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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恥辱,更是我們的恥辱——也談火燒圓明園(三)

(2009-06-24 21:45:51) 下一個

三、大沽口戰役:半心半意的偷襲


袁偉時教授認為,大沽口戰役乃是僧格林沁奉鹹豐之命偷襲(“悄悄擊之”)英法使團,最終導致火燒圓明園,他的結論是:

“1. 鹹豐皇帝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官兵假扮鄉勇,‘悄悄’襲擊洋鬼子。同時,他又十餘次下令,要先‘曉諭’洋人,先禮後兵。

2. 僧格林沁忠實執行了‘悄悄擊之’的旨意;但沒有事先曉諭;也堅決拒絕手下大臣的勸阻;並且是要洋人從北塘登陸,繞道至天津的設計者。

3. 對這一喪權辱國的橫禍,以曾國藩、郭嵩燾、吳汝綸等為代表(還包括李鴻章、馮桂芬等人)的比較清醒的官僚和士紳,已經有過嚴厲的批評和諷喻。”

愚以為,這些話似有過於簡化之嫌。偷襲使團當然是鹹豐想出來的餿主意,大沽炮戰也具有明顯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突然發難的特點,但是否可作簡單道義判斷,則有待商榷。

如前所述,英法使節進京換約,乃是鹹豐最大的恐懼。為了防止這噩夢成真,他命令桂良力爭改為在上海換約,但為額爾金拒絕。鹹豐最後隻好讓了步,同意公使入京換約,但必須按藩屬朝見的常例辦理,人數不得超過十人,不得坐轎並陳列儀仗,換約後立刻離京南下。

待到英國公使卜魯斯上任時,桂良又反複力勸,讓他不要北上。但英國政府早給卜魯斯下了詳細指令,規定他必須由“充足的海軍武力”伴隨,確保在北京能享受“ 光榮的接見儀式”,拒絕一切隱含貶低他的地位的禮儀,以及要他在其他地方換約的要求(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648頁)。

鬼子之所以要這麽做,主要是他們早就膩透了我大清的天朝心態,想以此舉讓清廷明白,他們並不是天朝藩屬,而是平等的國家,因此應該受到相稱的禮遇,如同他們後來接待中國使節郭嵩燾、李鴻章等人一般。這就是人家對“國家尊嚴”的理解。當時這種觀念並不存在於國人心中,乃是讓鬼子用武力教會咱們的。缺乏這觀念,把鬼子當成進城的鄉巴佬,恰是兩次鴉片戰爭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為無法勸阻,桂良等人隻好照會英法公使,保證他們將得到友好接待,但請使團把戰船停在海河口的攔江沙以外,再帶著少量行裝和適當數目的隨員進京(ibid,650頁)。

因此,英法使團進京前已經得到中方明確指示,不能將戰船開入海河,必須將之留在外洋。英法使團無視這一通知,擅自將戰船開入中國內河,屬於違反中國主權的侵略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中方偷襲駛入海河的戰船,也無可指責。

卻說一年前英法輕取天津,嚇壞了鹹豐。此後他將清廷唯一的悍將、蒙古親王僧格林沁派到大沽,負責加強該地的防衛。該地駐軍增加到一萬人,增設了幾十門重炮和上百門小炮。僧格林沁更在海河中設置重重障礙,堵塞了航道,以防英法故伎重演。他還非常關注部隊的訓練演習,獎勵那些射擊準確的炮手,極大地改善了駐軍的戰鬥力。有趣的是,他還首創我軍的地雷戰,卻被郭嵩燾嘲笑了一番:

“北塘營壘過小而不得地勢,有建議環村為城以守者,舍此更無良法。僧邸撤防,而伏地雷其中,此小作戲劇耳。海濱斥鹵苦濕,埋之掘之,至於數四。即令夷人悉數陷此而機發,極其量傷斃數十人而止。一巴夏禮不足為夷存亡,數十夷率足為夷輕重乎?李麟遇支銷軍費,且果足名雷否?使有觸即發,埋之掘之,至於數四,不如是之悄寂矣。”(ibid,407)

這意思是說,北塘的營壘太小,而且地勢不利,有人建議築城固守。僧格林沁考慮之後,撤走了駐軍,卻在軍營裏埋下地雷。海濱地濕,埋下去又挖出來,反複多次。郭嵩燾認為這完全是兒戲:就算夷人全部踩上地雷,頂多也隻能炸死炸傷幾十人,無關大局。花錢買來的地雷是否偽劣假冒隻有天知道。如果真有效,那麽埋挖多次,早就給觸發爆炸了。

然而人民戰爭從來是咱們祖傳的克敵製勝法寶。當鹹豐聽說英法公使不聽勸阻啟程來京後,當即把這高招使出來,這就是袁教授引用過的郭嵩燾的記錄:

