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主禱文學習禱告
王誌勇 牧師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言 28 : 9 )。
一.“我的心仰望你”(詩 25:1 )
二.“祂的耳聽他們的祈禱”(詩 34:15 )
三.“我們的天上的父”(太 6:9 )
四.“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 6:9 )
五.“願你的國降臨”(太 6:10 )
六.“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太 6:10 )
七.“我們日用的飲食”(太 6:11 )
八.“免我們的債”(太 6:9 )
九.“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太 6:13 )
十.“救我們脫離凶惡”(太 6:13 )
十一. “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太 6:13 )
十二.“阿們”(太 6:13 )
附錄:文森特論禱告
今日在中國教會中流行的關於禱告的書籍和資料,多是靈恩派性質的。改革宗教會不僅注重禱告,並且把禱告視為上帝所設立的基督徒生活中三大蒙恩工具之一(其餘二者是讀經聽道和參加聖禮,參考《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 88 問)。然而,很多人所謂的禱告,嚴格說來,並不是合乎聖經的禱告,而是異教徒的念咒,隻不過是把中國人所熟悉的“阿彌陀佛”換成了“耶穌基督”!本文根據上帝所啟示的律法和耶穌基督所教導的主禱文來解析合乎聖經的禱告到底是什麽樣的禱告。
一.“我的心仰望你”(詩 25:1 )
讀經就是我們聆聽上帝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而禱告則是我們以心靈和誠實向上帝說話。基督徒的一生是學習的一生,基督徒的一生也是禱告的一生。我們所信的上帝是聖經中所啟示的自有永有的三位一體的上帝,我們信仰的標準是上帝所啟示的自證內證的無謬的聖經。
1 .禱告需要學習
聖經一再強調學習的重要性(賽 1:17 )。“耶和華的作為本為大,凡喜愛的都必考察”(詩 111:2 )。隻有犯罪不需要學習,我們從老祖宗繼承下來的性情,使我們天生就喜歡犯罪,人人都是無師自通,都是犯罪專家。但是,要行善,要得蒙上帝的悅納,卻必須攻克己身,潛心學習(賽 1:15 - 17 )。當初亞當墮落也是因為不想忠心地從上帝所創造的自然和上帝的啟示中謙卑地學習,而是想一旦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可以如醍醐灌頂,無所不知。主耶穌為我們樹立的榜樣就是:“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 5:8 )。改教領袖約翰·加爾文指出:“一個未能受教又不肯學習的人,永遠不可能成為好的老師。如果你要成為好的牧者,必須要先成為好的學者( student, 學習者)。”
有人認為既然禱告就是向上帝說話,是不需要任何學習的。這乃是人的想法,並不合乎聖經的啟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也曾經請祂教導禱告,這就是著名的主禱文的來曆(路 11:2 )。其實“主禱文”並不是耶穌基督用來祈禱所用的禱文,而是祂教導門徒禱告時所參考的禱文。因此,稱其為“門徒禱文”更合乎原意。
2 .禱告須有使命感
人生的關鍵是有使命感(箴 29:18 )。上帝是有目的的上帝,他的一切作為都不是盲目的。上帝創造我們是有祂的目的的(創 1:26 - 28 )。祂在基督裏使我們重新恢複祂的形像,“為要叫我們能夠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 2:10 )。這就是完成在第一個亞當裏無法完成的治理的使命。治理的使命就是文化的使命(創 2:15 ; 20 ),屬靈爭戰就是文化爭戰(林後 10:3 - 5 )。耶穌基督所吩咐的大使命是治理使命的延伸(太 28:16 - 20 )。不學習,無文化,不長進,很顯然,是無法完成上帝給我們的托付的。那樣,我們的禱告往往就會淪為祈求上帝賜給我們吃喝玩樂之物的禱告,和外邦人的禱告沒有什麽本質的不同(太 6 : 31-32 )。基督徒的禱告必須以先求上帝的國度和公義為導向(太 6 : 33 ),這也是主耶穌基督教導門徒禱告所用的門徒禱文的核心。
“耶和華啊,我的心仰望你。我的上帝啊,我素來倚靠你,求你不要叫我羞愧,不要叫我的仇敵向我誇勝。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惟有那無辜行奸詐的必要羞愧。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上帝,我終日等候你”(詩 25 : 1 - 5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 6:9 - 13 )。
二.“祂的耳聽他們的祈禱”(詩 34:15 )
今天很多基督徒強調禱告,並且對禱告如何蒙上帝垂聽,提出了很多的公式性的東西,並竭力在聖經上尋找根據。其實,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早已曉得一切,並不需要我們講述才能知道。聖經是上帝用人的預言向人啟示真理。“聽”就是悅納、祝福,表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
1 .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
