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當不益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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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背離了自己的職責 (和開發商的對話之二)

(2007-06-09 18:24:38) 下一個

        房地產人士:房屋既然是商品,在市場經濟的時代,價格就要按市場規律辦,由供求關係決定。行政幹預市場,人為控製價格是違背經濟規律的。

        我:市場經濟就沒有管理了?就沒有調控了?以美國為例,美國司法部根據美國反壟斷法的規定起訴微軟公司壟斷就是一個對市場管理的例子。我不是衝你去的,我最反感某些開發商用供求關係的說辭為哄抬房價的行為打掩護。住房是人類生存的必需品,人可以不要車,不看電視,不打手機,但不能不住房。沒有房屋,就不能組建家庭,生兒育女。

        住房的第一屬性就是居住消費。但現在開發商最熱衷的是異化房屋的屬性,放大住房的投機性,除了自己囤積房屋等待高價出售外,還把房屋幾套、幾十套的賣給投機者,擾亂市場秩序,人為製造供求緊張。房價越來越高,與住房過分強調市場化,忽視社會保障功能有關。消費需求才是真正的市場需求,投機需求隻能導致市場泡沫化。在全國大城市,至少三分之一的房屋被有錢的人買去用來投機,造成真正需房的民眾買不到房,買不起房。國家能不幹預嗎?

        房地產人士:投機行為主要發生在北京、上海。在我們那裏不多。

        我:我曾對北京市的一位官員講過,你們是北京民眾的父母官,北京市的住房供應還是要麵向北京的民眾。北京的土地資源這麽緊張,全國的富豪想在首都買房的人多了,你要建多少房屋才能滿足?你滿足的了嗎?

        在中國,凡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國家還是控製很嚴。誰敢倒賣糧食、哄抬糧價?煤氣、電、自來水、公共交通漲價都要開聽證會,由政府批準。我就不明白,在關係民生的重大領域中,為什麽唯獨住房價格地方政府不控製?人可以不用電、煤氣,不乘公共交通,但不能沒有住房。除了吃飯,住房就是頭等需要。現在搞得老百姓買不起住房,結不起婚,社會能和諧、安定嗎?

        房地產人士:開發商在商言商,解決人民的住房問題應是政府的責任,把矛盾、責任推給開發商不公平。

        我:你說的對,是政府的責任。房地產價格上升的這麽快,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與政府的職責發生變化有很大關係。

        二十多年前,我在建設部工作,當時的工作重心就是如何解決人民的居住問題,也就是胡景濤後來提出的“以人為本”、“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文革後,多年的欠賬,城市居民的人均居住麵積隻有三點六平米。當時有兩大矛盾,一是國家財力有限,投資跟不上需求;二是福利分房的政策造成住房苦樂不均,能拿到國家投資的單位如政府機關就好些,有權有勢的不但住大房,還不斷換新房,一般老百姓,根本別指望分到房子。無房戶、三代同房的困難戶占大多數,居住矛盾十分尖銳。

        房地產人士:我也是從那個時代過來的,這情況在東北更嚴重。

        我: 1978 年,副總理穀牧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城市住宅會議,把解決住房的意義提的很高。當時我們是從兩個方麵入手,一是從擴大投資方麵入手,國家增撥了城市住宅補助投資,我們又以國務院的名義下發了鼓勵僑匯建房、城鎮居民私人建房的文件,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在工資普遍很低的情況下, 1982 年國家還開展了補貼出售住房的試點,即政府補貼三分之二,個人隻負擔三分之一。你們東北的四平市是第一批試點之一。北京等八十多個城市是第二批試點城市,北京的團結湖小區有一棟樓就是補貼出售的。當時的宗旨就是讓老百姓能買得起房、住得起房。

        房地產人士:當時咱們的收入也就是六七十元,補貼三分之二也買不起房。

         我:因此要對住房製度和工資製度配套進行改革,改變消費基金和工資的構成,把積累基金中非生產性基本建設資金的住宅投資改為消費基金的工資部分,提高工資收入,取消福利分房製度,實行住宅商品化,用經濟杠杆調節住房需求。這個改革設想是我最早於 1979 年提出的,引起當時總理趙紫陽的重視。 1980 年,他點名讓我去中南海匯報。 1981 年,我又陪建設部常務副部長謝北一到中南海當麵向總理匯報了改革方案。

        那時,考察各城市的重要政績是看老百姓的住房解決的如何,每一年有多少無房戶、困難戶解決了問題,有多少戶改善了居住條件。你再看看現在,有多少城市的領導、城建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是把老百姓居住的疾苦放在心上?全是向錢看。所以我說,政府的職責發生了很大關係變化。

         房地產人士:既然實行商品化,發展到今天這樣應該很正常。

        我:住房變福利分配為貨幣分配、實行住宅商品化是一個問題,如何規範住宅市場,防止 “過度市場化” 是另一個問題。住宅商品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應在不損害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有步驟的發展。它的發展不能脫離其宗旨,即:更好、更全麵地解決人民的住房問題,同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健康發展。但我沒想到的是,它的發展如脫韁的野馬,背離了當年改革的初衷,其主要問題是:

        一、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失控。房價漲得如此之高,其價格遠遠背離了價值,房地產業成為暴利行業,催生著一批又一批億萬富翁,人民為解決居住問題不得不付出更大的代價,廣大民眾已難以承受,住房已成為壓在人民頭上的大山。

        二、住房的原有作用被異化,像股票一樣,成為人們炒作、投機的對象。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一半的住房被有錢人、外商買去炒作。

        三、雖然建了大量住房,人們的平均居住水平大大提高,但苦樂不均的現象反而加劇了,住房問題又回到了三十年前的狀況,再次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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