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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立,汪岷等人的《堅決支持台灣人民“反貪腐”“倒扁”》的難能可

(2006-09-08 23:10:37) 下一個
徐文立,汪岷等人的《堅決支持台灣人民“反貪腐”“倒扁”》的難能可貴之處

張三一言

徐文立,汪岷等人的《堅決支持台灣人民"反貪腐""倒扁"》(以下簡稱徐文)全文連題目標點才184 個字;在這184 個字裏體現了一些目前少見的難能可貴的東西。

[一]


徐文明確表示∶台灣是多黨政治民主政製;「台灣民主偉大深厚的力量」;「台灣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集會,示威,遊行的自由」。


我的理解是∶徐文雖然是簡接,但是明確地表明∶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政治實體。人們無法理解,一個有偉大深厚的民主力量、有充分言論,集會,示威,遊行的自由、多黨政治的社會可以不是一個憲政民主社會。


特別要提一下王希哲的難能可貴。在他剛罵胡平~張偉國等人提到"台灣憲政民主 "是走向化之後,就能參與策劃這個檔;間接承認台灣的憲政民主政體。這種求同存異的民主思想,尋求和團結的策略思想,是難能可貴的。



[ 二]


難能可貴體現在於不豎敵。他們隻是說他們要怎麽做,沒有批評、反對、否定擁扁者和在民主程序人解決問題的主張者。沒有目前流行的反對否定不同派別運動,視不同派別為仇敵的病態思想。


這是從消極方麵看的,它還有積極的另一麵;這就是因為不豎敵,而且尋求最大共同點,所以能團結更多的人。


這和我主張的維權、民運 "互不幹涉各做各的"的最低要求相符合。


我期待所有維權和民運中不同派別,特別觀點相左的派別都能有徐文所體現的這種精神。


以上就是徐文的難能可貴精神。



[三 ]


我期待這種難能可貴精神在台灣能也能成長起來。


我高興地看到台灣今天在維護民主程序內解決問題和民眾街頭運動並舉下,民主程序和法製正步向更完整。提出陽光法等就是其中例證;我相信今後台灣的司法將更少一些偏私、更多一些公正。



[四 ]


我支持台灣民眾反腐倒扁,並不是因為期待"扁倒",並不是因為有人不認同或反對台灣民眾街頭運動;而是因為有人要否定台灣人(所有人都一樣)的民眾運動權利、加罪名於今天和平合法進行的台灣民眾運動是非法、是暴力。我最緊張和在意的是維護人民的民主權利。


我為甚麽沒有支持台灣人擁扁和主張民主程序內解決問題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到今天為止,我沒有聽到(起碼沒有聽到像現在否定民眾運動那樣成為一種聲浪)有人否定台灣人擁扁和主張民主程序內解決問題的權利。沒有人說他們的行為是非法的,是暴力運動。


如果有人指責擁扁和法內解決問題是非法,這些人是暴民,我會像現在支持民眾運動一樣堅定地支持他們。


我采取這樣的左反右反左支右支的立場,幾乎得罪了所有人,也給人譏為爐中假金風中牆頭草;但我不悔,一直走下去。


2006/9/8





《關注中國中心》

http://www.cdp1998.org/details.asp?detailsid=4474

堅決支持台灣人民"反貪腐""倒扁"

(2006.9 .3 )

台灣的多黨政治是台灣民主的表現, 台灣正在進行的"反貪腐" " 倒扁"運動, 充分顯示了台灣民主偉大深厚的力量, 我們和我們的大陸民運朋友堅決支持這一正義行動。

台灣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集會,示威,遊行的自由,我們通過傳媒看到台灣民眾與貪腐勢不兩立,鬥誌昂揚的情景,感到非常高興,我們相信正義一定勝利。

望施明德和所有參加靜坐者保重身體。


簽名人∶

汪岷、嚴家祺、辛灝年、魯德成、黃奔、莫逢傑、金秀紅、袁千裏、秦晉、陳漢中、王希哲、霍明學、郭平、徐文立、張英、路易┅┅


稿發之時, 尚在連署中,有意者請電∶

(510 )655-9708 汪岷, 或 E-Mail: peterpeter188@yahoo.com (9/8/2006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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