“怡邸言奉旨密商一語:如夷人入口不依規矩,可悄悄擊之,隻說是鄉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須是名正言順,須緩緩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繞道至天津,仍由水陸達通州入京,以此間防堵方嚴,不能聽其徑入,辯論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大抵此次為入京第一次,由何路入口,在途並入京儀節,須與定約。後有違言,即為背約。中國稍以禮自處,而有辭以聲夷人之罪,以戰亦為有名。今之忽悔忽和,持論不決,追念去歲燕山相國諸公主款之議,遺憾豈有窮也。” (《郭嵩燾日記》第一卷,233頁,標點符號由我準其文意作了改動。)

這意思是說,怡親王到僧營傳達密旨,說如果夷人不按藩屬朝貢儀式,硬要將戰船駛入海河的話,就派兵化裝為鄉勇偷襲。在座的郭嵩燾說,凡事都得名正言順,這計謀得從長計議(那意思就是委婉表示不妥)。僧格林沁和大家商量了許久,覺得內河已被阻斷,不能讓夷船開入。最後商定給皇帝上奏,建議讓使團在北塘登陸,從陸路入京。郭嵩燾還附片說明,這是夷人第一次進京,最好事先約定在何處入口,走哪條路,禮儀規定什麽。以後若夷人不遵循,那就是背約,中國就有了問罪的理由。即使是戰,也師出有名。不能一會兒要和,一會兒又反悔,重蹈去年夷人打到天津、被迫簽約的覆轍。

這裏必須說明,因為古文是原始語言,又不加標點,所以那“附片”是誰寫的,其內容是前麵的話還是後麵的話,隻有天知道。原來“附片奏明”前麵是逗號,後麵是句號。如此則後麵那些話完全成了郭嵩燾在日記中發的感慨,而不是向皇帝的進言。我揣摩再三,認為那是寫在奏折附片裏的話,而那附片是郭嵩燾寫的。但這揣測有待檔案證據驗證。

如果我的揣測正確,則郭嵩燾其實打消了鹹豐發動人民戰爭偷襲使團的念頭。鹹豐接受了僧格林沁讓使團在北塘上岸,取陸路入京的建議,同時也接受了郭 “先禮後兵”的建議,所以才會連下十幾道詔書,讓僧格林沁去曉諭夷人,請他們改道。如果英法使團接受了中方要求,如美國公使一樣在北塘登陸,輕車簡從入京,則也不至於有大沽口之戰。

不過英法使團不可能同意鹹豐的要求。前文已經講過,卜魯斯接到的指令是要由海軍隨行,以確保得到與其身份相稱的禮遇。美國公使按中方要求做了,被中方用騾車拉到北京,受到變相軟禁,而且未能在北京換約,卻被送回北塘,在登船前才匆匆換約。他受到的接待被西方認作嚴重侮辱。因此,即使英法使團按中方要求做了,也隻會因自覺受辱而再度武力報複。

總而言之,無論是鹹豐還是僧格林沁,處理此事都毫無章法,正如郭嵩燾說的“忽悔忽和,持論不決”。讓使團在北塘登陸,取陸路進京的建議是僧格林沁提出的,但他在接到皇帝的十多份詔書後,在夷船抵達海河口多日後,仍遲遲不去通知夷人,請他們在北塘上岸,由陸路入京。遲至6月25日早9時,卜魯斯才接到直隸總督恒福讓他改道的照會,但24日英國艦隊司令何伯已經給中方下了最後通牒。此時何伯正在河道中準備發動強行通行。而卜魯斯此時正在外洋的大船上,距何伯所在的炮艇約有八九英裏,不可能及時通知何伯(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658頁)。

不僅如此,僧格林沁還嚴格執行了鹹豐爺發動人民戰爭的號召,甚至蓄意不讓英法知道鹹豐指定的進京路線。早在6月16日,何伯就想向當地官員預告公使到來,卻被化裝為民團的官兵攔阻,未能上岸。他求見當地官員,卻被告知當地並無官員也無官兵,隻有民團,河道也是百姓為防奸細,自己花錢阻塞的。20日何伯再度試圖登陸,查明是否已為公使開放通道,但被化裝的官兵再度攔阻,他們再度否認當地有官員,說自己是民團不是官軍(ibid,650-651頁)。

奇怪的是,6月24日,美國公使的翻譯卻又被允許登陸。一夥衣破襤褸的丐幫專門在碼頭上恭候他,其中兩個“叫花子”用官員的口氣通知他,去天津的河道已被阻斷,直隸總督恒福正在十英裏之外的北塘等著接見公使。美國公使因此得以在北塘登陸,受到恒福接見,並被送到北京去(ibid,652頁)。

美國公使享受到的不同待遇,提示中方在此使用了祖傳的“區別對待、分化瓦解”的統戰策略,蓄意不許英法人員登陸,並故意不通知他們在北塘上岸、由陸路入京的安排。但這到底是誰的決定就無從查考了。然而既然決定偷襲,直隸總督恒福又何必通知卜魯斯改道?看來唯一的解釋是中方不僅“忽悔忽和,持論不決 ”,而且毫無統一部署,互不通氣,以致最後弄成個“半偷襲”。

