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和靈恩的討論
(2007-05-19 22:21:21)
下一個
提醒一下:第一,聖靈和靈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聖靈是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第三個位格,這不是我們質疑的範圍,我想也不會有真正的基督徒在這點上不清楚。但靈恩卻是神賜給得救的基督徒的為神做工的能力,這是神根據神的事工需要賜給合適的個人的,並不是根據自己的願望想得到就得到的。第二,據統計,靈恩有十九種之多,不會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被賜予所有的靈恩,而是根據需要神把一種特殊恩賜賜給神認為最合適的人。一種靈恩賜給誰不賜給誰是神的主權。賜給多長時間也是由神決定。第三,據我所知,靈恩停止論並不是對所有靈恩而言,而是僅就幾種特殊的恩賜而言,包括醫病,趕鬼,說方言。其他的靈恩是繼續存在的,例如講道和解經等。尤其是有些凡得救者人人都有的靈恩例如愛和侍奉,更是始終發揮作用。第四,我們討論應該嚴格根據聖經的教導,而不應該根據自己的判斷。比如說方言,有弟兄認為是自己向神禱告用的語言。當然這是自己的實踐,至少是遵循了聖經的教導,沒有在教會使用,因為要避免翻譯方言的要求。但是,我沒有查到這種使用方言的聖經的依據。況且,自己的語言禱告就不行了嗎,非要方言不可?第五,片麵追求某一特殊恩賜肯定有偏頗,但不一定一個人實際看重某一特殊恩賜就不對。我覺得最好由當事人自己去判斷,別人盡量少越俎代庖。我們隻是提醒當事人一下,特殊靈恩是得救以後神對人的必要裝備,不是我們看著哪件裝備兜風我們就可以任意選擇。神比我們自己更知道我們的適當需要。第六,我們要時刻注意,我們的每一句話都是以造就人為目的,不利於造就人的話應該堅決不說。要為每一個人有特殊聖靈恩賜而欣慰,同時充分運用自己的聖靈恩賜能力,為神的事工盡力。防止把不同聖靈恩賜分成三六九等,把俗世的不良風氣帶到主內生活。當然更不能顛倒得救和靈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