基督徒大多知道,我們禱告的時候要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我實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麽,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麽,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 16:23 - 24 )。然而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到底是什麽意思呢?“耶穌”的意思是“拯救者耶和華” (Jehovah-saved) ,“基督”的意思是“受膏者” (anointed) 。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是指我們必須明確我們的身份和地位。基督徒是在耶穌基督裏,也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進入上帝的恩典之約,成為上帝聖約的代理和使者(林後 5:17 - 20 )。所以,“奉耶穌基督的名”,關鍵不是把“耶穌基督”之名當作一個有魔力的符咒,而是要明白自己是個罪人,靠著上帝的恩典得救,在耶穌基督裏罪得赦免,得兒子的名分,得享豐盛的生命。
2 .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
我們的禱告要蒙上帝垂聽,必須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麽,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 5 : 14 )。上帝的旨意有隱秘的旨意和顯明的旨意。“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 29:29 )。禱告的目的不是窺探上帝隱秘的旨意,而是以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為標準,求上帝憐憫、光照、賜福。律法的原義就是訓誨( torah ),是上帝顯明的旨意。我們得救、稱義完全靠上帝主權的恩典,而上帝的律法則是我們聖潔生活的標準和治理的尺度。 “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賽 8:20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 28:9 ;參考約 14:15 ;約壹 5:14 )。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 祂 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耶和華救贖 祂 仆人的靈魂,凡投靠 祂 的必不被定罪”(詩 34:15 - 22 );“亞哈就差遣人招聚以色列眾人和先知都上迦密山。……耶和華的靈降在以利亞身上,他就束上腰,奔在亞哈前頭,直到耶斯列的城門”(王上 18:20 - 46 )。
三.“我們的天上的父”(太 6:9 )
禱告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按上帝的旨意禱告。有一句拉丁名言, lex orandi , lex aredendi , “如何禱告,如何相信。”基督徒所信的,直接影響他們禱告與敬拜的方式;反之亦然。《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 98 問:禱告是什麽?回答:禱告是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祈求合乎祂旨意的事,承認我們的罪,並感謝祂的憐憫。
1 .禱告的次序
我們因信基督,成為上帝的兒女,所以稱上帝為父。禱告有禱告的根基、框架和次序。“都按著長幼的次序”(創 43:33 ;參考路 1:3 ;林前 14:40 )。禱告的次序體現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位一體的次序。聖父是三位一體的根基,聖子從聖父受生,由聖父差派,最終審判之後還要把國交於父。聖子來是要榮耀聖父的,聖靈來是要榮耀聖子的,而聖靈的工作則是隱秘的。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 6:6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麽,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 14:13 );“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 16:14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8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隻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 8:26 - 27 )。
2 .禱告的心態
