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 人對神的期望: 聖經教導的三個公式
(2006-12-27 13: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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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這是我在海外基督徒論壇發的一個貼文。
原注:這是我在虔謙姊妹的博克所作的交通,稍加修改,和弟兄姊妹討論。
信仰關乎對神的理解和對神的期望,而對神理解和期望和人的有限性相關。這也就造成一種可能:由於人對神的理解和期望有誤差,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自己的信仰。
從我剛結束的舊約概論中,我學到了一些新東西,願意和弟兄姊妹分享。這是聖經教導的人對自己的行為和神的反饋的三個公式。
第一個公式:A+B===C 這裏A和B是人的行為,C是人根據自己的行為期盼神給的獎賞或懲罰。這是聖經絕大多數經文,尤其是箴言書的教導,大多數基督徒都接受這個公式,不少人甚至隻接受這個教導。極端者甚至以自己做了什麽,而要求神必須給與相應的報答,象做買賣一樣討價還價,稍不如意,就會抱怨不止。
第二個公式:A+B=/=C。也就是說人做了公義的事,而神的回報卻和人的期望不一致。這個教導主要來自約伯記。約伯記有一個重要的教導,叫做“一無所求的公義行為”。就是隻關注自己的行為是否公義,而不求自己公義行為的回報是什麽是多少,就是因為他相信神已經給了夠多,也不能對神給的東西挑挑揀揀。
第三個公式:A+B===?,這個公式的教導來自傳道書。要點是人的作為本身就是一種結果,對將來要產生的後果既無能也不必知道,那完全是神的主權,超出人應憂慮的範圍之外。
我個人的看法,這些都是聖經的教導,都要很好的理解和用來指導我們的言行和解釋我們麵對的世界。不可偏廢,更不可憑自己的喜惡取舍。比較切實的一點就是我們不能拿我們對神的理解來衡量神的作為,更不能由於衡量的結果和我們對神的理解有差距,就動搖了對神的信仰。畢竟我們的理解是階段性的,循序漸進的。因此,約伯記的教導對我們大多數來說,可能更有切身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