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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基督教的見證 一 :去遊戲中心是罪 zt

(2006-09-05 10:59:46) 下一個
八十年代教會中流傳的荒謬---去遊戲中心是罪


對我有認識的人早就認識了,不認識的我也不想多作介紹。我的離教經歷很漫長,不知應該從何說起。但我想傾訴一下我年輕時的返教會的往事。這些往事在今日看起來,簡直是荒謬絕倫,但在我少年時卻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

我的中學時代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我已私下決誌了很久,覺得當基督徒就要過正常的教會生活,於是就跟我也信了教的姊姊返她的教會。我對聖經很有興趣,新舊約早已看過了一遍了。後來轉了別的教會(是浸信會旗下的一個會堂,那些人數很多,財力豐厚但靈性成疑的教會)我的聖經知識居然高出很多已受洗的弟兄姊妹很多很多,這真的令我稱奇。

好了,廢話不說。當時我認為我既然要當教徒,就要對善有追求,盡力當一個好教徒。可是,當時教會間流傳著一個今天看起來很荒謬的說法:電腦是666,是敵基督,是魔鬼之子(當時流行《凶兆》此電影,魔鬼之子根基於此電影的內容,當然也是有聖經根據)

以前吳主光出過一些袋裝書,其中一本叫敵基督666,解釋了為甚麼電腦是敵基督。大約內容如下:

1. 如果a=6,b=12,computer的數值計出來,就是666。
2. 電腦閱讀的bar code一定存在三條特別長的bar,那其實代表了三個數值:666。
3. 當時最先進的電腦係統叫beast,正應驗了啟示錄記載的獸。

可是,當時遊戲機中心的遊戲,正是最時髦的玩意,我很喜歡投入其中。當然,未滿16歲的我進出遊戲機中心也是不對的。但我真的很喜歡玩。於是我問教會的人,包括弟兄及牧師,玩遊戲機算不算是罪。他們肯定的答覆我:是!萬事都可以作,但不都有益處。

可是我禁止不了自己,遊戲機的五光十色實在太吸引了,一關又一關的挑戰實在太過癮了。於是我每天都活在進遊戲機中心、出來認罪的情況。每天的陡娑際牽簩Σ黃鷥幹瘢?臆浫酰?業質懿渙四Ч淼惱T惑,我又進了遊戲機中心了。回教會亦不敢告訴弟兄,我有進遊戲機中心的習慣,我不想他們看不起我這個罪人。

今天回看,那是多麼多麼可笑的一件事啊。到了預科,忽然間,風氣一變,打機不是罪了,進波樓才是罪。一眾弟兄崇拜以後,去遊戲機中心玩幾舖街霸,牧師還會笑笑口:「玩得開心o的呀……」

那我以前的罪,以前的苦,為甚麼而受呢? 我迷惑了。

年華的過去,眼看教會把很多都定為罪,後來又否定了那些不是罪,如染髮、穿耳環、紋身……

這是甚麼的一個團體呢?今天我明白了,我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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