( 1 )敬畏的心:“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麵前跪下”(詩 95:6 );( 2 )信靠的心:“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裏麵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上帝的麵前”(弗 3:12 );( 3 )兒女的心:“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太 7:9 - 11 );( 4 )相愛的心:“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說 : ‘我們要快去懇求耶和華的恩,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我也要去” (亞 8:21 ;參考徒 12:5 ;弗 6:18 ;提前 2:1 - 2 )。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 祂 的榮美,在 祂 的殿裏求問。因為我遭遇患難, 祂 必暗暗地保守我;在 祂 亭子裏,把我藏在 祂 帳幕的隱秘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麵的仇敵;我要在 祂 的帳幕裏歡然獻祭,我要唱詩歌頌耶和華”(詩 27 : 4 - 6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隻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 15:11 - 31 )。
四.“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 6:9 )
我們之所以首先應當如此祈願,是因為上帝的榮耀經常為我們的忘恩負義和惡毒敗壞所模糊。因此,從這種角度而言,禱告不是提醒上帝當知道什麽,而是提醒我們自己。我們罪人所想的是自己得榮耀。上帝的榮耀是整個世界的中心,比所有的人得救都重要。人的得救是使 祂 的恩典得著榮耀,而人的沉淪則使 祂 的公義得著榮耀。主耶穌基督所給我們強調的也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這是最大的誡命(太 22:38 )。宗教改革的一個口號就是“唯獨上帝的榮耀”。因此,《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問強調:“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響亮的回答就是:“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並永遠以祂為樂。”
1 .上帝為本,尊祂為聖
在主禱文中,我們首先祈求的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其主要的意義就在於:我們願意上帝得著祂一切的光榮,人想到或提到上帝的時候,必須有最高的崇敬。現代人失去對上帝的敬畏,往往把上帝作為自己的仆人,利用上帝來達成自己的目的。所以,那些有世人的智慧,但並不敬畏上帝的人,總是把宗教作為穩定社會的工具,從對人的用途來評估宗教的價值。馬克思稱“宗教為人民的鴉片”,不以聖經中所啟示上帝為中心,不以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為標準的宗教確實就是麻醉人民的鴉片,是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當失去對上帝的敬畏的時候,就為人間種種的惡事和妄語打開了大門。一個人如果連創造天地的上帝都不害怕,他還害怕什麽呢?所以,使徒保羅在總結世上各樣的邪惡的時候最後強調說:“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 3 : 18 )。因此,真正的禱告必須首先擺正我們的心態,定誌以上帝為本,尊祂為聖。
2 .榮耀上帝,以祂為樂
求上帝行作萬事,使祂自己得榮耀。不管是我們處在順境中,還是處在逆境中,都不要從我們自己的感覺出發,也不從我們自身屬世的利益出發,完完全全把自己交托上帝,相信一切都處在祂的掌管之中,沒有父的旨意,一個麻雀也不會掉在地上。祂讓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 1:21 )。“哪怕 祂 殺了我,我仍信靠祂” (伯 13:15 ,根據英文欽定本新譯: Though he slay me, yet will I trust in Him )。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樹立了完美的榜樣,祂完完全全地順服上帝的旨意,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5 - 11 )。
“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 8 : 1 - 2 )。“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於我們,用臉光照我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上帝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詩 67 : 1 - 3 )。“萬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要向耶和華歌唱, 稱頌祂的名,天天傳揚祂的救恩” (詩 96 : 1 - 2 )。“‘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什麽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 12:27 - 28 )。
五.“願你的國降臨”(太 6:10 )
