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同誌兄弟姐妹,看看聖經,問問你們自己該不該死
(2006-09-05 10:59:45)
下一個
比對一下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早就該死掉了。ICLL 一比,即使是以前信基督教的時候,也已經死過三四回了。嗬嗬。
【舊約】
〖出21: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 〖出21: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小時候罵過)
〖出22:18〗:“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22:19〗:“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
* 〖出22:20〗:“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
人必要滅絕。”(在中國拜過菩薩)
* 〖出31:15〗:“凡在安息日(即星期日)作工的,必
要把他治死。”(不說了,嗬嗬,死定了)
* 〖出35:2〗:“六日要作工,第七日乃為聖日,當向耶
和華守為安息聖日。凡這日之內作工的,必把他治死。”(同上)
〖利20:10〗:“與鄰居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婦都必治
死。”
〖利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象與女人一樣,他
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20:14〗:“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
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利20:15〗:“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
那獸。”
〖利20:16〗:“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
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20:18〗:“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
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
民中剪除。”
〖利21:9〗:“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
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利24:16〗“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
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
時候,必被治死。“
〖申31:17-18〗:“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
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
留她的活命。”
〖申13:2-5〗:勾引你離開耶和華去別的神的人,“你
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3:6-8〗:“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
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
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
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
不可聽從他,也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
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
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7:12〗:“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
麵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
〖申18: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
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22:13〗:“若人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信口
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
有貞潔的憑據”,“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
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
〖申22:22〗:“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
奸夫淫婦一並治死。”
〖申22:23〗:“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裏遇
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
子是因為雖在城裏卻沒有喊叫。”
【新約】
〖太10: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
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10:34-37〗):“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
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
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
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
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13:41〗:“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
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19:12〗:“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
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中世紀
時許多修道士因此自閹。即使在今天,仍有宗派因此自閹。)
〖路19:27〗:“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
他們拉來,在我麵前殺了罷。”
〖約15:6〗:“人若不常在我裏麵,就象枝子丟在外麵枯
幹,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羅1:32〗:在數說外邦男女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之後,“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
行,還喜歡別人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