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美國那年,感恩節那周吃了三次火雞大餐:頭一次是周一晚上在Friend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辦的Party上;第二次是受一個剛認識的教會朋友的邀請到另一家人家裏(當時還不認識),這一天剛好是感恩節;第三次是整個Group一起去教授家,還記得我當時穿著西服打著領帶,而其他人都穿得隨隨便便,教授見了我就大笑起來,說他剛來美國時作過同樣的事。三頓飯沒有一頓少了火雞,所以感恩節吃火雞就在我腦中形成了定式,盡管我並沒吃出來火雞多麽好吃(其實應該說很難吃)。
從五年前開始,我們開始自己烤火雞,每年也邀請朋友來家裏一同過感恩節。今年在Vons挑了一隻18磅的中等大的,用的是Martha Stewart的烤火雞的方法,不過被我稍加改造過:一開始先將火雞內外撒上一層胡椒和鹽,肚子和脖子裏填上stuffing,再用butter和料酒把外麵抹上幾遍,把火雞胸部朝上放在架子上後,用butter料酒浸過的cheese cloth蓋在上麵,放烤箱裏450度烤半個小時,後麵改為350度再烤三個半小時,其間每20到30分鍾用刷子蘸料酒butter把火雞刷一遍。辛苦是辛苦點兒,不過這樣烤出來的火雞就是好吃,肉嫩汁多還入味,外觀也很棒。另外還烤了Corn Bread和紅薯,加上一隻Honey Ham和一些涼菜,請了兩個family和五位剛來美國的朋友,大人小孩剛好20個人,大家一起享用。很可惜,我忘了拍照片了(還沒有養成家壇XDJM隨時隨地拍PP的men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