子:西方人一直沒有失去自治能力。當小共同體能夠在現代國家的結構中保存自己的自立性和創造性時,就能促進社會的繁榮和國家的興盛。如果這種小共同體過早地被國家權力整合,社會的基本動力就消解了。因為“文明的動力歸根結底來自社會基層。當一個社會活躍著無數自治群體,每個人都參與社區事務的時候,這個社會才是健康的。當一個社會把所有權力都由高高在上的政府壟斷,這個社會注定會失去活力”。
由於私有產權不受到保護,中國商人和農民都醉心於通過高利貸和單純的商業交易,取得短期利潤,同時把剩餘利潤用來購買土地,認為這才是唯一安全的長期投資方法。對比私有產權受到保護的英國,商人們更願意把海外的利潤投入國內的製造業中。海外來的金錢大大促進了英國對工業尤其是蒸汽機和紡織技術方麵的投資。這是工業革命的經濟基礎。賴肖爾說,歐洲缺乏強大的中央集權,因此也培養了高度的企業精神,讓人們敢於進行長期投資。 大一統體製一方麵維持了社會的穩定,帶來了和平,另一方麵卻也限製了社會變化發展的空間,也壓製了地方的效率。北洋軍閥混戰時期,大一統崩壞,沒有了對民營資本的政治約束,中國實現了一次自下而上、由民間力量主導的金融與財政革命。大一統崩壞時期恰恰是中國近代史上民營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中國在現代鐵路建設、交通、教育等方麵都取得很大進展,從甲午當年(1894)到1931年,中國一些行業的年增長速度甚至高達15%-20%。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從42.493億兩增至192.252億兩,淨增了3.52倍(同一時期美國國內生產總值僅增加1.98倍);中國的人均GDP則由1894年的10.2兩,增至1930年的40.8兩。
中國大一統的優勢是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但是集中後的力量,用於提供公眾服務的並不多。傳統時代的財政結構,有兩個重點,一個是皇室和貴族們的消費,另一個就是供養軍隊和百官,用於民生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葛劍雄說,有些人認為傳統政權既然集中了力量,“必定會投資於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大工程,有利於發展生產等,顯然並不符合中國的曆史事實”。那些集中起來的財富“大多被揮霍浪費,真正用於國家管理和社會進步的反而是少數。” 集中力量是可以辦大事,但是沒有權力製衡,很多大事最後被證明是殘害人民、讓曆史倒退的壞事。
評論不要想當然,要基於事實。否則你自己就是洗衣粉。
歐洲中世紀的農奴不是奴隸,大部分是佃農(villein, villain)。佃農有相當的權力地位。佃農通常租住小屋,有的擁有土地,有的沒有。作為與地主或莊園主簽訂協約的一部分,他們必須在主子的田地上勞動一段時間。勞動常是時令的,如在收割時參與勞動。佃農可以使用剩餘的時間耕種自己的土地。
和其他農奴形式類似,佃農也需提供其它服務,可能是在支付租金以外。佃農被束縛在土地上,未經地主允許不得離開土地,或是遷徙到其他莊園上。與奴隸不同,佃農通常可以擁有財產。與其它農奴製不同,佃農製是歐洲大陸封建製最常見的形式,土地所有權可以追根溯源到羅馬法。
中世紀的歐洲土地上存在著各種佃農製。半佃農自己所使用的土地會減半,卻要向領主進行全額服務,生活的艱難常常逼迫他們為其他農奴效力。在中世紀,領主的莊園會提供食宿,確保土地的供給,抵禦土匪。由於為了獲取勞動價值,地主並不經常驅除佃農。佃農製極大地優於流浪漢、奴隸製或其他無土地的勞工。
在許多中世紀國家裏,佃農可以逃離莊園,在城市或其他地方居住超過一年時間來獲取自由;但是這意味著失去土地使用權和農業生計,代價高昂。除非地主極為殘暴,或是農莊生活極為艱難,否則佃農不會逃跑。
契約和莊園法庭是農奴權力的保護。
樓主的讀書筆記,總是能讓人開闊眼界。這書聽來很不錯。張宏傑老師這本書和Diamond (Guns, Germs & Steel),還有Harari (Homo Sapiens)一起讀,應該不在其下。
多謝樓主辛苦總結分享。
此地不歡迎狡辯。英語句式may have been,是言者猜測,可能之意,並非你所說的“確實”。
說你空穴來風並非言過其實。
“it may have been the feudal lords using their power and influence over serfs to sexually exploit the women free of consequences, as opposed to a legitimate legal right”
你大可就事論事,不要責怪沒讀過大英百科全書又缺乏理解力的我本人。
不同國家的引述隻是表明初夜權在不同國家的來源,有些引述來自於小說,不是曆史事實。
WiKI第二段第一句話明確指出:大多數曆史學家的結論是初夜權隻是個神話。“A majority of historians have concluded that the idea is a myth”
England:
English lexicographer Thomas Blount recorded the "right" as a medieval custom of some English manors in Fragmenta Antiquitatis in 1679.[23]
In his best-selling book, The Curiosities of Literature (1823), British writer Isaac D'Israeli stated the practice had been widespread across Europe.[24]
France:
The right was mentioned in 1556 in the Recueil d'arrêts notables des cours souveraines de France of French lawyer and author Jean Papon.[25] French writer Antoine du Verdier also commented on it in 1577.[26]
French philosopher Montesquieu referred to the practice in The Spirit of the Laws (1748), saying that it had been enforced in France over three nights.[27]
Netherlands
The Jesuit hagiographical work Acta Sanctorum ("Acts of the Saints"), published from 1643 onwards, recorded the existence of jus primae noctis in its biographies of St Margaret and St Forannan.[33]
還有 荷蘭,蘇格蘭,羅馬帝國 的相關文獻。
你的英文理解力似乎大有問題。 多數是否認的。包括大英百科全書和拉魯斯百科全書。你的所謂多數包括馬列主義的鼻祖恩格斯。
歐洲的事情比較複雜,比如說法國和英國,從文藝複興年代開始,甚至從大憲章年代開始,所走的路就非常不同。覺得每個國家的路都須具體分析比較,籠統地概括為西方和東方的差別,容易忽視其中很多細節。
還有就是宗教對西方的影響。覺得宗教才是造成東西方文化差別的最重要的因素。西方分文化,政治和社會結構,都和宗教是分不開的。西方是從宗教桎梏下一步一步地解放思想,才有了我們的今天。歐洲思想啟蒙運動,是西方曆史上最重要的質變,而很多東方國家到現在都沒有學到這其中的精髓。歐洲君王的權力,也因為宗教的存在,從來沒有達到天子的高度。所以曆史上就存在權力的製衡,而在中國是沒有的。
有時間會讀讀這本書,謝謝分享。
引用張宏傑書中的話:“關於中世紀的各種說法,有一些需要澄清。比如“初夜權”早已經被學者證明並非一種真正實行過的製度,而隻是一種“鄉野傳聞”或者說對中世紀的汙名化說法。現代法國史學家阿蘭·布萊認為,歐洲的初夜權是種鄉野傳奇而非實質的法律或習俗,他的證據是,到現在為止學者們並沒有發現任何一例真的實施初夜權的檔案資料。我們都知道,中世紀的社會是在羅馬教會的嚴格精神統治下的,女性的童貞非常重要,一夫一妻製之嚴格,國王都不能隨意離婚再娶,領主們怎麽可能製定初夜權法規來觸怒教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