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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七七抗戰70周年——王冷齋:盧溝橋事變及平津淪陷

(2007-06-26 23:24:38) 下一個
王冷齋:盧溝橋事變及平津淪陷(摘錄)

衝突的發生及局部交涉的經過

這次盧溝橋事變,是日本軍閥用其慣技,向中國的軍隊再三挑釁而爆發的: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之夜的十點鍾時,日軍一木清直所部的一中隊,在宛平縣境的盧溝橋附近實行夜間演習,當它集合歸隊的時候,突然借口日兵一名失蹤,要求入宛平縣城搜索,並開槍示威。

但中國當地駐軍和宛平縣政府,未允其無理要求:一麵由縣長兼專員王冷齋通知駐軍金振中營長,對城防切實戒備;一麵則命令警察保安隊代為搜尋,可是並無所獲。

王縣長乃親赴北平市政府和冀察外交委員會報告。據王氏在《盧溝橋事變回憶錄》中說:“報告後,當即奉命赴日本特務機關向機關長鬆井交涉,到達日軍機關部時已午夜二 時左右,斯時外委會主席魏宗瀚、委員林耕宇、綏署交通處副處長周永業、日特務機關長鬆井、顧問櫻井均在座,當就本案與鬆井等商談。

先半小時鬆井已得報告,謂失蹤日兵均已歸隊,惟須明了如何失蹤情形,以便談判。

予當反詰以如何失蹤,隻須訊明該兵,即可明了;即為周到起見,由雙方派員調查亦可。當即決定予與周、林、櫻井、並日通識官齋藤五人前往。

正擬出發間,得報告:駐豐台日軍數百人,全部武裝,開赴盧溝橋,事態已見嚴重。

同時,日軍聯隊長牟田口並請予同林耕宇前往一談,當即與林赴日兵營,與牟接洽。牟見予即詢:王專員此去,能否負處理事件之全責?予答曰:頃間在機關部所商,係負調查使命,事態未經明了,尚談不到處理;此事責任應由何方擔負,此時亦不能臆斷。牟複謂:假使事態明了,總以當地處理為宜。日本方麵現已決定,由森田聯隊附全權處理,因事機緊迫,勢或不及請示,閣下為地方行政長官,發生事件,係在貴署管轄境內,自有權宜處理之權。

予仍以先事調查再談處理為原則,對牟所請,堅決拒絕。如此談判,約半小時,牟見無法,乃允先行調查。

予同林出日兵營時,見日兵三百餘人,分載大汽車八輛,已向盧溝橋出動,乃急會同周永業、櫻井、齋藤等出發。

……當車抵宛平城東北角沙崗(距城約一裏),見該處已為日兵占據布防,士兵多數伏臥,均作射擊準備。斯時突有日特務機關部輔佐官寺平奔至車前,阻止前進,並出地圖向予雲:現事態已十分嚴重,不及調查談判,應請貴專員迅速處理,下令城內駐軍向西門外撤退,日軍進至東門城內數十米突地點,再行談判。

予答雲:此係在貴機關部商定先從調查入手,適間牟田口所求處理責任,我已拒絕,貴輔佐官所雲,離題太遠,究奉何方命令,本人實未明了。寺平當謂:平日日軍均可穿城而過,已有先例,何今日演習不能進城?

予當反詰:恐爾來華不久,尚未明了此間情況(寺平係接濱田任,不及三 月)。向來日軍演習,均在野外,從未有一次穿城而過;爾所謂先例,請指出某月某日事實,以為佐證。

寺平語塞,遂惱羞成怒雲:此項要求,係奉命辦理,事在必行!請君見機而作,以免危險。

同時,森田即請予與林君下車,指示日軍陣容,槍炮並列,竟在對手無寸鐵之予等示威。

森田並向林雲:要請王專員迅速決定,十分鍾內,如無解決辦法,嚴重事件立即爆發,槍炮無眼,殊為君等危!予當時雖自揣身陷日陣,備受威脅,但責任所在,生死早置之度外,當即嚴辭拒絕。謂:僅奉命調查,他非所知,危險更無所顧慮。且第一步調查辦法,係在特務機關部決定,前後方不應矛盾如是。此處非談判之所,如君等(指森田、寺平)依照後方決定原則辦理,即須在城內從容相商,否則一切責任應由君等負之。

森田、寺平見威嚇不成,乃自行商定,由寺平同予及林君進城談判:進城後,周永業、櫻井、齋藤等已先至,當在專員公署談判;未五分鍾,(時為四時五十分),而城外槍聲突發,槍彈紛紛掠屋頂而過。

