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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八日·主日(一)

(2006-09-09 06:32:01) 下一個
應該守主日還是安息日,仍舊有人在爭論。我想在這裏提供幾點事實,也問一兩個問題。

先講事實。

安息日和主日是兩個不同的日子。

安息日是星期六,主日是星期天。安息日是一個星期最後的一天,主日是一個星期七天的第一天。基督徒很明顯的並沒有守安息日。

安息日和主日所紀念的對象不同。

安息日是紀念天父完成了六日創世之後的休息,主日是紀念耶穌從死裏複活。

這兩天的目的也不同。

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停止工作,是創世的工作結束後,天父歇息一切工作的延續,因此要有一天讓人也可以停止做工,得到休息。

主日的目的是要把主複活的歡欣的經驗延續下去。

聖經中第一次提出“主日”這個名詞是在《啟示錄》一章十節。

基督教會在二世紀初,至少在那些小亞細亞的教會中,是普遍守主日的。初期教會的聖徒伊格拿丟,認為那時的基督徒不再守安息日,都遵守主日。

現代讓我問幾個問題。要是安息日和主日是不同的日子,基督徒受不受舊約十誡中的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的約束?我們是不是可以說這條誡命也適用於主日?如果是的話,有多大的拘束力量?是不是“六日你要勞碌作一切的工”這句話,禁止今天有些國家,一周隻工作五天的新習慣,就像同一條誡命要我們記念安息日,禁止我們在安息日作工一樣呢?基督徒和這條誡命之間的關係是什麽?這條誡命是完完全全根據上主創造世界的記錄而定的,那時還沒有基督複活這回事。

假定我們接受這第四誡的規定,在安息日停止一切俗世的活動;也接受在主日應該思想主複活的號召,我有沒有充分的理由,要讓整個社會都接受這樣的規定?要是這樣規定的話,基督徒可以不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來接受。或者基督徒接受了,非基督徒也非接受不可?

《花香滿徑》William Barclay著,餘也魯譯
http://www.godoor.net/text/shenghuo/hx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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