主禱文第二祈願與第一祈願的內容一致,隻是從不同的角度強調。前者的著眼點是上帝的聖名,此處則是上帝的國度。僅在和合本《馬太福音》中,就有 35 處提到“天國”。何為上帝的國度?我們可以從國王、國民、國法、國土、國運這一框架來理解上帝國度的豐富的內容。上帝的國度既在人的心中,也在人的中間(路 17:21,The Kingdom of God is within you ),並彰顯在全地上。 1 )國王 — 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 2 )國民 — 上帝的選民就是上帝的國度的子民; 3 )國法 — 上帝所 啟示的法度就是上帝的 國度的標準; 4 )國土 — 全地都處於上帝的統治之下,義人必承受地土; 5 )國運 — 上帝的國度最終必然昌盛、得勝,順之則昌,逆之則亡,這才是曆史發展的真正規律。
1 .願上帝恩典的國度得以進展
現在,我們都生活在上帝恩典的國度中,哪怕是罪人也處在上帝恩典的隱蔽之下。然而,我們一定要明白,上帝豐富的寬容、恩賜和忍耐,目的是引領我們悔改,如果我們剛硬不悔改,在審判的日子,是無可推諉的(羅 2:4 - 5 )。所以,我們要祈求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執掌王權,消除我們身上罪的殘餘。我們要為我們的家人禱告,要為我們的國家禱告,要為萬民代禱,願更多的人回轉歸向上帝。
2 .求上帝使撒但的國度滅亡
我們在傳福音,撒但也在傳另外一個福音。我們撒好種在田裏,撒但就撒稗子在田裏(太 13:24 - 30 )。我們既要殷勤作工,也要求上帝敗壞撒但的作為, 親自在曆史中施行審判, 使一切撒但的差役蒙羞受辱,這就是屬靈爭戰的禱告:“願你使他們滿麵羞恥,好叫他們尋求你耶和華的名。願他們永遠羞愧驚慌,願他們慚愧滅亡。使他們知道,惟獨你名為耶和華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詩 83:16 - 18 )。這也是蘇格蘭改教領袖約翰·諾克斯最喜歡的詩篇和禱告。近日這種呼籲上帝審判仇敵的咒詛式的禱告在教會中幾乎已經絕跡。 [1]
3 .求上帝榮耀的國度速速臨到
雖然我們要先求上帝的國,先求 祂 的義,但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並不能在地上建立天國,隻有主耶穌基督的再來才能使一切臻達完全。“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消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著 祂 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彼後 3:11 - 13 ;參考啟 22:20 )
“上帝作王治理萬國, 上帝坐在祂的聖寶座上。列邦的君王聚集,要作亞伯拉罕之上帝的民;因為世界的盾牌是屬上帝的,祂為至高 ”(詩 47 : 8 - 9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 5:3 - 12 )。
六.“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太 6:10 )
作為基督的門徒,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效法基督,順服上帝的旨意。墮落之人總是高舉自己,把自己一時的意誌和現世利益看得高過一切。這恰恰是我們在這一禱告中所要對付的,因為我們的生命中仍然有罪性的殘餘。
1 .尋求上帝的旨意
由於我們的愚頑和罪惡,很多時候我們並不了解上帝的旨意。所以,我們需要謙卑自己,積極尋求。 1 . 學習上帝的話語(申 29:29 ;彌 6:8 ); 2 . 留意我們的良知(撒上 25:31 ;徒 24:16 ;羅 9:1 林後 4:2 ;來 13:18 ); 3 . 注意周圍的環境(出 40:34 - 38 ;書 5:12 ); 4 . 接受別人的忠告(撒下 7:1 - 17 )。
2 .順服上帝的旨意
在天上蒙保守的眾天使都恬靜地奉行上帝的旨意,所以我們祈求在人間的一切都順服上帝的命令,消除所有叛逆、頑固和腐敗之事。我們必須放棄我們肉體的欲望,把全部感情都歸給上帝。我們之所以抗拒上帝的旨意,是因為心中仍有罪惡。藉著這一祈願,我們就知道放棄自己,讓上帝照祂自己所喜悅的來治理我們。 1 )對於上帝隱秘的旨意,我們要以用溫柔的態度去接受一切上帝所賜予或不賜予的事物,毫無怨言; 2 )至於上帝顯明的旨意,我們要求上帝教導我們當作的事情,求祂不但使我們甘心樂意地去作,還能勝任自如。
3 .與上帝立約
上帝藉著基督的寶血與我們立新約,我們也要回應上帝的要約。讓我們在此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重申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祂的子民。這種立約的儀式可以如此進行: 1 )主持人念誦:“我們在天上的父,你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你的恩約中有分,我們願意以喜樂的心擔負這順服的軛,盡心盡性盡意愛你,尋求、完成你的旨意。” 2 )會眾回應:“我不再是屬於自己的,而是屬於你的。求你按你的旨意放置我,褒貶我;叫我作工,叫我受苦;使用我,或擱置我;將我高舉,將我降卑;讓我滿載,讓我倒空;使我得著一切,使我一無所得。無論如何,我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將一切都交托給你,求你掌管。聖父、聖子和聖靈,配得榮耀和稱頌的上帝,你是屬於我的,我也是屬於你的。願我在地上所立的約,在天上得蒙悅納。阿們!”