據報,日軍已開始向我射擊。予當以電話向北平報告開火情形,一麵仍同櫻井等加緊談判。雙方射擊約一小時,森田忽派人持刺來求派員出城麵談,當經商定雙方下令停止射擊,由林耕宇君與寺平縋城而出,與森田麵商。

旋據報告,並無結果;林等即返平報告。而雙方複繼續射襲,日軍並以迫擊炮襲擊城內,雙方均有死傷。

迄午後四 時,牟田口派人攜函由城外鄉民繞道從西門轉遞進城,請予與吉團長星文或金營長振中出城親商,予與吉同以未便擅離職守,卻之。

五時,牟複來函,要求三事:(一)限即日下午八時止,我軍撤退河東,日軍亦撤退河西,逾時即實行以大炮攻城;(二)通知城內人民遷出;(三)在城內之日顧問櫻井,通訊官齋藤等,請令其出城。

予當答以:(一)本人非軍事人員,對於撤兵一節,未便答複:(二)城內人民,自有處理辦法,勿勞代為顧慮;(三)櫻井等早已令其出城,惟彼等仍願在城內談商,努力於事件之解決。

斯時槍聲已停,雙方均抱沉靜態度,以待事件之推演。至午後六時,時鍾甫鳴,予忽思及專署地點,實為攻擊目標,未便久駐,日櫻井等均係輔助辦理外交,並非軍事人員,自當盡予力之所及,切實保護,勿令罹難。因此在附近另覓民房一所辦公,並請櫻井等同往。

六時五分離開專署,……甫出大門約十餘公尺,而日人大炮已連珠而至,每炮均落專署之內;……營長金振中受傷。……自是而後,戰達三小時,平蘆電話線為炮火摧毀,已不能通,命令、報告,均由豐台轉達。

斯時,我西宛駐軍一 旅,由何基灃率領,已開到八寶山,向王界店、大井村方麵截斷日人後路。九時以後,我軍戰況甚佳,已將回龍廟及劉莊一帶日軍驅走,日軍傷亡,倍於我軍。

斯時接到北平命令,謂已向日方提出交涉,限日軍即晚向豐台撤退,否則我軍即行進攻。同時,牟田口複直接至函與予,請派員協商停戰辦法,予以北平方麵已決定原則,對牟函不便答複。十時以後,我方沉寂,……十二時,我軍實行夜襲,將鐵路橋附近日軍殲滅殆經…。

至九日三時,由豐台轉到馮主席治安、秦市長德純電話,謂已與日方交涉妥協三項:(一)雙方立即停止射擊;(二)日軍撤退豐台,我軍撤向盧溝橋迤西地帶;(三)城內防務由保安隊擔任,人數約二百名至三百名,定今早九時接防。

餘奉電後,當即通知駐盧吉團長知照。乃至六時,日軍突以大炮攻城,達百餘發;此為妥協聲中日方背約棄信之第一次。

餘一麵即電北平報告,請向日軍交涉;經電詢日方,據雲,係為掩護退卻,一切仍遵照北平所商三項原則辦理,並雲日軍已開始撤退。

予當派便衣隊警赴城外偵察,據報:五裏店日軍,確已漸次向大井村方麵撤退。同時,北平來電,亦謂保安隊已於晨間六時,向盧溝橋出發,計程九時可到;乃候至十時,保安隊仍無消息,經派員探明,謂該隊到大井村後,為日軍所阻,不能前進,致生衝突,我方陣亡士兵一名,傷數名。

餘當即電平,請向日方交涉製止,並履行諾言。至午後三時,仍無結果。

斯時,北平所派雙方監視撤兵委員已到,計日方為中島顧問,我方為綏署高級參謀周思靖,外委會專員林耕宇偕來。

抵縣後,即分兩組,實行監視撤兵:甲組擔任回龍廟及鐵橋一帶,委員為周永業及櫻井;乙組擔任大井村五裏店及東北角沙崗一帶,委員為周思靖及中島;雙方分途出發,至四時返城,均謂已監視撤退完畢。

惟保安隊迄未到來,餘當請周思靖赴大井村,與河邊旅團長接洽,中島亦同往。嗣由周等帶進隊兵五十名,請先行接防,再談辦法;此為日方背約棄信之第二次。

餘以北平雙方所規定之原則內,接防保安隊人數係為二百至三百名,今隻到五十名,即連同本縣隊警,亦不敷城防分配,當即拒絕接收;一麵通知吉團長注意,一麵並電話北平交涉,(此時電話線已修竣,平蘆恢複通話)。

