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鄉兄這麽長的耐心回複,我理解鄉兄的意思。同時我也同意鄉兄,這不是文法問題,而是如何正確理解聖經的精義的問題,文法隻是涉及到解經的一個原則。
我得出的耶穌的講話是特指十一使徒的解經結論並非完全依靠文法,當然我引用的經文對我的解經提供了相當明確的支持。以經解經是我依靠的另一個解經原則,簡單說,就是依靠對整本聖經的理解來解釋任何一段具體經文。這個原則尤其是在一段獨立的經文費解的時候必須應用。
通過整本聖經,我們知道通過聖靈恩賜的能力共有十九種,這是神對蒙恩得救者的特殊賜予,區別於人的自然能力,專門用於服務教會,執行使命。這些聖靈恩賜的能力是賜給整個教會的,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全部的十九種,但必須至少有一種,否則他就不能為神的事工出力,從而也就失去了救贖的目的。這就如朽木弟兄討論的那樣,這段經文中提到的“他們”不是指所有的基督徒,而是有些。至於這段經文提到的聖靈恩賜能力,更是被傳統教會認為自聖經正典完成後已經停止。不管是何種情況,也不可能出現老嘁理解的那樣,每一個基督徒毫無例外都有全部的聖靈恩賜能力。這也是為什麽出現同往錫安姊妹提到的不少人對這段經文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