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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犯下的曆史罪行zt

(2006-09-05 10:59:46) 下一個
基督教犯下的曆史罪行

黑貓七


1.十字軍
由1096年至1291年間,十字軍東侵先後共8次,表麵上是
為宗教而戰,實際上是一場由羅馬教皇、西歐封建領主和
城市富商向地中海地區發動侵略戰爭。第一次於1097年春
在君士坦丁堡集近四萬人,經小亞細亞向耶路撒冷進攻。
十字軍沿途搶奪、殺人放火,所到之處雞犬不留。於1099
年7月15日攻陷耶路撒冷,屠殺七萬餘人,血洗全城。第
二次東侵由教皇尤金三世(Eugenius Ⅲ)集合7萬騎士向
東進軍,因德、法之間的矛盾,拜占庭帝國不支持和指揮
失當,沿途損失慘重,但最終以失敗告終。第三次由德、
法、英三國組成,但德皇在進攻拜占庭時陣亡、而法王因
國內政治糾紛率部回國,英王在頑強抵抗下未能攻陷耶路
撒冷,結束這次東侵。第四次東侵主要是攻擊國力衰弱的
拜占庭帝國,1202年,法、德、意十字軍由海路於威尼斯
出發,於1204年4月攻陷君士坦丁堡,焚城掠奪達一星期
之久,把能搶的搶走,搶不走的燒光,甚至挖掘墳墓,劫
殉葬品,所有文物、藝術品、文獻圖書損失殆盡。經曆四
次組軍後,普遍人民對十字軍的神聖性懷疑,教會隻有鼓
吹兒童參戰,於1212年集合兩支年齡約十二歲的兒童十字
軍,二至三萬德國兒童往熱那亞途中因缺乏組織,無補給
而潰散。沿途大部份死於饑餓、疾病,最後到達的因無人
照顧,生活悲慘。最後一部份奔回故鄉,一部份流落意大
利。另一支法國兒童十字軍的二萬人,到達馬賽港後被騙
上七艘船,兩艘在地中海遇風暴沉沒,另五艘到亞曆山大
裏亞後,全被賣作童奴。其後教皇英諾森三世於1215年組
織第五次東侵,但在進軍開羅途中遇到埃及人強列抵抗,
於1221年與埃及簽訂和約而結束第五次東侵。1228年德皇
組織第六次十字軍,因教皇出兵攻占德皇在意大利南部的
領土,德皇因此回師歐洲而結束。第七次是於1248年法王
路易九世率兵進攻埃及,但於1250年兵敗被俘,後得用重
金贖回,第七次十字軍東侵以失敗告終。第八次東侵是路
易九世為報兵敗之仇,於1270年發動,因無人響應,獨自
領兵進攻突尼斯,但全軍染上疫症,大量死亡,路易九世
也死於疫病,殘部回國。此後,教皇多次號召組織十字
軍,都未能實現,至此,十字軍東侵以徹底失敗而告終。


2.教會對「異端」的鎮壓

2.1阿爾比派(卡塔爾派)(Cathar)
這一派信徒譴責世俗,自稱是純潔的。本是巴爾幹半島上
的一個教派,他們反對神職人員稱為"完人",反對神職人
員擁有財產,與當時羅馬教會的神職人員的行為有強列衝
突,但深得反對腐敗的基層人民支持。1179年教皇亞曆山
大三世宣布阿爾比派為異端,動員西歐各國對異端的暴力
鎮壓。阿爾比派在法國南部圖盧茲郡受到貴族的同情,反
對羅馬教庭。1208年,教皇特使在圖盧茲伯爵府中被殺,
引發教皇討伐阿爾比派,並宣布凡參加討伐異端的十字軍
都不受國家法律約束,他們過去及將來所犯的罪都得到教
會赦免,所欠的債不用付息。法國北部貴族垂涎南部的財
富,紛紛加入。於1213年,阿爾比派遭到決定性的戰敗,
十字軍大肆屠殺劫掠法國南部。在他們攻入比塞埃城時,
感到無法區別誰是異端份子,隨軍的教皇特使便指示說:
「隻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
這次暴力鎮壓經曆20年(1209-1229),許多富庶的城市
化為廢墟,田園荒廢,經濟破壞,阿爾比派及法國南部的
貴族勢力都被摧毀。

