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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誤(一)

(2009-06-25 10:07:07) 下一個

蘆笛


一、放狼難題


刻下國內研究晚清改革似乎已成熱點,這說明學者們已經看到了暴力革命乃是造成中國在近現代發生一係列大幅度社會倒退的原因,因而著重考察研究前人改革失敗的原因,藉此汲取教訓。越來越多的國人突破了“拜革命教”洗腦造成的人為智障,適足令人欣慰。

然而竊以為,革命自然不可取,然而革命之來,在很多情況下非但“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更常常是改革引發的。因此,重要的問題恐怕還是要考察晚清改革何以反而促成了革命,致使中國就此陷於無休止的內戰,等到好容易趟出血海,卻又迎來一個專製程度百倍勝於晚清的極權社會,使國家就此跌入絕望的黑洞。

雖然曆史無法假設,但根據傳統社會的特點不難看出,如果晚清始終拒絕改革,甚至就連“富國強兵”的洋務運動措施都不采取,一切率由舊章,則清廷無非也就是不能“攘外”,但並不至於喪失“安內”的能力。曆史的諷刺恰在於,朝廷為了“攘外”,花費無量民脂民膏建立起來的新軍,始終未曾在外戰中顯過身手,卻先由南軍在武昌發動兵變,導致南北交戰,後又由北軍將領段祺瑞等人迫退清室,此後便由全體新軍從事內戰專業幾達30年,成了自傷自殘的好快刀。如此看來,所謂“自強運動”反而“走向反麵”,無論是對朝廷、對國家還是對人民都無益有損。因此,至少在這點上,改革促成了清廷的滅亡,加重了人民的苦難。

這當然不是否定改革,隻是想告訴大家:滿清的教訓之深長,遠遠超過大家至今看到的。竊以為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教訓就是:改革未必有益於國家民族,富國強兵也未必不會反而坑害國家。既然滿清的新軍可以變成全民自傷利刃,則今日花費更多民脂民膏製造出來的高科技武器(特別是核武器)同樣也可能讓全民無噍類。因此,問題不在於是否應該改革,而在於怎樣改革。

打個不確切的比方:如果暴力革命是專殺全民的一把刀,那麽和平改良則是把兩麵刃,搞好了便如英國或日本一樣,有利於全民,搞糟了就如同晚清一般砍向自身。可惜至今遠不是所有的人都認識到這個問題,尤以民間的改革擁護者為然。相比之下,統治者反而還能因維護自身利益的本能,朦朧地意識到潛在危險。然而這又常常嚇得他們因噎廢食,錯過了安全改革的最佳時期以及最佳措施。

記得某偉人(似乎是傑弗遜,但不敢肯定)曾用一個生動的比喻,描述了專製君主與人民的關係。他說,專製君主如同死死抓住惡狼的人,既無法把惡狼殺死,又不敢放手,隻好這麽僵持下去,直到體力不支倒地,被狼吃了才算完事。

改革也就是這麽回事。所謂改革,無非是統治者把百姓被剝奪的權利有節製地逐漸歸還給他們,而這是一個高風險的“放狼”過程,到底什麽時候放,一次放多少,決定了改革的成敗。放得不是時候,放得太猛,則可能反把沉睡的狼誘導成了餓狼,使得統治者和人民兩敗俱傷,玉石俱焚。法國路易16、清廷和老蔣的改革都是前車之鑒。

正因為粗知曆史,我才會在舊作中反複指出,“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的煽情口號不過是兒語,一個政權最不穩定之時,不是它無情壓迫剝削子民之時,恰是它開始改惡從善,放鬆對人民的捆綁之時。百姓在沒有嚐到權利甜頭時隻會逆來順受,死而無怨,但一旦嚐到甜頭,期待值就會給刺激得以指數曲線增長,稍有失望就怨氣衝天,反而會觸發大規模騷亂。此時統治者不是給嚇得走回頭路,放棄改革,轉為鐵腕鎮壓,便是被暴民推翻。無論是哪種結局,都是全民受害。