約半句鍾,得北平複電,謂已與天津日駐屯軍司令部交涉定妥,所有出發保安隊,仍可全數進城,惟所帶機關槍,則另派員押運回平。

六時左右,保安隊全部進城,惟仍不足二百名之數。據雲,每架機關槍,係由原隊兵三人運回北平,故人數減少;該隊由團附王揮塵、營長賈朝率領。予與王賈麵洽分配防務後,吉團全部移駐河西。

斯時,日軍河邊旅團長專派笠井顧問、廣瀨秘書、及愛澤通譯官三人,攜香賓酒來縣,向餘麵致慰勞,各人並麵盡一杯,以祝此不幸事件之得以短期解決,並盼以後永遠勿再發生。

據國際慣例,雙方既飲香賓,即屬私好之表征;乃笠井等甫去未久,餘即查明城外東北角沙崗日兵尚有若幹未撤盡,且有去而複返者,數目約達三百餘人。

餘是時大為疑慮,除電話北平報告外,並通知吉團長、王團附,切實注意戒備。該處監視撤兵委員本為周思靖(現天津偽警察局長)與中島,乃周已先返北平,中島亦匆匆欲行,予以此事恐有餘波,因堅留其在城內協助處理,且彼本係監視撤兵人員,今既發現日軍尚未全撤,則彼之責任尚未盡,自有留縣之必要;中島意雖不懌,隻得暫留。

至翌晨二時三十分,東北角日軍忽開槍射擊,複圖攻城;此為日方背約棄信之第三次。幸我軍事先已有戒備,餘除電北平報告外,即向中島交涉,……經中島電詢北平旅團部及聯隊部後,答稱:日軍旅團部亦已聞報,實係雙方哨兵因誤會開槍,日方絕無攻城企圖等語。

一小時後,槍聲已停;據北平電話,令與中島同往商決外交未了事件。餘即於夜間七時與中島同車赴平,車過縣東北角鐵路涵洞處,見日軍步哨未動,且有日兵三人阻止前進,經告以赴平接洽停戰辦法,始放行。

七時半,同中島抵平,即與馮主席、秦市長麵晤,當報告日軍未肯全撤,非徹底交涉,實不能視為了結。嗣櫻井、中島、齋藤等均到秦宅會商!我方為秦市長德純、程旅長希賢、周參謀思靖及餘四人;日方為櫻井、中島兩顧問及齋藤秘書三人。

餘首即提出東北角沙崗日軍未撤開始,請注意討論。據齋藤雲:未撤日軍,係為陣亡死屍兩具,尚未覓得,故留此項部隊,在附近搜索,並無他意。餘當謂:搜索事件,無需許多部隊,且更不必攜帶機關槍迫擊炮等兵器,如臨大敵。

齋藤雲:因恐我方射擊,故不得不多留部隊,以資警戒。秦市長、程旅長均謂:倘係單純搜索屍體,此事甚易,我方亦可幫同辦理。當經商定組織搜索隊,委員六人,我方由二十九 軍、冀北保安隊及專員公署各派一人,日方為櫻井、中島、笠井三顧問,共同組織,並由二十九軍及保安隊各派士兵十名,日軍派二十名,均係徒手,由六委員率領,就盧溝橋附近各地,盡量尋覓,限定時間,無論發現與否,日軍均應在限定時間內撤荊議定之後,雙方均表同意,定於午後一時出發。

乃櫻井、中島、笠井三人,忽乘機離席,往會客室說話,竟一去不返。同時各方報告,接連而至,謂日軍已由天津、通縣、古北口、榆關等處,陸續開到,且有飛機、大炮、坦克車、鐵甲車等多輛,開到豐台,已將大井村、五裏店占領,平蘆公路業已阻斷……。

是日方之所謂搜索屍體,顯係飾詞緩兵,至此已暴露無遺;此為日方背約棄信之第四次。餘接各方報告後,……即由長辛店返縣辦理一切,並率本縣隊警協助守城。

自十二日後,與日軍接觸數次,但僅一小衝突,因北平方麵仍在努力於事件之解決也。乃至二十日午後三時,於和平聲浪正在彌漫之際,日軍複以大炮攻城,且轟擊長辛店,共達數百發,宛平城內各機關及民房幾全被毀,死傷多人;長辛店附近落數十彈,死傷平民二十餘人,吉團長星文及縣保安大隊附孫培武,均於是役受傷;吉裹創後,仍奮勇抗戰,始終不退。於是盧溝橋事件也就愈趨惡化,事態也日益顯得嚴重起來。

