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督徒吃豬肉說起
(2006-09-05 10:59:47)
下一個
前麵提到基督徒吃豬肉的事情,隻做了事件的描述,並沒有分析其中的含義。
但事實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聖經裏,對於是否吃豬肉,有過兩個方麵的表達。
一個方麵,是耶和華和耶穌兩父子的說法:耶和華明確禁止信徒吃豬肉,並將之形成律法。而耶穌則聲稱,他爹定下的律法,“一筆一畫都不能廢去”,可見,強調了又強調,而且是明確表達的了。
另一方麵,保羅自己估計有點想吃什麽了,但這裏不明確是豬肉,所以他十分含糊地說吃什麽不是大問題,而且重點在於“吃不吃的大家都別去管別人”。
我們一對比,就可以看出。說不準吃豬肉的,是一級人物,嗬嗬,而且,說得非常明確。說也許可以吃的,是二級人物,而且,說得非常模糊,甚至連豬肉本身,都不敢提到。
但有趣的是,基督徒立刻就把後者作為自己行為的依據了。
這是個很有趣的人類心理現象。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使情況對自己有利。
那麽您說了,我們正常人不也這樣嗎?
沒錯的,我們也會在體係裏找有利於自己的條款,並強調和執行這些條款。但我們和基督徒的本質區別是,我們有自省能力,我們清楚地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出發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我們有改正這些行為的能力。
但反過來,基督徒缺乏了這種自省能力,他們把自己要吃豬肉的欲望,外投射了給神,反過來,又加強了他們自己執行這些決定的信心。於是,這種自激正反饋式的思維模式,導致了他們絕不會去思考自己的這些行為是不是處於自己的利益,需要不需要修正。
這是基督教信仰最危險的部分。
老實說,豬肉,是小事了。但當他們屠殺巫婆,燒死科學家的時候,這就變成了一件嚴肅的事情。共產黨殺學生的時候,都會想一想,也許殺錯了,也許會擔上曆史的罪責,這給了他們修正的機會。但基督徒呢?他們利用聖經裏的矛盾百出,刻意製造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借助上帝名義為非作歹,而他們自己,卻從不擔心自己做錯了。
瘋狂地自以為知道絕對真理的人,他們的名字,是基督徒,他們還有個近親,叫法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