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NC 朋友的幾個回合
(2007-06-05 12:26:11)
下一個
NC 覺得前麵有點亂了,於是提出我提一個問題他回答一個問題的方式。我說好。
作為補充,他說,問題要簡短,要FOCUS。我也說,好。作為對等原則,我默認了NC 也會遵從同樣的規則,即回答問題簡短,FOCUS,當然,必須是正麵回答。
於是我的第一個問題:
我可以堅信外星人存在嗎?
NC 回答:這是您的自由。我的理解是:可以。
我的第二個問題是:
我可以堅信耶和華存在嗎?
NC 回答,也可以。
我的第三個問題:既然可以,為什麽您當時要質疑我當時是否真信耶和華?
NC 到此,覺得無法簡短回答了。於是他說,要有確鑿證據,才不是盲信。
如果大家記憶清楚的話,應該知道,NC 一開始認為我當時信的不是所謂真神,所謂沒有經曆過神,是在盲信。於是我向他提出,如果我給出證據說明我當時的信仰經曆,那麽NC 將就他對我的錯誤判斷做出道歉。NC 接受。我則給出我當時的一段禱告。
NC 向我道歉。
但是今天,他又提出了所謂要確鑿證據,又企圖暗示我當時在盲信。嗬嗬,一個基督徒的道歉,是這樣的嗎?我覺得很有趣。
那麽,作為公平遊戲,請NC 告訴我,您自己有什麽樣的確鑿證據來支持您不是按您自己說的在盲信呢?我相信,NC 一定覺得自己的經曆很特殊的。嗬嗬,那麽,您願意來證明您自己不是在盲信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