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7-6-24 01:39 發表
很好的文字,邏輯上我還是弄不通。
1. 基督教一直說耶穌的人-神二性,咱雖不理解,也是被灌耳很長時間了。咱就姑且認為耶穌是神也是人吧,這不是響應“在同一認識基礎上才能討論”的號召嗎?那好,問題在此。耶穌的複活是什麽樣的複活,是作為人的複活還是作為神的複活呢?還是作為人+神的200%的複活?如果是200%的複活,這個(人+神)一體之物怎麽與耶和華和聖靈同質一體呢?耶和華和聖靈這哪一位有人性呢?
2. 你通篇在講耶穌受死的理由,而且計劃講50個理由。其實我認為都牽強附會。講這麽些個理由的本身就是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耶和華的計劃。耶和華被你們說成是世上一切事的計劃者,如果送兒子來人間受死不是因為他對他自己創造的人類的罪行無能為力失去控製的無可奈何的後果的話,那就是他早就計劃送自己/兒子來死/複活了。這就是理由,足夠了。
謝謝在美的討論和回帖。從在美提出的問題上可以覺出再美對這個主題的嚴肅思考。在美知道,我也是成為基督徒時間不長,我會盡力回答和討論,但不見得會給出令在美滿意的答案,同時也不敢保證我的答案是唯一的,有時甚至不一定正確。而最大的意義,在於希望能夠通過這個討論,進一步學習聖經,回歸這一正確答案的權威源泉。
響應“在同一認識基礎上才能討論”的號召
慚愧。謝謝在美。不過這也確實是我能避免不必要爭論的體會。對基礎的不認同,可以另行討論。
耶穌的複活是什麽樣的複活
好問題。我覺得許多人可能從沒認真想過這個問題,更少人真正清楚答案。耶穌的複活,確切地說,是父神把他從死裏複生。理解這個活,就必須先看耶穌的死。神會死嗎?顯然不會。人會死嗎?犯罪後必死。死是罪的工價。耶穌本身無罪,他的死是代罪,所以他的死是屬於人的死。第二個亞當由於自己的順從和代死,把人類從死在罪犯中救了出來。由於耶穌作為第二個亞當的順從和義行,所以神賜給了他複活和永生。同時,他也是第一個從死裏複活,其他同樣在罪犯中的人隻要參與他,就能得到同樣的結果。
因此,簡單地回答就是,耶穌的複活,是作為人的複活,因此是代表人的複活。同時根據神的屬性,神不可能死,何來複活。
這個(人+神)一體之物怎麽與耶和華和聖靈同質一體呢?耶和華和聖靈這哪一位有人性呢?
所以,耶穌的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樣式具有人的屬性,是在基督論裏涉及的內容。耶穌的人性不是三位一體的主旨。而三位一體中的一體講的是神的三個位格在本質上一致。但這裏有一隱含的要求:就是人的屬性本質上不應該和神的本質屬性矛盾。而不是倒過來說,父神和聖靈有人性。
穌受死的理由,。。。最重要的一點,耶和華的計劃。
在美很有神學家的潛質啊。沒錯,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中,也就是在神的計劃裏。同時,這些理由也都是聖經的教導。神通過聖經的循序漸進的啟示,把自己的計劃逐步告訴人們,讓人們理解他的計劃,以及相應的要求,好讓得救的人清楚地參與神的工作。因為神的目的,並不是簡單地讓人去完成一件工作,而是通過這些工作完善自己,達到神的成聖要求。是不是50個理由不是絕對重要,但不同的人可能會從不同的理由作為自己的切入點來認識神。
上述回答若有不妥處請再美指正,不盡不到之處待後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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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6-24 03:1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