眼見河道被重重鐵鏈與木樁封鎖,英法公使會商後覺得,進京換約早就多次通告了中國政府,如果被攔阻即放棄有損國家威信,因此必要時必須強行開道,挫敗僧格林沁將他們阻於河外的企圖,以打擊主戰派,讓主和派意見抬頭。為此,卜魯斯以英法公使的聯合名義,下令讓艦隊司令何伯清除障礙,打開河道(ibid,651-652頁)。

何伯24日送了一份最後通牒到岸上去,25日早10點開始強行拆除障礙。此時清軍使出了驕敵之計,炮台上既無旗幟也無官兵(平時都有大旗,至少每十名兵就有一杆旗),好像都給放棄了。僧格林沁的阻塞工程卓有成效。英軍拆除障礙相當困難。下午三點,海軍陸戰隊和工兵準備護送卜魯斯登陸,但因退潮失敗。炮戰就在此時爆發了。

究竟是哪方先開炮,雙方各執一詞。我看明擺著是清軍突然發難,否則此前他們不會故意作出放棄炮台的模樣來,也不會坐視英軍拆除河道障礙,長達5小時之久而不去交涉。不管怎樣,僧王爺在練兵上花的功夫沒有白費,清軍炮擊異乎尋常地準確,使得英軍遭受重創,4隻炮艇被擊沉,2隻失去作戰能力,25名水兵和64名海軍陸戰隊員被打死,93名水兵與252明海軍陸戰隊員受傷,傷亡總數434人,占登陸軍隊半數以上,艦隊司令何伯也受了重傷。法國巡洋艦也參加了戰鬥,但收效甚微。

目睹此景,美國巡洋艦長達特納爾喊著“血濃於水”的口號,指揮他乘坐的輪船“道義丸號”參與了戰地救護,但並未如我黨宣傳的那樣以軍艦參加了戰鬥,而且,那是他個人的行為,並不代表美國政府。美國公使曆來強調本國的中立立場,登陸也是乘坐包租的輪船而非軍艦前去的。

英法艦隊遭受重創之後,狼狽撤退,逃回上海。盡管被擊沉擊傷的隻是炮艇,大船因為吃水較深,無法開入河道,但此役乃是自鴉片戰爭一來中國取得的唯一一次大捷。捷報傳至神京,舉朝騰歡,人人歌頌僧王爺神武,卻絲毫想不到擊沉了幾艘炮艇,並不是在人家本國扔下滅門的超級氫彈。英法吃此大虧,絕不會善罷甘休,必然要以十倍的瘋狂卷土重來,那時便無法再靠人民戰爭的暗算取勝了。

盡管大沽炮戰是中方突然襲擊,而且事前搞了許多欺騙花招(所謂“兵不厭詐”是也),但從道義而言,我並不認為中方理虧。前文已經說過,英法公使還在上海時,桂良等人就已經給他們發過照會,要他們把戰船留在口外,輕裝簡從入京。他們無視這一正當要求,違反中國主權,擅自將炮艇開入中國內河,中方當然有權采取任何手段製止之。

而且,就連具有相當明顯的感情傾向的馬士都承認,卜魯斯所奉的英國政府訓令明確規定了他進京的路線是通過白河口、天津再到北京,最恰當的方式是乘坐一艘英國兵船到天津,英國政府已為此命令艦隊司令給他派一支足夠的海軍到白河口。因此,英國內閣實際上已經預見到發生武裝衝突的可能,並曾命令他“堅決地但要溫和地去抵抗任何(企圖製止他前往北京)的提議”。所以,即使卜魯斯及時接到中國政府通知並能立刻通知何伯,他也不大可能遵令改道(ibid,658頁)。

更何況中式三韜六略隻有改善自我感覺的心理效應,其實蒙騙不了鬼子。連鬼子的曆史學家都承認:

“這位英國海軍上將早知道炮台已經武裝起來,該河的通路已被阻塞。……有些參與何伯海軍上將行動的英國官員,曾公開否認中方有任何背信行為,或是有過出乎他們所料的計謀。他們說,他們完全明白,炮台將抵抗公使們強行開路沿河上駛的行動。”(麥卡瑟:《現代史》(Justin McCarthy:A History of Our Own Times),第三卷,第二六六頁。轉引自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卷一,655-656。蘆注:因為譯文太蹩腳,引用時作了適當潤色,以便讀者理解。)

因此,如馬士所說,英法公使犯的錯誤,不是受騙,而是輕敵(ibid,659頁)。我可以補充的就是,中國在此事上犯下的錯誤是智力上的,不是道義上的。它雖然在法理上無可厚非,但隻能引來巨大災難。偷襲之所以荒唐,不僅在於它的嚴重惡果,更在於那令人無法置信的“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的龜孫子兵法——國人哪來這種底氣,認定鬼子個個是白癡,所以會相信那倆官員真是乞丐,河道阻塞工程也是百姓自己掏錢完成的?而全民對這種“小作戲劇”的狂熱愛好,何以到今天還不能放棄?國人始終不明白,搞這些騙不了人的小動作,隻會讓外人心生厭惡與鄙夷,危害中外邦交。在那個時代隻能誘導列強得出這結論:中國人毫無榮譽感,隻懂拳頭一門語言。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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