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besgue10 的問題出在哪裏?
(2007-02-19 22:59:03)
下一個
他質問到“如果說一個人待陌生人如父母,難道就是說他待父母如陌生人嗎?”
這個問題一問,看上去很咋呼人。但理性思考最強大的地方就在於,我們敢於把問題問細致了來分析。
我們說,對待父母我們這裏假設為愛的表達的一種形式,那麽這裏就有個愛的程度的問題,愛有程度之差,這是肯定的,否則就沒有什麽愛人如己的要求了。這個要求的本身,就是要求愛無差別。同時,也就承認了現實的愛有差別。
但我們別忘了,愛是有代價的。這個問題,往往被基督徒故意的忽略掉了。什麽意思?我們說,我們愛父母,我們就必須付出一定的精力,金錢,心情,時間等等來給予父母,否則愛隻是一句空話。大家說,我說得對不對?
那麽,我們就論證了,愛不是一種無限的資源。這個資源是有限的,有限在於時間,金錢,精力,心情上。我們不可能無限製地去想所有人,愛所有人,我們沒有這個時間去想去愛,沒有這個精力去想去愛,更沒有這個能力去想去愛。這是個現實。
這個有限的資源,決定了我們的愛必須分層次,愛自己家人朋友親人,必須和愛陌生人分開層次,你可以說這很IC(ICE COLD)但我必須說,這也很誠實。
我們現在來回答Lebesgue10 朋友的問題,我們對待一兩個陌生人,確實可能作到如父母一樣地對待,但問題是,如果是三個呢?四個呢?四十個呢?四百個呢?我們如果把自己本應該對父母的愛,關心,精力,時間,金錢都平分到這四百個人身上,是否對自己的父母負責呢?
我說過,任何虛假的口號都無法通過嚴密的思維。空喊愛卻不考慮任何愛的代價,這是一個負責的行為嗎?Lebesgue10 朋友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