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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七日·宗教教導

(2006-09-07 21:07:36) 下一個
在許多英國教會辦的學校裏麵,都有一課叫做“宗教教導”。宗教這兩個字要是指各種各樣的信仰,教這一課的人便必須把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宗教都搬出來講授。這名字要是指教會裏的宗派,那就要把教會裏的極端福音信仰,狹隘的保守主義等等夾雜在教師有意無意的主觀看法中,來教學生,這當然也十分不妥當。

我個人比較喜歡另外一個詞,這就是“聖經研讀”

聖經像其他偉大的書一樣,應該可以作客觀的研究;同樣,我們可以客觀地研究基督教的信仰、基督教的倫理,和基督教會。

教聖經或者教神學的人都無法超脫在自己的信仰之外。不過,研究聖經和基督信仰應該可以做到充分的客觀,把事實擺在學生麵前。這是為什麽我覺得“聖經研讀”好過“宗教教導”的道理。

有人公開說,宗教信仰是不能加以檢驗的。可是聖經和信經的內容、意義與結構,是可以客觀檢驗的。

我有次在小學教員的會議上提出這個建議,說完之後,有位很出名的校長站起來,聲色俱厲的說,他絕不會把聖經“灌輸”進小學生的腦袋。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把、英文、數學、法文、曆史和拉丁文強迫灌輸給他的學生;如果有的話,他應該立刻被解雇。

把任何一門學科灌輸給學生的時代早已過去了。教聖經研讀,完全可以做到客觀的討論和檢驗,可以像教其他的科目一樣,應用現代的教學方法。

很早就有人說過:沒有讀過聖經的人,不算受過良好的教育。我們可以在學術的嚴格要求下,讓學生有讀聖經的機會;從而看出聖經的真價值。

花香滿徑 William Barclay著,餘也魯譯
http://www.godoor.net/text/shenghuo/hx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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