總之,放狼問題是個非常困難複雜問題,而且沒有統一答案,必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勢準確判斷。但在我看來,改革要成功,恐怕必須滿足以下必要條件,都是對統治者的主觀要求:

1)統治者必須具有遠見卓識、多謀善斷,不但認識到改革的必要,而且知道主要問題何在,該如何對症下藥。

2)統治者必須享有絕對權威,能夠以鐵腕壓服利益集團的反抗,並有足夠控製手段,使得改革措施既不為既得利益集團扭曲而出現“尺蠖效應”,又能威懾無知民眾,防止幹擾改革的不必要騷亂。

3)在一個人民慣於感情用事、毫無與統治者理性互動傳統、不知妥協的重要性的愚昧國家,統治者的讓步必須是主動恩賜,決不能是屈從於百姓的壓力而被動讓步。每一次讓步都必須先於民眾覺悟。換言之,最安全的“放狼”時刻,應該是狼還在沉睡之中,百姓在尚無權利意識時,便被動獲得過去被剝奪的某種權利,其有關的權利意識是在行使之中才逐漸覺醒的。不能是人民的權利意識先覺醒,再經過主動鬥爭,逼迫統治者讓步而獲得,否則必然出現上述期待值暴增的雪崩現象。

用這些標準衡量,晚清統治者除了部分滿足第二條外,其餘的都不具備,因此必然歸於失敗。而如今黨國統治者則連一條都不具備。因此,第一,我黨不會主動發起政治改革;第二,所有的改革都隻會具有尺蠖效應;第三,統治者與人民已被我黨的“鬥爭哲學”鎖死在“你死我活”的困境裏,目前尚看不到擺脫這魔咒的希望;第四,我黨與狼相持的時間越長,後果就越糟糕,代價就越慘重。


二、晚清的最大危機與改革的戰略目標


晚清最大的危機是民族危機,不是社會危機。它與晚明完全不同,並不是如前者一般,百姓被朝廷和官僚集團敲詐到再也無法再活下去,隻能揭竿而起。辛亥革命的動因無非是兩重:第一,以拳匪之亂招致的八國聯軍入侵為轉折點,士紳們普遍對朝廷領導自強運動、抵禦外侮的能力喪失信心;第二,革命黨的排滿宣傳煽起了新軍低級官兵對韃子皇帝的仇恨。革命家們的宣傳完全著眼於煽起種族仇恨,而不是後世的“階級仇”,這已經由蔡元培說得明明白白了:“清季言革命者首推同盟會,會旨雖有‘建立民國、平均地權’諸義,而會員大率以‘驅除韃虜’為惟一目的,其抱有建設之計劃者居少數。”(蔡元培:《〈我之曆史〉序》,高平叔編:《蔡元培全集》(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439頁)

這兩個原因分開來看都不要緊,但合起來就可能變成大患。

要說蒙羞受辱,清朝恐怕遠不如向野蠻人稱臣稱侄、納貢輸誠的南宋,然而趙宋皇朝的卑躬屈膝並未引出大規模的民眾抗爭(太學生陳東發起的請願運動並未引發全國騷亂,而且在南宋再未出現過),更不曾發生過足以動搖整個統治的大規模兵變(苗劉兵變規模很小,迅即被平定)。由此可見,光是外患沉重打擊了朝廷威望,並不一定導致政權不穩,遑論垮台。

類似地,光有後一個原因也不足以致命——這並不是新出現的問題,此前滿清已經平安統治漢族兩百多年了,而且在遜位後還有大批漢人包括王國維在內作遺老,說明孔孟之道的忠君洗腦並不是那麽容易被革命黨宣傳顛覆,起碼對於飽讀詩書的士紳們來說是這樣。

