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分析思考公司不賺錢的原因。根本的原因不用說了,是因為管理者的弱智無能。可是具體細節的原因就多了。
總的來說是因為公司在做三角貿易。三角貿易的運作繁瑣,諸多細節一不小心就會忽略,忽略了就會增加成本或者減少利潤。
貿易術語。我們使用的貿易術語是CIF。貨物到港後,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都轉移給客戶了。可是一直以來我們是用自己的貨代幫助客戶清關然後運送到客戶門口。這沒問題,隻要我們把清關和運輸費用攤到客戶頭上就行了。可是,腦袋大肚子也大的老頭天天隻會念叨著一句“DOOR TO DOOR” ,虔誠的遵奉“客戶是上帝”的原則卻對規則慣例一無所知。若非我的質疑,我們就承擔了所有的清關和運輸費用。可關稅地承擔,還是莫名其妙的落在我們頭上。據說是什麽:報價時以為0關稅,而事實上遠非與此,不方便再加價!問題:是誰白癡的以為0關稅的?還有,後來發現不是0關稅,為什麽不能和客戶坦誠的談?我想隻要誠意到位,不愁不成交!這不是交朋友請吃飯!是做生意!
關稅。出口到美國的貨櫃是以我們自己作為進口商,盡管我們在美國根本沒有正式公司。貨物裝船後,上海供貨商會把整套單據發給我們,我們在轉交給美國貨代。不知道出於何種可笑的原因,一直以來都是我們都是以自己給客戶的發票來替換供貨商給我們的發票在發給美國貨代。如此,貨物到港後,美國貨代清關時使用計算關稅的價值是我們的賣價,比我們的成本價要高得多得多,我們交的關稅也就高的多。不可思議的是我們一直以來居然就是這麽操作的!!可笑可悲!
單證操作。到現在我才發現,我們的操作都是不規範的!這可能是與我們跟中國合作的原因。我為上海方麵感到惋惜,落到如今的地步也是由他們自己的原因的。做國際貿易的人都知道,電放是一種界乎於提單和海運單之間不受國際公約和慣例甚至國內法律承認和保護的特殊操作。電放一般發生在關係比較可靠緊密地合作方,因為法律效力上講,電放是或者沒有收獲保障或者沒有付款保證的。如果買方付款前拿到電放,那麽真正的付款可能遙遙無期了。這正是我們的個案,這種操作是以極高的信譽程度來保障的。就在我們不堪一擊的信譽的幌子下,上海上了賊船,最後想下也下不了了。
發票核對。自從S來之後,他一直向詢問和匯報一些他看不懂得發票。不光他看不懂,我都糊塗了。同樣發票號有4張,數額不同,大得驚人!各種子無虛有的費用羅列整篇...在看之前的就發票,同樣的問題很多。居然沒有人提出疑問!JB老頭子肯定是來了單子就付,再加上之前他的那些PART TIME的TOY BOYS們一個星期來一次兩次,全陪老頭子玩了,根本沒人查帳!到今天,吃不消了,開始臉漲成豬肝了。
。。。。
發現這麽多問題,感覺好丟人!不過,好在我能學點東西,進步和發展不都是以落後和失敗為基礎的嗎?嗬,這個公司的問題太多,千瘡百孔,反而讓我更容易學到了比較全麵的係統的知識和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也許在一個太正規的公司,沒有正誤的巨大反差,你可能會產生惰性和慣性,就不去探索真知了。我想再挖掘更多,獲取更多,這種揭開血淋淋的瘡疤的感覺,很殘酷但是很過癮!難得的好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