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日本:以德報怨,怨上加怨 (ZT)
(2006-12-01 1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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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日本:以德報怨,怨上加怨
● 殷罡
多少年了,每隔幾個月,總有幾個日本高官跳出來說些惹怒中國人的話,做些惹怒中國人的事,然後便有人出來打圓場,搞些文字遊戲糊弄中國人。次數多了,中國人就煩了:這日本人到底是認錯還是不認錯?次數多了,日本人也煩了:不是道過歉了嗎?
事情是明擺著的:日本人沒有真正反省,對戰敗始終不服。
人們總喜歡拿不服輸不認罪的日本人和服輸認罪的德國人相比,比來比去是文化特征和傳統意識有所不同,但遺漏了更主要的內容,這就是日本和德國在戰後受到的懲罰截然不同。
德國被肢解被占領被改造,大小戰犯均受嚴懲,上千億美元的賠款到現在也沒有付清。德國人徹底認輸了,反省的結果是希特勒害了他們,納粹主張從此在德國人人喊打。
而日本呢?“根據日本人民的意願”,天皇製被保留了,天皇無罪,誰還有罪?說好了中國和美國對日本共同實施占領,但忙於內戰的中國抽不出兵力;說好了用15%的日本工業設備“實物賠償”,但不知道交給內戰的哪一方,幹脆就不交了,而中國東北的工廠卻被當作日本財產,被蘇聯紅軍拆走了;“勞務賠償”倒是執行了,但10萬日軍骨幹被委派的“勞務”卻是在中國內戰中各事其主,幫助中國人殺中國人!
最荒唐的是,“以德報怨”成了戰後中國對日政策的基石。
蔣介石說:“不念舊惡和與人為善是我們民族傳統的至高至貴的德性,中國將對日本帝國的8年侵略戰爭以德報怨”。另有人說:戰爭是極少數日本軍閥發動的,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
不錯,“不念舊惡,與人為善”的確是至高至貴的德性。但這是對服輸者和認錯者而言。對那些不服輸不認錯的仇家,你還要以德報怨,那不是既可憐又可恨的救蛇農夫又是什麽?
《聖經》上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論語》上說:“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說的都是一個意思,都反對“以德報怨”。
“以德報怨”的最大體現是放棄對日索賠。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個國家簽署了與戰爭責任有關的54項協議,共賠償了大約5000億日元,其中越南還讓日本人賠了兩次:南越1959年索賠的140億日元沒有得到北越的承認,迫使日本在越南統一後又賠了85億日元。時至今日,誰能說出越南和日本還在為戰爭遺留問題糾纏呢?令人不解的是,唯獨受戰爭傷害最大的中國放棄了賠償。
而日本政客也狡猾地利用中國內戰逃脫罪責。在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的談判中,日本人不斷威脅要改換談判對手,逼迫一心維護正統地位的蔣介石正式宣布放棄對日索賠,“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了民族大義”;在1972年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中,中國方麵再次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盡管日本首相已經表示可以接受適度的索賠要求。 有人引用過去領導人的話,說這體現了“博大襟懷”、和“顧全大局”,因為支付賠款將使日本人民“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
這真是天大的笑話。30年前連飯都吃不飽的中國人還要操心人均財富超過中國人至少10倍的日本人別過著艱難的生活!
有的日本人私下抱怨:盡管沒有賠款,但在過去25年裏,日本不是向中國提供了300億美元的援助性貸款嗎?這話不假。但是,根據60年前國民政府行政院的估算,日本加害中國造成的物質損失至少有620億美元,換成今天的幣值至少要加上10倍!貸款是要還的,何況數額還不到中國應獲賠款的1/10,有什麽可抱怨的?
有人說,放棄的是國家賠償而不是民間賠償。這也是實話,因為日本鬼子燒了某家的房子,殺了某人的爺爺,國家有什麽權利代表這個家庭放棄索賠?但這話說得太過書生氣了,也說得太晚了。中國的戰爭受害家庭有幾千萬,難道讓他們分別向日本法庭提出幾千萬紙訴狀嗎?就算可以這樣,為什麽還要壓著捂著等60年過後證人快死光了再告?這不明擺著讓受害家庭再次蒙受羞辱嗎?
壞脾氣大多是慣出來的。日本人的不服氣是不是慣出來的呢?這些年,“對日新思維”招來一片罵聲,開罵者都是赤誠的愛國者。但是,我們在罵別人的同時,是不是也要罵一罵自己?我們常告誡日本人要“以史為鑒”,我們自己是不是也要“以史為鑒”?
要讓別人瞧得起,首先要瞧得起自己。要讓戰敗者認罪,首先要治罪。不治罪的結果必然是受別人的氣。
中國對日本,以德報怨,怨上加怨。
(本文摘自《看世界》200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