“ 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詩 103 : 17 - 18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隻要照你的意思 ”(太 26:39 )。
七.“我們日用的飲食”(太 6:11 )
主禱文是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的禱告模式,每一句都是以上帝的榮耀為中心。第一部分是前三祈願,將我們完全吸引到上帝的榮耀裏,完全不問我們自己的利益。後一部分也是三大祈願,雖然所求的似乎是全為自己,側重我們的軟弱,然而仍是以上帝的榮耀為中心,是為了在我們身上達成前三大祈願,祈求上帝按祂的美意,為祂自己的榮耀,而在我們身上行作一切。
1 .我們日用的飲食
上帝關心我們肉身的需要,並不亞於 祂 關心人靈命的需要。上帝的旨意並不是讓我們基督徒作苦行僧,而是讓我們作代理王,“在勞碌中喜樂”(傳 6:18 - 19 )“日用的飲食”包括我們現在肉體上所需要的一切,食物、衣著等,求上帝賜給我們在 祂 眼中認為對於我們有益的一切東西,叫我們得以平安生活。“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 4:8 )。我們既要知足於天父所賜予的福分,不以非法的方法取財;同時,我們應當牢記,日用的飲食之所以屬於我們,乃是出於上帝的恩賜(利 26:20 ;申 8:17 )。
2 .今日賜給我們
“今日” 告訴我們,對人生暫時需要的東西,不可有過分的要求。信賴我們的天父,祂今天養活我們,明天也不會讓我們挨餓。不論我們似乎是多麽的富有,仍要不斷地祈求日用的飲食。若沒有上帝的恩眷,容許我們使用手中的財物,我們仍然不得飽足。“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 4:4 )。我們的生命和力量都靠主的力量維持,雖然祂以有形的物質來供給我們,但沒有祂的祝福,我們卻是吃也吃不飽,喝也不止渴(利 26:26 )。但是,也要時刻記得,我們所求的是以誠實無欺的勞力去獲取的,絕非出於欺詐和劫掠的行為,因為以犯罪行為取得的,就不是“我們的”。我們祈求上帝“賜予”,這是表明無論從何處獲得,都是上帝的恩賜。即使是從我們自己的技巧和勤勞得來,也是主所賜的,因為隻有 祂 賜福,我們的勞力才能生效(申 8:17 )。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你們清晨起來,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 127 : 1 - 2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麽,……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 6:25 - 34 )。
八.“免我們的債”(太 6:9 )
這一祈願的核心是罪得赦免,標記是饒恕他人。“基督徒憑赦罪而活,這就是因信稱義的真諦”。 [2] 假如不是上帝的獨生子為我們舍命贖罪,使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到釋放,我們就不能從上帝那裏得生命和盼望。饒恕他人,愛人如己,是我們罪得赦免的標記,是我們得救的確據(約壹 5:1 - 2 )。
1 .在基督裏罪得赦免
聖經對罪的定義非常明確:“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 3:4 )。這也是改革宗神學所強調的對罪的定義,著名的《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 14 問強調說:“罪就是不遵行或違背上帝的律法。”一是消極之罪 — “不遵行上帝的律法”,也就是不做為之罪,就是當做的不去做;二是積極之罪 — “違背上帝的律法”,也就是做為之罪,是指不當做的去做。我們更多的罪是消極的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 4:17 )。罪就是虧欠,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 3:23 )。加爾文指出:“基督稱罪為債,因為我們欠了因罪所應受的刑罰,無法償還,隻能祈求罪蒙赦免,方得釋放,這赦罪是從上帝的白白恩典而來的。基督為救贖我們舍了自己,上帝出於 祂 自己的慈愛,接納基督的補償,就無條件地取消了我們的罪債,不要求我們償還。” [3] 我們雖然在上帝法庭麵前因信稱義,但我們身上仍然有罪的殘餘。基督徒一定要天天“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 8:13 ),立誌努力過聖潔的生活,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 4:3 )。
