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聽說過國會通過了一個房市救急方案,裏麵有up tp $7500的First-time Homebuyer Tax Credit。今天去這個網站看了一下,原來這個tax credit是還要還的,整個一個忽悠人:
http://www.federalhousingtaxcredit.com/這個credit附帶以下條件:
在4/9/2008與7/1/2009之間首次買房。首次買房定義為此前3年沒有自住的房屋。
年收入(AGI)在$170,000(聯合報稅)以下(個人報稅為$95,000以下)。收入在$17萬到15萬之間可以得到部分退稅(個人為7萬5到9萬5之間)。
需要在本年度遞交稅表時claim。
不象其他的tax credit,這個是需要還的(這就是我為什麽說是忽悠人),實際上是一種無息貸款,因為是通過IRS運作的,所以叫Tax Credit。從拿到錢那年開始後兩年,每年要定期還款。如果中間賣了房子,餘款需要下次交稅時付清。
說完了忽悠,再粗算一下價值:假設你拿到了全部的$7500 credit,每年利息6%,那麽十五年下來大概是省7500 x 0.06 x 15 / 2 = $3,375。也算可觀,所以如果合格還是申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