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rambler78 於 2007-6-23 14:37 發表
這個假設不需要,參與實驗的人完全可以包括正常人、半色盲、全色盲、喝醉酒胡亂說話的、故意騙人的人...
這個也不需要
涉及的人越多越好
完全允許人出錯。概率論的威力就是允許犯錯, ...
這個假設不需要,參與實驗的人完全可以包括正常人、半色盲、全色盲、喝醉酒胡亂說話的、故意騙人的人...
這個也不需要
涉及的人越多越好
完全允許人出錯。概率論的威力就是允許犯錯, ...
謝謝朋友的解釋。現在我覺得清楚了你的要點。概率論的基礎是大家都是正常人,所以得出的結論就是可以接受的正常結論。而這種正常結論之所以可以接受,就是認為接受它的風險不會超出正常人一般所實際麵對的風險。所以概率論實際上就是用可以接受的費用來降低可能麵臨的風險的一種管理模式。
這樣來解釋概率論的可以接受是沒問題的,但是這些都要有前提。其中基本的一條就是可控性和可測性。如果對測試的對象範圍內含等都不清楚,就沒辦法使用。
直接對神的是否存在和他的本質屬性而言,就屬於這種沒辦法應用概率論的領域。比如人固有一死,從沒看到人死複生,但是耶穌死後三天卻從死裏複活。概率論怎樣處理?
再一個例證,神是靈,沒辦法用物質方式測試出來是否存在,是否就確定不存在?是不是可以有民意調查的方式來確定神是否存在?雖然我覺得會取得統計學上對有神論者有利的結果,但是我不認為這種方法就證明了神的存在。
不可知論者應該是最有理性的。正因為有理性,才一切都靠自己的經驗和知識。而認識神靠這些是作不到的。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6-23 15:2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