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壺同學開始進入死胡同,我們看他如何脫套,嗬嗬。
(2006-09-05 10:59:47)
下一個
我們問:牛頓第一定律是不是客觀規律的表述?
水壺回答:是 (完整不完整,這是另一個話題)
我們再問:牛一定律能不能被證偽?
水壺同學回答:可以。
我們問:聖經是不是一種對真理的表述?
水壺同學答:是 (此帖為證:你認為文學語言可不可以準確的表達真理 -水壺- )
那麽,既然牛一定律存在可以被證偽的條件。那麽請問,聖經可以被證偽的條件,是什麽?這是我們最關心的。
水壺開始不承認自己說過聖經是真理的表述,我給出了他自己說過的話:文學語言可不可以準確的表達真理? -水壺-
於是水壺狡辯說:“表達是作者發表的方法. 表述是讀者理解以後的表達. 兩瑪事”
以下是我們在字典上查到的“表述”的定義:
表述
biǎoshù
[formulation]∶
1.敘述,說明
2.口述個人對某實際特征的觀察結果
3.傳達一種觀念、印象或對某些無形事物之性質及特色的了解
4.詳細說明
5.[enunciate]∶確切地或有係統地闡明
請問,哪裏來的你說的“表述是讀者理解以後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