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輕鬆的活法

原來是“茫茫人生,何處是岸?”,我今天“活的輕輕鬆鬆”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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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中的上帝仁慈嗎?

(2006-12-22 17:28:10) 下一個
曾經聽過好多人問這樣一個問題:“舊約中的上帝好凶呀,動不動就屠城滅族的,為什麽到了新約就轉臉一變溫和無比了呢?”這個問題好難回答,因為從讀聖經故事的角度來看,的確有這樣的不連續性。今天我聽了著名牧師Jon Courson的創世紀的講解,似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大家聽我說的對不對。

聖經上說上帝是完全公義的,聖潔的,他不能容忍人的偏離,“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 34:7)”。雖然心裏害怕,但還是承認創世主是有這樣的權柄的。那麽,上帝真的不一樣了嗎?明顯不會,因為他是永不改變的主。在舊約中,還是有很多人受到了上帝的青睞,包括亞伯拉罕,約瑟,摩西等等,這些人也都是有罪的,他們仰望的乃是將來上帝會賜下洗罪的羔羊,使他們和他們的後嗣都被拯救。這一點在舊約中多處提到,預言了羔羊會被殺,世人會被拯救。由此看來,救恩在舊約並未實現。新約中馬可福音開篇講到“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馬可 1:1)”。在新約中,雖然人的罪得以赦免,上帝的救贖計劃得以實現,但這並不是白白的,沒有代價的。當年我讀《竇娥冤》時,常為人世間的冤屈鳴不平,為蒼天有眼讓竇娥臨死前許下的“三年大旱,六月飛雪”實現而感動。對比起竇娥之冤,耶穌的冤枉是何等的大啊!試想一下,聖潔無暇的耶穌,來到世上,世人不認識他,反倒把他抓起來,把他和罪犯一起釘在十字架上。如果你是耶穌,你還會說上帝溫和無比嗎?所以當我們注目去看上帝的兒子作出的自我犧牲時,可知這救恩代價不薄,上帝的“凶”全在這上麵了。

現在回頭去看那麽多人為了福音的緣故,舍棄了一切(包括生命),可知這份救恩的寶貴。願每個人都能明白,並得著這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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