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是我和一說實相兄在倍可親關於神的本質屬性的討論,貼在這裏,供感興趣的弟兄姊妹各位朋友參考。
我的最新回複-
一說兄別客氣,對神下定義既困難又容易。困難之處在神是無限,人的語言有限。容易的是神自己對自己已經啟示。特殊啟示就是神用確切的語言給人的描述。我總結過,神有二十三個本質屬性,這些本質屬性都是同等重要的,但是對人來講,和人的關係並不一樣,所以在理解和生命實踐上給予了不同的對待。比如神的本質屬性中同時包含了愛和恨,愛大家講到和聽到很多,而恨就相反了。而理解神的這些本質屬性如何一起和諧地在神裏麵體現,就必須理解神的三全屬性。而理解神的恨,又必須理解神的良善和完美屬性。這兩種屬性加在一起,英文中的“good”和“perfect”,也許就是一說兄指的全善。正因為神的良善和完美屬性,神不容忍惡和缺陷。這些又和神的創造目的相關。但是全善這個詞長期以來有被誤解的應用,尤其是和神的公正和懲罰對立,請一說兄注意。
如果不是信神,而是以旁觀角度來定義神的話,我想至少要把神的二十三個本質屬性都列出來。至於哪個重要,從與人的關係角度可以大體排列一下,這就和各人的立場和經曆有關,具有主觀色彩。而從理解神的角度,這些既然是本質屬性,就沒有不同,關鍵一點是它們同時存在。
點滴體會,供一說兄參考。一說兄的求知和謙遜值得我學習。長期以往,必有收獲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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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兄的回複-
謝謝永生兄的指教。人和神的不可逾越性,我個人很可以理解與接受。三全性我不懂,你說神的全善屬性也是神的基本屬性之一,那麽它是否與全知全能同等重要呢?我確實不知道,從基督教的神學來說,神的定義是怎麽給出的。請繼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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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主題的回複-
謝謝一說兄這個主題,謝謝各位朋友的討論。謝謝大S和唯慎弟兄的回答。
我的一點理解補充如下。
神的三全屬性是相關的,應該在一起理解,就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神的良善屬性是神的本質屬性之一,但不是三全之一。
在一定意義上三全的聯係是這樣的:因為全在,所以全知;因為全知,所以全能;因為全能,所以全在。細想其中的邏輯,既知其中的奧妙。
這個對神的理解,對認識神很重要。尤其認識和人的不同,認識人神之間的不可逾越性。但是就這一條來說,並不構成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供一說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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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兄的主題-
請幫忙指正
本文由倍可親網友[ 一說實相 ] 於 2008-8-29 07:59 上貼
原文網址: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701419 1. 有一個創造宇宙萬物並主宰一切的上帝。這個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2. 因為始祖對上帝的背叛,我們所有人都繼承了這個原罪,無人能夠赦免,也無人能夠依靠自己的努力擺脫這個原罪的束縛。3. 上帝派了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並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寶血洗淨了人的原罪,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人可以贖罪獲救回到父哪裏的唯一道路。
我把我把基督教的教義基本歸納為以上三條。誠請各位基督徒朋友幫助嚴格把關指出其中的錯誤和不夠專業的地方。拜托了!最好能夠快一點,我急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