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為眾多“知識分子”篤信至今的弱智神話(一)小姐與長工
(2009-06-25 21:33:55)
下一個
我黨乃是人類曆史上空前絕後的謊言專業戶,幾乎無話而非謊言,然而因為把持了國家宣傳機器,再加上中國人特別是所謂“知識分子”愚昧透頂,種種弱智的彌天大謊便成在國人心目中成了不容置疑的天經地義,尤以林思雲為代表的所謂“自由知識分子”為然。在他們看來,所謂客觀的曆史態度,就是不假思索地接受我黨對中國革命的解釋,否則就是因為反共而喪失客觀立場。
這其中影響最大、流毒最深廣的弱智神話,就是說中共革命本質上是農民革命。農民深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三座大山”壓迫,喪失了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乃至一切謀生手段,不得不起來造反。中共的“土地革命”滿足了廣大農民翻身解放的要求,獲得了他們的全心全意擁護,而蔣介石未能解決這問題,於是便被中共領導的農民推翻了。在我黨領導下,廣大農民首次獲得了土地,過上了海皮日子,整個事情就這麽簡單明快。用林思雲的高度概括話語來說,就是“共產黨救了農民”。
然而事情真是這麽簡單明快麽?至今我沒有看到任何證據表明,“解放”前農民真是因為土地兼並被逼得活不下去,看到的隻是近年某國內學者(NND,老年性癡呆發作,想不起名字來了,等有空查查)基於翔實調查寫出的嚴謹學術論文,證明“解放”前中國農村並未發生嚴重的土地兼並,而地主對佃農的剝削也絕不是共黨宣傳的那麽嚴重。
恰好相反,地主反倒常常處於佃農的挾製之中:若地租按收成分成,則佃農可以虛報產量而賴去部分地租。這根本就無法驗證,畝產到底是多少,還不是佃戶說了算?即使是固定地租,佃農仍可自稱減產而長期欠租,而地主並不敢輕易奪佃,因為未必能立刻找到接佃的人。這與租房還不同——驅逐欠租的惡房客後一般能較快地找到新房客,而租田可就不是這麽回事了,佃戶隻能是居住在附近的農民,其需求很容易飽和。若奪佃後找不到接手的佃戶,錯過了農時便全年無收;若奪佃後自己招募長工栽種,在沒有廣告手段的農村也不是容易的事。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奪佃隻會給地主招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因此,地主與佃戶或長工的關係,並不是共產黨宣傳中的那個一邊倒的刀俎與魚肉的關係,而是互相依存互相製約的關係。即使忽略孔孟之道與佛教因果報應的洗腦對地主行為的約束不計,地主出於自身的利益考慮,也不能不善待佃戶與長工。
前段在國內網上看見,在大陸家喻戶曉的《半夜雞叫》,完全是高玉寶的文學創作。據知情人揭發,“周扒皮”的確是個小氣鬼,但給長工的待遇比對自己還好。根本就不曾有過他鑽進雞棚學雞叫的事,那完全是高玉寶瞎編出來的。
這也確在常理之中:長工既非古羅馬的奴隸,亦非歐洲封建時代或毛共公社裏的農奴,而是出賣勞力的自由勞動者。兩者是自由雇傭關係,並非公社社員對黨官僚的全麵人身依附關係。地主並不能如公社全麵控製社員那樣,控製長工或佃農。何來什麽半夜雞叫的神話?真要半夜雞叫了,長工躺在炕上不起來,請問地主能有什麽辦法?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處處不留爺,爺進城去找活路。“舊”社會農民並非“新”社會體製外的賤民,毫無戶口約束,乃是走遍天下無約束的自由勞動者,在鄉下給地主老財扛活,與在城裏給資本家老爺扛活,到底有何區別?農忙季節得罪了長工,人家撂挑子走人,莊稼爛在田裏,那損失可就慘重了,地主敢得罪人家麽?就算不走人,難道連怠工都不會?公社社員既能在大田裏耍奸使滑磨洋工,又胡不可在地主的田裏來這一手?難道地主比我黨幹部還厲害,監管的更周密?