事態嚴重化和戰端的擴大

……

這一期間,平津中日雙方雖然仍不斷的在進行和平協商,可是日軍已積極的準備軍事行動,關東軍也陸續從北寧路開入關內來;日陸軍省並改派香月清司來代替田代任華北駐屯軍司令。

宋哲元從樂陵反津以後,於十八日和香月會談,但也並無結果;盤據盧溝橋車站的日軍也始終未撤退。

及至二 十五日,日軍乘二十九軍三七七師與一百三十二師換防之際,突然進占團河;

二十六日,且派騎兵往南苑附近華方陣地偵察,致又引起新的衝突,死日兵一名;加之二十五日下午五 時,從天津開抵廊坊之日軍,又與三十八師劉振山旅發生衝突,至次日晨零時三十分,日軍即用機關槍向華軍射擊,複以鋼甲車挺進,衝突越發擴大;

日方即以此為借口,以最後通牒致二十九軍軍長宋哲元,要求兩點:(一)將駐盧溝橋及八寶山附近之三十七師,於二十七日正午前退至長辛店;(二)將北平城內之三十七師、與西苑該師之部隊,同時退往平漢路以北區域,至二十八日正午為止,須遷至永定河以西地帶,嗣後仍須將此項軍隊,運往保定方麵。

從這些地方看來,顯然是表現著日方有計劃的企圖控製平津,以便進一步用壓力加諸冀察軍政當局,而使之與中央分離。但是宋哲元於二十七日下午五時給日方的複牒,卻是個否定的回答。於是事態更加顯得嚴重和擴大。

而二十六日晚七時起,平郊日軍即強行入城,與華軍發生巷戰;至二十 七日,北平四郊的戰事均已爆發;所以宋哲元於拒絕日方的要求之後,也就不得不下令二十九軍開始抵抗。

及至二十八 日,宋氏下令全線總攻。至是交涉了二十多日的盧溝橋案,遂完全陷於破裂,中日戰爭就從局部的抗戰,擴展了開來,而全國性、全麵性的戰爭,至是才漸次確定。

盧溝橋與華北之戰略形勢

然而日軍為什麽在盧溝橋發動戰爭呢?這和日本企圖侵占華北的政略和戰略有何關係?這是我們必須要認識清楚的。

日軍在盧溝橋製造衝突,是在一九三六年“九·一八”的豐台事件以後,這就明白隱示著日軍有進一步的占據盧溝橋的企圖,使與豐台事件同樣的取得了一個重要的軍事據點;為的是盧溝橋與豐台同樣是北平的門戶,是華北的咽喉,它據著平津及冀察的生命線,而位於平漢路與北寧路之交接點,又為平保公路所經之地。所以在軍事上,日本必須據有豐台與宛平,才足以控製平津。

在盧溝橋事變之前一年(一九三六 年冬),日軍即圖在盧溝橋附近購地,以便在盧溝橋、長辛店及宛平間置一軍事堡壘,以與豐台駐軍成為犄角,來監視華方在宛平、永定河一帶的駐軍;但這事終於因民眾和冀察當局之製止,未能實現。然而卻也就從此隱伏著進襲盧溝橋的契機。

很顯然的,日本帝國主義既要進行華北的分離運動,那麽,它就必須在軍事上造成以控製華北的首腦——平津的形勢,才能遂行其政治陰謀;盧溝橋在地理上既占著很重要的地位,是以一旦日軍占據盧溝橋,平漢交通為之堵塞,而將使北平進退失據,此舉殆無異於切斷華北之首腦——平津;這末一來,日本在華北即取得了政治和軍事的兩重控製。

同時,盧溝橋形勢之優越,尚不止足以切斷北平的命脈,並且還有控製豐台的優勢,使豐台的日軍有後顧之憂,也使其感到有受與南苑華軍夾擊之慮。這就促成了日軍急於奪獲盧溝橋的意圖。因之,從豐台事件起,日軍即對華方表示其對於盧溝橋、西苑、南苑及長辛店各地駐有軍隊之不滿,而希望二十九軍自動撤退,但均為二十九軍所拒絕。

所以盧溝橋事變一發生,日方即積極從事布防,先圖奪得盧溝橋來和豐台形成犄角,然後以平津間的鐵路為紐帶,以北寧路為後方,而造成內線作戰之方式,來威脅平津,並以對付津浦、平漢兩路之華方部隊。

