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輕鬆的活法

原來是“茫茫人生,何處是岸?”,我今天“活的輕輕鬆鬆”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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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呀綠卡: (3)I140波折

(2007-11-28 18:01:49) 下一個
2003年4月我遞上I140的時候,I140審得特別慢。可是,我的案子才3個星期就收到了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for short)。看了RFE的信件,立馬覺得不妙,因為要求的東西我都寄過了。沒辦法,我隻好又求了幾封推薦信,加上一封新的cover letter,強調一下推薦人的身份和證據的可靠性。我一直拖到了90天才把這些材料準備好寄了出去。


到了9月初,果然收到了案子被拒的信,讀了那封denial letter,我有些義憤填膺,總結一下那封信的內容大概如下:
(1)你說你發了很多文章,可是誰沒發幾篇?
(2)你說你在一個領域做了創新性的工作,可是如果別人沒做,你做出來後當然就是你創新了,有什麽可講的?
(3)你說你的文章被很多人引用,發了文章不就是要被引用嘛!?
(4)你說你的工作成果申請了專利,這專利誰都可以申請的。
(5)你說你畢業於名校,可名校畢業的可也有些笨蛋呀!
。。。。。
洋洋灑灑的15頁拒信,與我的第一封cover letter一樣長,看來這個移民官是在拿我開涮。

我當即決定要上訴,可是移民局隻給兩個星期的時間上訴,我立即動筆寫了一封反駁信,一樣一樣的反擊。因為那些結論都很有些荒謬,所以沒費多少力氣就寫好了,不像當初寫I140的cover letter那樣絞盡腦汁。正當我要往外寄的時候,有些朋友聽說了,建議我們找律師來辦,我家的LD聽了立即聯係到洛杉磯一位姓梁的律師,梁律師的熱情是我很感動,於是就與他簽了合同,我的寫好的反駁信也給了他。交了錢後,梁律師的熱情立馬消失到了九霄雲外,電話email都沒回音,也不知他到底做了些什麽。我對梁大律師的不滿意後麵還會遇到。不過總算在deadline的最後一天把材料送到了移民局。

這期間我在城裏城外的移民論壇到處求問,倒是聽到很多與我同樣處境的,後來還跟一位在北加州的難兄難弟通過電話和email,我建議他不要找律師上訴,自己辦就行了。後來他自己上訴成功了,收到批準信是特意告訴了我一下。另外還認識一位朋友,是律師幫他遞的I140,在與我差不多時候被拒,律師負責為他上訴,也成功了。所以我估計那一段時間同一個移民官有點兒不分青紅皂白拒了很多NIW的案子。

我自己的案子在一個多月後也批了,批準信直接寄到了我家,上麵寫著說Director考慮後決定把我的案子reopen,推翻前麵的決定,還得我以為是與上訴無關的,趕緊告訴律師去把上訴案子撤下來。律師還不知道我的案子批了,弄了個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過了幾天移民局也給了他們通知,信中說把上訴案改成了motion to reopen,我才知道原來是這樣。不過據說是批件都是寄給律師的,不知為什麽移民局直接寄給了我。

在信仰上,我當時正好經曆了從不信到信的過程,剛剛遞交NIW的時候,我還處於尋求階段,後來案子被拒也使我認識到有很多事情不是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我就在這種情況下被聖靈感動,認識了主。當然這並不是我接受主的唯一原因,神在我身上已經作過比這更大的工,比如我當初在心裏向神許過很多願,都一一成就,而我自己卻忘了自己的許諾,在我信主那日都一幕幕在我腦海裏閃過,有很多我自己都已經忘記的。。。我不想說後來我上訴成功是神因我信主給我的恩典,也許是,也許不是,因為不信的人也有很多人同樣上訴成功的。然而,在我信主後我心裏的平安,卻是我可以為主作見證的。在我準備NIW和後來的RFE的時候,我缺少這種平安,整日憂慮,與我信主後在等待上訴結果時對比鮮明。最後,我收到上訴成功的批準信那天剛好是我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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