2 .在基督裏饒恕別人
我們與別人的關係,反應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約壹 4:7 - 21 )。“免了人的債”就是饒恕一切因為不公義的行為或非禮的語言而傷害過我們的人。赦罪與饒恕是完全不同的。我們不能夠赦免罪行或過犯,赦罪的權柄惟獨屬於上帝。“我們對人寬恕就是消除我們心中的憤怒、怨恨和報複的念頭,甘心情願地忘記一切舊惡。除非我們能饒恕別人加於我們的一切冒犯或侵害,不論是現在的或是過去的,我們就不能求告上帝赦免我們的罪。” [4] 寬恕別人不是罪得赦免的條件,而是標記。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你們心裏正直的人都當歡呼”(詩 32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 51 : 17 );“那時彼得進前來,……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 18:21 - 35 )。
九.“不叫我們遇見試探”(太 6:13 )
第六大祈願是:“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前半部分是祈求免去,後半部分是祈求救助。此處所反應的心態是不敢盲目自信,完全仰賴上帝。“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 10:12 )。
1 .“不叫我們遇見”
在我們得救時,上帝藉著 祂 的靈把 祂 的律法刻在我們心中。然而我們身上仍然有殘餘的罪性,對上帝的律法的順服不免有持續的掙紮和劇烈的衝突。所以,在基督徒一生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時刻都需要上帝的憐憫和幫助。試探從兩個方麵發出:一是物質的興盛,容易使我們得意忘形,忘記上帝;二是環境的險惡,容易使我們垂頭喪氣,背離上帝。不管富足貧窮,我們都需要上帝扶持,靠著 祂 的力量,作剛強的人。處順境時,謙卑感恩;處逆境時,溫柔忍耐。加爾文明確指出:“然而,我們在這裏所祈求的並不是完全免除一切的試探,因為我們很需要試探的激勵和鼓舞,不然我們將因過於寧靜而陷於麻木之中。” [5] 從上帝來的試煉和從撒但來的試探不同。前者是上帝為要考驗我們的至誠,潔淨並鍛練我們的肉體,使我們有成聖的功夫。後者是為了“偷竊、毀壞、殺害”(約 10:10 )。同一事件,撒但用來試探我們,但上帝卻用來試驗我們, 祂 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 8:28 )。
2 .“總要警醒禱告”
上帝藉著試驗來造就我們,撒但就借機來毀壞我們(彼前 5:8 )。所以,我們總要保持警醒。一是要曉得撒但的詭計,二是明白我們自身的敗壞和軟弱。救主耶穌在麵臨十字架的苦難時,也曾這樣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 26:39 - 40 )。馬丁·路德曾說:你們不能阻止雀鳥在頭頂上飛過,但可以阻止它們在頭發裏築巢。上帝可能用試探來造就我們,但我們不要故意去找試探。沒有試探的時候要祈禱:“不叫我們遇見試探”;試探臨到的時候要祈禱:“救我們脫離凶惡”。
“主耶和華啊,我的眼目仰望你,我投靠你,求你不要將我撇得孤苦。求你保護我脫離惡人為我設的網羅和作孽之人的圈套。 願惡人落在自己的網裏,我卻得以逃脫 ”(詩 141 : 8 - 10 )。“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探之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 1:12 - 18 ;太 4:1 - 11 )。
十.“救我們脫離凶惡”(太 6:13 )
主啊,你知道我們身處許多重大的危險之中,也知道我們不能經常站立得穩;求你堅固我們,保守我們,在危險中托著我們,帶領我們勝過一切的試探。“凶惡”就是各樣的危險,最大的危險就是死亡的危險。而罪則是導致一切危險的源頭。加爾文界定說:“至於‘凶惡’二字, 不管是把它當作 魔鬼,還是罪,都不是最重要的。撒但本身就是那埋伏要取我們的性命的仇敵,而罪乃是他用來毀滅我們的武器。因此我們所祈求的是,不為任何試探所摧毀攻克,卻因倚靠主的能力,堅強穩立,能夠抵擋一切攻擊我們的邪惡勢力,不為試探所攻克;我們既然是在上帝的看顧之下,就可以堅忍不屈,勝過罪惡、死亡、地域的大門,以及魔鬼一切的權勢。這就是‘脫離了凶惡’。” [6]