在盧溝橋事變之初頭,日軍首先占據宛平東北二三裏的高地——沙崗,顯然就是先造成奪取盧溝橋之初步形勢,而日軍之一再違約,不肯從沙崗撤退,也純然是為了這個原故;因沙崗能控製平漢與北寧之接口,而且是平保公路底必經之地,所以沙崗一旦被占,盧溝橋與宛平也就直接受到威脅了。

其實,自從日本占據東北四省以來,就已經開始企圖造成包圍華北的形勢,特別是成為華北與西北的門戶之冀察及平津。

它的計劃:首先是以秦皇島為根據地的海軍,協同熱河、察北的陸軍及偽軍,造成了兩麵的包圍;另外則從綏遠發動偽軍來造成三麵大包圍的形勢。可是綏遠偽蒙軍在百靈廟一帶的慘敗,跌斷了它的右翼。

因之,它隻有先從左翼以北寧為根據來掠取平津,以期奪得華北之心髒,然後再分三 路:東路沿平津線取山東,中路沿平漢線取河南,西路則由平綏路出南口以進窺察哈爾、山西和綏遠。這次盧溝橋戰事的發動,不用說正是它企圖用政略來分離華北失敗之後,而以軍事冒險來圖達到這一目的的開始。

所以在盧溝橋事變爆發以後,日軍即開始組織它底戰略行動,分三路運輸軍火和軍隊來集中平津;一路是從關外以北寧路為動脈,而向西南輸運;一路從熱河以平古大道(從古北口到北平)向南輸運;一路則從塘沽海口向西輸運。同時,也就把事件擴大,而加強其左翼,用冀東為根據地來展開對平津的包圍。

在中國方麵,因為自從“九·一八”以來,就沒有很好的在華北作國防的準備,加之以受塘沽協定及種種政治上的約束,所以使平津的門戶洞開,因之,盧溝橋的戰鬥,也就反而讓日方獲得暫時的優勢了。

平津陷落前後

……

盧溝橋衝突的嚴重化,已演變成激烈的戰端,因之,二 十七日宋哲元既拒絕日方的要求後,平津的形勢就頓呈緊張起來;宋氏當即以一百三十二師師長趙登禹為南苑指揮官,並令三十八師之董升堂部襲擊豐台。

二十八日,五裏店、大井村附近之日軍,即被由盧溝橋、八寶山一帶出動的華軍所驅除,而向豐台遺退。隻有南苑方麵,日軍以全力猛撲,複有日機二十架助戰,致使華軍反攻豐台之舉,不易完成;且在日機之猛烈轟炸下,南苑華軍終以實力單薄而不支,致副軍長兼軍官教育團教育長佟麟閣和師長趙登禹,均於是役殉國。

南苑的戰事既失利,而盧溝橋、宛平及長辛店複被日軍大炮猛轟,損毀極重,華軍遂於二十九日相繼撤退,而向良鄉、涿州一帶集中。嗣後八寶山一帶的華軍,亦終於為日軍所逼退,日軍旋即向門頭溝方麵出動,造成了包圍北平的形勢。宋哲元因時局的急劇變化,不得不於二十八晚率同秦德純等到保定指揮,離平時手諭張自忠繼任北平市長兼代理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李文田任天津市長。

但是宋氏雖然離平,而平、津附近的戰事,依然在劇烈進行中:通縣、大沽及天津兩站、北平西郊……等處,均有激戰,三十七師師長馮治安,且在盧溝橋前線指揮;北苑一 帶華軍,則由獨立三十九旅旅長阮玄武率領向南口撤退,重新布置新陣地。未幾,北平城內華軍因眾寡懸殊,為保全實力起見,遂退出城外,待機反攻。

二十九日晨,天津日駐軍相繼出動,與華方保安隊發生激戰,該保安隊由李文田、劉家鸞指揮,激戰終日,入晚才漸漸休止。是日日機終日甚為活躍,到處轟炸,南開大學即於是役被日機所毀;同時,天津市民罹難者亦達二千人。

三十日晨,天津與北平同樣發生激變,至六時,槍聲即已停止,警察四千人奉令解除武裝,駐軍則退至靜海一帶。於是天津也與北平一樣於驟變中陷落。這都是冀察及二十九軍當局一向因循敷衍,沒有適當準備的結果。

……

不過,在這時期中,在日軍的後方也有著個嚴重的變化,那就是通縣偽保安隊一千餘人的反正。

……

(選自《盧溝橋事變》《文匯年刊》1939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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