總之,要找引起革命爆發的“內因”,恐怕也就隻能找到韃子皇帝這一條。但它乃是先天問題,不是朝廷可以解決的。他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消除滿漢畛域,宣傳滿漢一家,而不是出於恐懼去組織“皇族內閣”,反倒為排滿宣傳火上加油。朝廷真正可以解決的還是外患問題。隻要這問題解決了,則革命黨的排滿宣傳也未必會蠱惑人心。不幸的是,恰好在這重大問題上,清廷采取的措施完全是南轅北轍。

須知當時中國麵臨的最致命的威脅,來自於俄國和日本這兩大惡鄰。它們的戰略目標就是肢解中國,鯨吞中國領土(倒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徹底滅亡中國)。為達此目的,他們便千方百計在中國挑起內亂,構成了中國近現代的最根本的亂源。

民國建立前熱衷於此道的是日本人。同盟會就是在對中國懷有領土野心的日本右派組織黑龍會精心策劃和鼎立支持下成立的。辛亥革命爆發後,黑龍會堅決反對南北議和,巴不得中國出現南北朝,為此兩次派人遊說宋教仁,要他放棄議和主張,甚至一直追到北京去(傅國湧:《主角與配角》,網絡版)。此後中國發生的一係列內亂,諸如“二次革命”、“護國運動”與“護法運動”等等,都有日人介入(陶菊隱:《武夫當國》;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網絡版)。這一套後來被蘇俄接了過去,幹得更有成效,終於使得中國在持續內戰之後,一度淪為蘇俄的衛星國。

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我已經在舊作中指出,此乃白癡話語,隻證明偉大領袖沒有起碼的表達能力。正確的表述應是:“凡是敵人要我們做的事,我們就決不能去做;凡是敵人害怕我們做的事,我們就一定要去做。”民族大敵希望我們陷入內亂,領土分裂,他們好分而治之,我們就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革命黨人無論主觀動機如何,都是在客觀上策應日俄肢解瓜分中國陰謀的別動隊,是不折不扣的禍國賊。

當此之際,清廷要避免國家被強敵瓜分,光靠“以夷製夷”根本就不夠,必須厲行內政改革,其主要目標應該是將中國建成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centralized government,這兒說的不是極權政府,後者是totalitarian regime),使得中央政府對地方具有絕對的控製力,並將傳統的農耕生產方式改變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盡快實現國家工業化,從而獲得抵禦外侮的強大實力。是這,而不是什麽民主,才是符合當時全民利益、為國家民族最急需的根本的戰略目標。在此,朝野的利害是共同的。


三、必須采取的基本改革措施以及改革失誤


要達到上述戰略目標,必須采取以下幾條根本改革措施。

第一個措施就是實行中央集權,為此必須逐步改革官製官規,按照西方模式改造政府機器,將落入地方的軍權、財權和人事權收歸中央;將原來的兵部改造為西式的國防部並建立總參謀部,統管全國武裝力量的組建、裝備、訓練與指揮,剝奪地方行政長官的軍權(原來督撫可以調動指揮地方駐軍),將調兵權直接收入兵部,由總參謀部統一指揮;將原來的戶部改造為西式財務部,建立現代國家預算製度,統一全國稅則,實行統一稅收,將一切稅入包括農業稅和商業稅在內都劃為中央收入,其使用由中央統一調撥;實行幣製改革,建立中央銀行;將傳統的吏部改造為西式人事部,剝奪封疆大吏任免官員的權力。

與此同時還必須“削藩”,亦即在原來的民族自治區諸如東三省、內外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實行“改土歸流”,將其改造為朝廷直接派官治理的行省。對內地18省則應該廢除總督,由各省巡撫直接對中央負責。

這裏必須指出,現代人對傳統社會特別是清朝沒有什麽認識,以為清朝乃是類似今日的中央集權國家,其實滿清帝國不過是個鬆散聯盟。對於廣大少數民族地區,皇帝隻是“天可汗”式的盟主,清廷隻不過靠聲望、宗教和姻親關係來維係對那些廣袤土地的空泛“君臨”(reign ,not rule)。當“大可汗”的天威受到強鄰打擊時,這些地區就很容易分離出去,改投更強大的“洋可汗”,因此改土歸流勢在必行。