2.2韋爾多派
韋爾多(Pierre Valdes)本是裏昂商人,效法基督過清
貧生活,變賣家產,周濟窮人。不久,贏得一班支持者,
形成韋爾多派。他們隻是主張赤貧,人人有權傳教,反對
教會神職人員腐化,散播於法國南部及意大利北部,教皇
亞曆山大三世為籠絡他們,曾準許他們活動。1179年,遭
到教皇的譴責、並禁止他們自由傳教。1184年,在伐羅那
宗教會議上,教皇盧修斯三世(Lucius Ⅲ)宣布罰絕韋
爾多派,並迫使韋爾多派與羅馬教會決裂,韋爾多派轉為
地下活動。其後韋爾多派發生意見分歧而分成兩派,而教
皇英諾森三世於1208年進一步分化韋爾多派,組織"公教
窮人團"進行韋爾多派式的活動,使一些溫和的韋爾多派
歸附羅馬。最後於16世記匯入宗教改革活動,成為新教
徒。

2.3宗教裁判所
1220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通
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
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審訊秘密進行。宗教裁判所所製訂
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證,控告便能成立。證人如果撤回
證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被
告不僅自己認罪,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為異端
辯護者應受罰絕。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按異端處
理。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宗教裁判所前後共
經曆約500年,15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
暴,僅1483年至1820年,判處的異端份子達38萬多人,被
火刑處死的達10萬餘人。而僅僅在1480-1488年間,被火
刑處死的達8800人,受懲處者有96494人。

3.參與非洲奴隸貿易
羅馬天主教會在各地傳播主要是通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傳
教士進行。探險家船隊為傳教士提供必需物品及保護,而
教會卻提供特權給予協助傳教的國家。早在1452年教皇尼
古拉五世就授權葡萄牙國王阿方索征服和統治異教徒。並
且宣稱異教徒是神"賞給信徒的產業"。1454年教皇批準葡
萄牙壟斷非洲的奴隸貿易。1458年天主教傳入岡比亞,
1491年天主教傳入剛果,葡萄牙人16世紀在西非海岸實行
殖民統治和傳教,使剛果成為葡萄牙的附庸和奴隸販子的
據點。傳教士為擄掠來的黑奴施洗,然後一批批地押上
船,他們便可獲取洗禮費。

4.傳教活動殘殺異教徒
傳教活動在拉丁美洲是以野蠻屠殺式進行,而主要是西班
牙政府及傳教士參與。1526年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下令,
每支船隊必須攜帶傳教士同行,否則不準離港。根據傳教
士拉斯·卡薩斯(Bartolome Las de Casas)記載,西班
牙征服者每征服一個地方便宣布一道命令,用最殘酷的死
刑和武力脅迫當地土著皈依基督教,並接受西班牙國王的
統治,拒不服從者,立刻被屠殺。安的列斯島原有三百萬
印第安人,1514年減至14000人,最後隻剩下200人。1536
年西班牙人抵達新格拉那達,傳教士更欺騙當地居民說,
西班牙人是"公正的太陽之子",將向他們宣傳道理。於是
居民同意在太陽神廟內樹起十字架。由於印第安人入教是
被迫的,他們依然秘密崇拜自己的圖騰及神像,為了更有
效地控製當地居民,1602年耶穌會會長提出建立印第安人
宗教歸化區,把逃往森林深處的印第安人進行思想改造。
從1610年起,耶穌會在巴拉圭建立這種分開殖民征服者及
當地居民的村莊,有十五萬印第安人分別住在卅個歸化區
內,由傳教士負責管理。印第安人隻能聽從傳教士命令及
從事沉重的種植及采礦活動,事實上,他們隻是傳教士的
奴隸。1519年,西班牙殖民者征服了阿茲特克人的家鄉墨
西哥。他們欺騙阿茲特克國王說:「西班牙人的到來完全
是為了傳播基督教的光明。」不久便囚禁了國王,並假借
他的名進行統治,殘酷地屠殺反抗的墨西哥人。1524年教
皇和西班牙國王聯合派出十幾名傳教士到墨西哥傳教,他
們為酋長之子及印第安人洗禮。根據方濟各會報告:1536
年受洗者有500萬,到1540年受洗者巳超過900萬。17世
紀,西班牙和法國(天主教)及英國和荷蘭(基督教)爭
生恐後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當然,對土著居民實行種族
滅絕政策,把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斥之為迷信這些統治方
式並沒有改變。

(此文取材自《基督教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唐逸主編。
執筆人有:顏昌友、文庸、樂峰、張小青、段琦、王美秀、石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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