1 .世上的凶惡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時刻都是生活在各樣的“凶惡”之中。沒有上帝的保守,我們一時一刻也不能得平安。凶惡一般分為兩類,一是我們外麵的敗壞,困苦、憂傷、疾病和各樣不如意的事情。“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 119:71 )。二是我們裏麵的敗壞,表現在不道德和放縱情欲的行為上。對於前者,我們要默默忍受,“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外麵的身體得贖”(羅 8:23 )。對於後者,我們要積極地去抵擋。在這一問題上,最要小心的是“自欺的奧秘”,自以為平安,“被罪迷惑”(來 3:13 ),其實並沒有平安。撒但的詭計就是“迷惑”我們。在屬靈爭戰中,我們一定要係上真理的腰帶,拿好聖靈的寶劍。
2 .上帝的拯救
基督徒的人生就是以上帝為本。我們雖然軟弱、敗壞,但上帝的應許總不落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 10:13 )。在麵對各樣的凶惡時,都要呼求、仰望上帝的憐憫和拯救(林後 1:10 ;詩 91:14 )。這一祈求中也有上帝的應許。不僅要脫離凶惡,更要靠主得勝。“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嗎?”(約壹 5:5 )。靠著著主的力量,“就能施展大能”(詩 60:12 )。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 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我要求告當讚美的耶和華,這樣我必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詩 18 : 1 - 3 )。“耶和華啊,求你拯救我脫離凶惡的人,保護我脫離強暴的人。……我知道耶和華必為困苦人伸冤,必為窮乏人辨屈。義人必要稱讚你的名,正直人必住在你麵前”(詩 140 )。“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祂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祂的,祂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耶和華保護一切愛祂的人,卻要滅絕一切的惡人”(詩 145 : 18 - 20 );“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當作愚妄的;……我就從窗戶中 ,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來,脫離了他的手”(林後 11:16 - 33 )。
十一. “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太 6:13 )
在六大祈願之後,主耶穌引導門徒重新回到禱告的根基:“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 。 這是禱告的原因,也是一個讚美的禱告。加爾文稱這一句話是“我們信仰的一種切實和鞏固的基礎;因為倘若我們的禱告是憑借我們自己的功勞,那麽,在 祂 麵前誰敢說一句話呢?現在,既然我們是可憐的、貧窮的,不配向上帝祈求什麽,可是我們仍不缺少禱告的理由或禱告的信心,因為國度、權柄、榮耀都屬於父,是永遠不能動搖的。” [7]
1 .上帝的主權
主禱文是國度的禱文,完全以上帝為中心。我們的信心也是建立在上帝的主權的根基上,不管是我們蒙揀選,還是蒙保守,都是基於上帝主權的恩典,是 祂 要在我們身上成就 祂 在創世以前就已經預定的美意。基督徒禱告的核心並不是改變上帝的心意,而是無條件地願意上帝的旨意成就。所以,主耶穌在教導主禱文之前警告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 6:7 - 8 )。現在有很多書告訴人禱告如何成功,多是假借基督教之名,引用諸種異教的方法,是違背上帝律法的巫術迷信。上帝給我們的警告是:“……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 15:22 - 23 )。
2 .人類的治權
上帝賜給人治理全地的使命,我們藉著禱告來尋求上帝的旨意,使我們明白當盡的本分,也藉著禱告,使我們始終保持與上帝活潑的關係。但是,我們一定要明白,禱告並不代替行動,而是要伴以信心的行動。我們一定要明白禱告並不是人生使命的全部。現代教會中,由於喪失了治理的異象和成聖的標準,人敗壞的本性就乘機作亂,把各種人的經驗作為屬靈和聖潔的尺度。 於是就有 人“假意作很長的禱告”(太 23:14 ;可 12:40 ;路 20:47 ),卻不願意按上帝顯明的旨意去盡自己的本分。
