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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基督徒不敢明確地承認自己是反科學的?

(2006-09-05 10:59:46) 下一個
他們一再講,凡是科學和聖經發生衝突的地方,都應該相信聖經上講的。所以“第二常委”朋友才會荒唐地相信地球上的液態水產生於光線誕生之前(因為聖經是如此講的)。但他們卻不敢明確地說“我就是反對科學的結論”,嗬嗬,為什麽呢?耶和華沒給夠你們膽量麽?

而一旦討論到科學,基督徒朋友們就會說,你信科學,不也是個“信”字麽?

嗬嗬,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談過很多次了。信科學和信耶穌的本質不同在於是否尊重客觀事實,其理論是否願意經受事實和邏輯的驗證。我們知道,科學在任何時候,都不怕事實的驗證。而基督徒呢?嗬嗬,我們知道前不久才有個所謂的色盲兒童複原的神跡,他們不做任何驗證。

那麽有人說了,科學上不也有公理係統是無法證明的麽?

好,我們就來看看科學的公理不可證明,和宗教的上帝不可證明有什麽本質的區別。

所謂公理,是SELFEVIDENCE 的東西,不能證明。這是基督徒知道的。但基督徒不知道的是:這裏的證明,是說的演繹法,而不是歸納法。

在邏輯上,證明有兩種方法,一是演繹,而是歸納,歸納又分完全歸納和不完全歸納,其中以不完全歸納證明力度最小,演繹證明力度最大。

科學上的公設(初中課本稱為公理,一般都叫公設),都起碼是要經過不完全歸納的證明。而不是如基督徒所想的,沒有證明。

我們比如說,歐氏幾何的完美之處,就在於:它首先提出盡可能少的幾個公設然後,根據這些(有限的,盡可能少的)公設,完全采取演繹法進行推論,從頭到尾,完全演繹。一般認為演繹法是最無懈可擊的推理方法。

現在問題就明顯了。請問,科學有多少公設?有多少演繹?簡單說,科學就是建立在最少的公設(而且公設都通過了不完全歸納,無反例的情況下成立的),完全使用演繹法建立起來的。

請問,宗教有多少公設?上帝幾乎每句話都是公設,都無法證明,甚至連歸納法都用不上。你怎麽知道他是對的?

這樣的宗教之信,能和科學之信相比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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