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駁斥基督徒關於“神給予的,神有權拿回去”的說法

(2006-09-05 10:59:45) 下一個
有人說,我們的生命是神給予的,所以他有權拿回去。這樣的話,他殺人也沒有什麽可以指責的了。

錯了,朋友。神給予的,神不能再拿回去了。為什麽呢?

我們來打個比方。比方說我是個富翁,今天突然想起做好事了,我給你打個電話,說,小虔啊,我給你一百萬改善你的生活,如何?

你肯定樂昏了。

請問,這個時候我如果說拿回來,不給你了。你會感覺怎麽樣?

這絕對是一個巨大的失落感。換句話說,我用我的錢大玩了你一把,對吧?

上帝給予人的,是什麽?按照基督教教義,是生命,是靈魂啊!既然給了,就不能隨便剝奪掉。這就好象父母生了孩子,卻仍然無權殺掉孩子一樣。

對不起,上帝,既然你造了人,你就無權再剝奪人的生命,無權再剝奪人的自由意誌,如果你殺人,我們一樣會鄙視你,仇恨你。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