以上所說,本是常識範圍內的事,不必待智者而後知之,而且與我本人耳聞目睹完全一致。我在回憶錄中寫過,1963年,我校去支農勞動,團支書請來了本村的老雇農對大家進行階級教育,可人家憶的苦全是大躍進大饑荒之苦,思的甜盡是當年“惡霸地主”某老爺農忙時以大魚大肉侍候他們的甜。
回憶錄裏沒寫的是我太太講的故事。她的姥爺就是佃農。人家租種了幾十畝農田,農忙時忙不過來,便請短工幫忙,照樣是以大魚大肉侍候之。他老人家槍法通神,打來無數斑鳩醃了,屆時以斑鳩作下酒菜,侍候請來的短工們,賓主皆大歡喜。小日子過得肥裏流油。因為他長得儀表堂堂(可惜沒傳給我太太,sigh),又善於舞獅,常在集市和廟會上大出風頭,最後竟然引動東家小姐的春心,和他私奔了。我太太的姥娘她爸是該縣的大地主,開頭倒也暴跳如雷,但最後還是原諒了女兒,承認了這門親戚關係,讓這幕真實的《小姐與長工》獲得了圓滿結局。
以後若有空,我當幫太太寫出這段真實的中國曆史來,庶幾破除我黨捏造的那弱智神話,幫弱智“自由知識分子”們醒醒水。
二、傳統社會的土地兼並機製
實行土地國有化乃是我黨早在上台前便已決定的國策,這是那個黨亦步亦趨效法蘇俄主子的必然結果。但若把這政策說穿,則農民便不會上當,因此我黨把搶走農民的土地搞成了兩部曲,第一部是暴力土改;第二部則是所謂“集體化”。我黨搞集體化時的欺騙宣傳,就是說小農經濟經不起風吹雨打,土地自由買賣必然要導致土地兼並,造成兩極分化。因此隻有組織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這弱智欺騙宣傳至今尚未被多數國人特別是弱智知識分子們識破,他們以為我黨此舉真是為農民的切身利益著想。正因為如此,刻下中共放出風聲來要允許土地使用權自由“流轉”,知青們便開始憂慮,一旦農民獲得了土地的所有權還能自由買賣,則下一步便是土地兼並,窮富兩極分化了。
不容否認,土地兼並的確是曆代必然發生、而且從未得到徹底解決的傳統問題,也是曆代皇朝被傾覆的主要原因。但稍有點曆史知識的人都該知道,土地兼並並不是土地自由買賣的結果。恰恰相反,它是土地不能自由買賣的結果。
所謂自由貿易,指的是嚴格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的貿易,其前提乃是沒有非經濟因素特別是政治權力的幹擾。西方所謂資產階級革命,說穿了就是“錢 ”對“權”的反抗,目的就是要排除政治權力對經濟活動的幹擾。所謂“貿易自由”,就是徹底排除了權力幹擾、隻根據等價交換原則進行貿易的人權。
不幸的是,中國傳統社會從來沒能解決這個問題。吳思先生的《潛規則》與《血酬律》講得很清楚,中國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純粹的經濟活動,發生的交換基本是官僚集團使用暴力進行的敲詐,與土匪綁票並無本質差別。他沒敢說的是,中共革命的唯一結果,就是造出了一個實力空前雄厚、對人民的控製空前嚴密的官僚集團,從而將這種土匪式暴力敲詐推到了最高最活的頂峰。
土地兼並就是這種官府敲詐農戶的結果,在明代發生得最嚴重。現在土法西斯知青們自李澤厚以下,動輒罵“滿狗”,認定明朝的“資本主義萌芽”就是讓滿狗們掐掉的,可謂無知至極。他們不知道,朱元璋才該為此負責。清朝不過是蕭規曹隨、繼承明朝的作法罷了,而且還比明朝幹淨清廉到不可勝計。
根據茅海建教授的研究,宋代民間商業已經相當發達,以致國家稅入的大頭都來自於商業稅,而朱元璋卻扭轉了這進步趨勢。(說明,以下的話是我說的),如果蒙古人不入侵,朱元璋不趁亂上台,這趨勢持續下去,則中國有可能在西方之前進入資本主義社會。這道理並不難明白:朝廷為了稅收,必然會扶植民間工商業這會下金蛋的金母雞,逆轉孔孟之道對商業的壓製,限製官僚集團對商人們的敲詐勒索,建立起一個相對排除了權力幹擾的比較健康的市場體係來,如同晚清新政一般。以中國人的苦吃苦做精神,隻要放鬆意識形態和官僚集團對他們的壓製,資本主義很快就能冒出頭來,正如改革開放的經驗提示的那樣。