對內地18行省,清廷延續了明朝的統治方式,控製相對比較嚴密。但那主要是孔孟之道洗腦製造出來的不容置疑的道義權威,暴力威懾不過是微不足道的輔助手段,並不是如今天我黨這樣,既靠無孔不入的黨組織來控製人民,又擁有強大的鎮壓工具。皇帝在理論上雖然享有絕對權威,擁有對官僚集團生殺予奪的大權。但在鴉片戰爭後,昏聵的朝廷便聽任大權旁落,使得中央權威逐漸受到侵蝕。在發匪暴亂發生後,鹹豐皇帝將練兵籌餉的責任和權力統統推給方麵大員。地方政府因此在朝廷壟斷的農業稅之外,推出商業稅(厘金),獲得了很大的財政自主權,以致朝廷需要用錢時甚至得向地方求討。

類似地,朝廷將洋務運動的責任完全推給了地方,以致國有企業的創辦完全成了督撫們的事。如費正清批評的,這使得現代化運動成了一種各自為政的分散努力,徹底缺乏通盤籌劃、統一布局與重點投資。這種官辦企業既缺乏民辦企業的活力,又無從發揮政府能集中雄厚財力物力的優勢,可謂“駝背跌跤——兩頭落空 ”。清朝甚至把修建鐵路幹線的責任都推給了民間,卻無視民間毫無此財力與技能,待到後來因虧損過甚想把築路權收歸國有時,反而激起了“保路運動”的大規模騷亂。

到了清朝末年,就連一直為吏部壟斷的人事權都旁落入地方政府手中。根據馮友蘭的回憶錄,過去縣級以上官員乃是由吏部直接任命,然而到他父親考上進士,由吏部派為湖北某地的縣太爺時,地方政府竟然可以無視朝廷,自行任命了官員,讓他爹在那兒候缺多時(《馮友蘭自述》,網絡版,新浪讀書)。

這些大權旁落的最終結果,便是國家早在辛亥革命爆發前便呈現解體趨勢。國脈攸關的甲午戰爭,竟然成了李鴻章一人與日本一國的搏鬥。李鴻章不但靠的是遠古的幕僚製度,連個總參謀部都沒有,而且竟然得不到友軍支持。當北洋水師正與日軍聯合艦隊血戰之際,南洋水師與福建水師竟然認為那是北洋水師與日軍的糾紛,與己無關。當然他們這麽做也有道理——當年中法戰爭中南洋水師跟法軍血戰時,北洋水師也一樣袖手旁觀。

這種怪事早在鴉片戰爭時就已現端倪了:正如蔣延黼所說,該戰爭的特色是中英時戰時和,而且可以和於此處而戰於彼處——英軍與廣州議和後,又移師北上,去打廈門、定海、鎮海等地,一直打到南京,中方非但沒有什麽統一指揮,而且朝廷竟然不能控製地方政府的和戰,此後更長期堅持把外交工作推給地方督撫大員,直到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攻入北京後,國家才算有了個外交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正因為晚清全國已是一盤散沙,方麵大員握有兵權、財權乃至人事權,拳亂時東南督撫大員諸如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許應、奎俊、袁世凱等人才敢否認朝廷的宣戰大詔,與各入侵國簽訂和平協議。出了這種怪事的國家,難道還配稱為主權國家不成?不實行中央集權,這種原始國家還有什麽合全民之力抵禦外侮的希望?

然而清廷長期沒有采取上述一係列強化中央集權的重要措施,隻是在新政開始後才采取了部分措施,並在外蒙和西藏匆忙實行“改土歸流”,但失之過晚,而且始終沒有加強中央集權,此乃改革的最大失誤。


(未完待續)

作者:蘆笛蘆笛自治區 發貼, 來自 http://www.hjclub.info


上一次由蘆笛於2008-10-29 周三, 下午8:38修改,總共修改了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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