“ 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祂;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麵前敬拜。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祂是管理萬國的”(詩 23 : 27 - 28 )。“祂要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住在曠野的,必在祂麵前下拜;祂的仇敵必要添土。他施和海島的王要進貢,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獻禮物。諸王都要叩拜祂,萬國都要事奉祂”(詩 72 : 8 - 11 )。“列國要在城的光裏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於那城。城門晝夜總不關閉,在那裏原沒有黑夜。人必將列國的榮耀、尊貴歸於那城” (啟 21 : 24 - 25 )。
十二.“阿們”(太 6:13 )
“阿們” 的意思是“誠如所願”,阿們雖是基督徒在信經宣告、唱詩讚美和禱告中最常用的詞,但其在聖經中的本義,似乎已經由於人本主義對教會的侵蝕而被逐漸遺忘了。對於大部分基要主義者和福音派人士來說,“阿們”的意思就是“我覺得好”,這種主觀式的以人為中心的態度,在過往的兩個世紀中幾乎主宰了整個的歐美教會,也直接影響到中國教會。
路斯德尼考察“阿們”一詞指出,“阿們”經常是對上帝律法的讚同,在《啟示錄》中,是與基督見證人身份直接聯係在一起的。“基督是阿們,因為祂是‘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律法是由祂宣布的,祂也見證一切對律法的冒犯,任何人如果不是在基督的贖罪裏接受死刑,祂最終就會對那些冒犯律法的人執行死刑。” [8] 丘頓在其神學力作中重申:“根據聖經神學,阿們的真正意思是很強烈的。實際上,阿們是一個誓言:說阿們,就是祈求聖約的咒詛臨到自己(參考民 5:21 - 22 ;申 27:15 - 26 ;尼 5:12 - 13 )。作為我們的阿們,藉著 祂 完全的順服,救贖的獻祭,在天庭持續的代禱(林後 1:20 ;加 3:13 ;來 7:22 - 28 ; 9:24 - 28 ; 10:10 - 14 ),基督是聖約之應許的保證人。因此,在敬拜儀式中,當我們對上帝的聖言說阿們的時候,既是一個誓言,也是承認我們的救贖並不是依賴我們自己持守聖約,而是完完全全依賴耶穌基督對聖約完全的持守,祂親自代替我們處於聖約的規定之下,代替我們擔當了聖約的咒詛。” [9]
因此,當我們禱告完畢,在說阿們的時候,我們要省察自己:有沒有在耶穌基督裏與上帝和好?有沒有以上帝為本,並以祂為樂?有沒有以上帝啟示的律法為標準?“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用臉光照我們”(詩 67:1 )。“阿們”是立約的誓言,是我們在上帝麵前宣誓要遵行上帝的律法,實在是一個嚴肅的事情。我們的禱告雖是與我們在天上的慈愛的聖父的交通,有基督徒的喜樂和自由,但同時也是一個嚴肅的事情。
改教領袖加爾文高度讚譽主禱文,以為“我們向上帝所當求,或可能求的,都包括在這一禱文裏了,這禱文是親自傳授給我們的。基督是天父賜給我們的最好的老師,而且是我們惟有要聽從的,因為基督是上帝的永恒智慧;……這一禱告是如此地齊備完全,所以所有與它的異議不相符或沒有關係的,就是不虔、無益,而不為上帝所許可的。” [10] 唯願我們通過學習這一禱文,我們的禱告生活也得到歸正和更新。
“當日摩西吩咐百姓說:…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 27:11 - 26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惡人為我設下網羅,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詩 119:105 - 112 );“你到上帝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你在上帝麵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 5 : 1 - 2 )。
[1] James E. Adams, War Psalms of the Prince of Peace: Lessons from the Imprecatory Psalms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91)
[2] 巴刻,《基督徒須知》,155頁。
[3]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3.20.45.
[4] 《要義》,3.20.45.
[5] 《要義》,3.20.46.
[6] 《要義》,3.20.46.
[7] 《要義》,3.20.47.
[8] 路斯德尼:《聖經律法要義》,第一卷,574頁。
[9] 大衛·丘頓:《報應的日子-啟示錄注釋》,132-133頁。
[10] 《要義》,3.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