然而朱元璋上台卻改變了一切。據茅海建教授說,朱元璋出於小農心態,壓製工商,中斷了宋朝的進步作法,以農立國,使得國家歲入完全建立在搜刮農民上。其實在我看來,朱元璋並不是什麽小農而是遊民出身。他之所以如此倒行逆施,其動機與毛澤東完全一致(我常常懷疑毛澤東是不是他的轉世,兩人的相似實在驚人),乃是為了“反修防修,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千秋大業。他從自身經驗中得知,遊民乃是最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是鞏固政權的大敵,因此上台後嚴格禁止人民流動,就連農村進城交易乃至農村集市都嚴格加以限製。商業意味著人口與資金的大量流動,對鞏固他萬世一係的統治極度不利,當然要遭到他的鐵腕禁止。
把孔孟之道的農本主義推到極端的結果,就是農業成了朝廷以及官僚集團的唯一收入來源。從黃土地中刨食能刨出幾個錢來?這結果當然隻能是官府的敲詐變得特別凶殘。馬克思把貧困分為“相對貧困化”與“絕對貧困化”,我看官府敲詐也可以如此劃分。論敲詐所得,現代貪官絕非前朝可比,但因為現代貪官敲詐的是財大氣粗的現代工商業,其“相對凶殘度”就要遠遜於前朝。
如吳思指出的,朝廷和官府乃是互相爭餅的關係。大餅就隻有那麽大,官僚集團搶多了,朝廷所得就要減少,為了維持原有收入,朝廷便隻能增加稅收,進一步加深人民的苦難。他沒有指出的是,這種狀況隻會發生在以農立國的原始社會。土地收入成了GDP的主要來源,不但使得國民經濟失去增長可能,而且使得土地變成了both朝廷這“冤大頭”以及官僚集團的主要勒索目標。臭名昭著的“投獻”就是在這背景下發生的。
所謂“投獻”我已經在舊作中介紹過了,也就是自耕農和中小地主們踴躍把自家的土地無代價獻給豪門。為何會出現這種“知青自願下鄉”的怪事?原因很簡單,朝廷不斷加稅,而稅收的主要方式就是土地稅。當稅收高到超過種田所得之後,自耕農和中小地主們能做的“利益最大化”,便是把土地自動獻給不必上稅的豪門,自己投身為奴。
由此可見,政治權力才是驅動土地惡性兼並的最強大的杠杆。如果土地真能不受權力幹擾而自由買賣,由此造成的“兼並”一是有限的,二是良性的,隻會有利於國民經濟。
這道理其實很淺顯:從黃土中刨食乃是人類最原始的生存方式,根本就刨不出幾個銅子來。馮友蘭在其回憶錄中說,他家乃是家有幾千畝土地的大地主,然而也掏不出多少現金來。而買地要的可是白花花的銀子。自耕農們再苦吃苦做一輩子,也未必能買田置地。毛澤東他爹要不是加入湘軍,跟隨曾家兄弟去南京搶了一把,能變成小地主麽?因此,傳統社會的大地主祖上或本人一般都曾是官宦,屬於或曾屬於暴力敲詐集團,這才有可能大量買地。
由此可見,如果摒除了政治權力因素的幹擾,把土地均分給農民並允許自由買賣,則為知青們擔憂的土地兼並根本就不可能大規模發生。即使發生,也隻會是小規模的,其實起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良性作用。下過鄉的人都知道,農民的勞動積極性並不一致,有懶有勤。所謂“貧農”與“富農”之分,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惰農”與“勤農”之別,如大包幹顯示的,把土地均分給他們後結果並不一致,好吃懶做的二流子們入不敷出,而勤儉持家的人家則步步登高。80年代中期我曾回過一次原籍,發現土改時的積極分子們又變成了貧農,而地富又變成了地富,看來勤與惰乃是寫在基因裏頭的遺傳性狀。
據此不難看出,如果土地因自由買賣而從惰農流向勤農,那其實是良性兼並,優化了資源配置,使得土地能在勤農手中出產更多的財富。這對惰農來說也不是什麽損失,蓋務農是自由職業,需要的是自由職業者的“主動的勤快”,不是雇員那種“被動的勤快”。像老蘆這種有惰農基因的人若去經營自由職業,必然要餓死,隻能去為人打工,從而實行“被動的勤快”,反而足以糊口。
由上論述可知,如果把土地均分給農民,並徹底摒除政治權力的幹擾因素,真正實行土地的自由買賣,由此造成的“土地兼並”隻會產生出中小地主,沒有可能產生大地主。這其實是一種良性變化,它不但能優化資源配置,而且能解決那些因天性必須靠“被動勤快”謀生的惰農的生計問題。
作者:蘆笛 在 蘆笛自治區 發貼, 來自 http://www.hjclu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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